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300851)_公司公告_交大思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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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30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8日通过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缺席董事1人(董事长李伟先生因暂不能正常履职,缺席本次会议),参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4、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张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副总经理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李伟先生暂无法履行董事长职责,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经营和治理的稳定性,董事

会同意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民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全部职责及李伟先生在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同时授权张民先生代表公司对外签署重大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代行职责的期限自推举之日起至李伟先生恢复履行职责或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相关职务人员之日止。

上述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张民先生的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符合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的任职要求,本次代为履职事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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