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300856)_公司公告_科思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

科思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久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2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6%)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久京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270,6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久京出具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周久京

(二)减持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周久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股份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因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4,270,61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

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7、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周久京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久京签署了自愿履行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函,确认:本人认可发行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本人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

3、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的承诺

周久京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周久京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3、周久京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4,270,61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周久京出具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