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证券简称:卡倍亿公告编号:2025-07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9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涉及激励对象5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5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8,469,836股减少至188,175,836股。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94,0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和2025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2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8、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4,000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2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43.34元/股,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22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股本59,143,7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当时总股本88,88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34,951,140股剔除当时已回购股份1,154,400股后的133,796,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3.34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
(三)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334,000.00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股票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29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88,175,836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1136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188,469,836股变更为188,175,836,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 7,601,002 | 4.03 | 7,307,002 | 3.88 | |
| 高管锁定股 | 7,307,002 | 3.88 | 7,307,002 | 3.88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94,000 | 0.16 | 294,000 | 0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0,868,834 | 95.97 | 180,868,834 | 96.12 | |
| 合计 | 188,469,836 | 100 | 188,175,836 | 100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情况
1、2024年度权益分派导致的股份变动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4,951,1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54,400股后的133,796,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2日。
截至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因公司回购专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154,400股不享有上述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权利,导致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协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合计持股数量由76,881,000股增加至107,633,4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6.97%增加至57.11%,合计持股比例增加了0.1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的股份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8月15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截止到2025年8月15日,新协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合计持股数量由107,633,400股变更至107,515,8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7.11%增加至57.14%,合计持股比例增加了0.03%。
综上,截至2025年8月15日,新协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6.97%增加至57.1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 持股数 | 占总股本 | 持股数 | 占总股本 | |
比例(%)
| 比例(%) | 比例(%) | |||
| 新协实业 | 70,560,000 | 52.29 | 98,784,000 | 52.50 |
| 林光耀 | 4,468,800 | 3.31 | 6,197,520 | 3.29 |
| 林光成 | 928,200 | 0.69 | 1,299,480 | 0.69 |
| 林强 | 924,000 | 0.68 | 1,234,800 | 0.66 |
| 合计 | 76,881,000 | 56.97 | 107,515,800 | 57.14 |
注:1、上表权益变动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8月15日;
2、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权益分派导致的差异化送转股、向特定对象回购股份并注销等情形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