南大环境(300864)_公司公告_南大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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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俊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5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因离职、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等不符合归属要求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9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第二个考核周期,公司业绩层面考核指标已达成、7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合格,本次可归属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14.9844万股,归属价格为

12.43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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