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大华核字[2025]0011013680号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25年9月30日)
| 目录 | 页次 |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 二、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1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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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13680号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编制的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强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强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新强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25]0011013680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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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新强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强联公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强联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北京 | 杨卫国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王亚杰 | |||
|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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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66元。截至2020年
月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20,990,000.00元。扣除承销费55,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5,690,000.00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账号9900806652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西苑支行(账号413062200018090000113)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339,988.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350,011.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
月
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50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号)文件,同意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6,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发行中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6,35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6.2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999,939.71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799,999.7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8,299,999.7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52,199,940.01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3097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340134085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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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321007880130000231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05,708.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794,231.27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8月4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1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 | 413611999011000309706 | 500,000,000.00 | 已销户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 | 8111101013401340858 | 328,000,000.00 | 已销户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4930000010120100032643 | 189,199,940.01 | 已销户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 | 13210078801300002318 | 435,000,000.00 | 已销户 | |
| 合计 | 1,452,199,940.01 | —— | —— |
注1:上述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1,452,199,940.01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1,450,794,231.27元相差1,405,708.74元,原因是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扣除承销费后尚未支付的本次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他发行费用1,405,708.74元。
注2: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户8111101013401340858)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4,596.95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3:本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户13210078801300002318)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9,172.44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4:本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户413611999011000309706)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67,266.41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5: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0,704,482.67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00,000张,面额为人民币
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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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1,2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600,000.0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13,100,000.0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7,400,000.00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交通银行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55603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630101001005739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13210078801500003047、中国银行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为252083391366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66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5,069,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0月17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693号”验证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 | 413611999011000556030 | 245,000,000.00 | 已销户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 | 8111101012801548551 | 500,000,000.00 | 已销户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463010100100573993 | 200,000,000.00 | 已销户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13210078801500003047 | 165,000,000.00 | 已销户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 | 252083391366 | 87,400,000.00 | 已销户 | |
| 合计 | 1,197,400,000.00 | —— | —— |
注1:上述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1,197,400,000.00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1,195,069,339.62元相差2,330,660.38元,原因是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扣除承销费后尚未支付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发行费用2,330,660.38元。
注2: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户413611999011000556030)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68,125.83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3:本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392.93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4:本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账户463010100100573993)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63,590.18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5:本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户13210078801500003047)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3,864.58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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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本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户252083391366)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4,548.60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的核准,(
)公司向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4,017,855股股份、向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00,900股股份、向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0,434股股份、向范卫红发行584,078股股份购买资产,合计发行股份15,653,267股购买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久锻件)
51.1450%股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28号”验证报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79,20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16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76.6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849,999.28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11,349,999.28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9,149,977.36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37990003351090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955088005218200055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15,852.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34,12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0月11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91号”验证报告。
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附表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项目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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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未变更。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项目未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
月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759.9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559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1年
月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84.0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496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728.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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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69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7《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点是提升、完善公司研发中心的回转支承工艺试验研发、材料理化分析检测、回转支承制造相关技术研究、产品动态性能试验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等。公司将加大研究开发设施建设和研发活动的投入,有利于加强基础研究和产业研发之间的有机衔接,从产业技术源头上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布局,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系补充流动资金缺口,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不适用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2024年未能实现承诺收益,主要原因系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风电行业波动等影响,挤压了利润空间。
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在2025年1-9月已实现的效益为8,954.35万元,2025年1-9月的承诺效益(年承诺效益*0.75)为6,938.48万元,2025年1-9月已达到承诺效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承诺收益,主要原因系
3.0MW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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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于2023年
月
日完工,2023年项目未达产,因此未能达到预计效益;2024年受风电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影响,产品价格承压,挤压了利润空间,2024年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在2025年1-9月已实现的效益为44,431.43万元,2025年1-9月的承诺效益(年承诺效益*0.75)为38,166.00万元,2025年1-9月已达到承诺效益。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承诺收益,主要原因为本项目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产后的设备调试、磨合周期较长,产线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的提升需要时间积累。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仍处于设备调试、客户验证和小批量生产阶段,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使得产品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低,未达预计效益。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无。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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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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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44,235.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251.25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251.2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2020年:43,177.3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21年:1,073.93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1 | 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 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 32,235.00 | 32,235.00 | 32,251.25 | 32,235.00 | 32,235.00 | 32,251.25 | 16.25 | 2020年6月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不适用 | |
注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44,235.00万元系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2: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6.25万元为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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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45,079.4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079.42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079.4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47.43 | 2021年:42,751.9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7% | 2022年:67,085.10 | |||||||||
| 2023年:29,870.34 | ||||||||||
| 2024年:5,372.08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1 |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 |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 | 93,500.00 | 93,500.00 | 93,500.00 | 93,500.00 | 93,500.00 | 93,500.00 | 2023年8月31日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779.42 | 18,779.42 | 16,931.99 | 18,779.42 | 18,779.42 | 16,931.99 | -1,847.43 | 2024年12月6日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2,800.00 | 32,800.00 | 32,800.00 | 32,800.00 | 32,800.00 | 32,800.00 | 不适用 | |
| 4 | 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 | 1,847.43 | 1,847.43 | 1,847.43 | 不适用 | ||||
注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145,079.42万元系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2: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将剩余募集资金1,847.43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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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19,506.9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433.25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0,433.2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2022年:68,952.3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23年:35,071.92 | |||||||||
| 2024年:14,041.00 | ||||||||||
| 2025年1-9月:2,367.95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1 |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 |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 | 86,500.00 | 86,500.00 | 87,426.32 | 86,500.00 | 86,500.00 | 87,426.32 | 926.32 | 2025年6月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3,006.93 | 33,006.93 | 33,006.93 | 33,006.93 | 33,006.93 | 33,006.93 | 不适用 | |
注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119,506.93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2: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926.32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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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33,633.4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633.41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633.4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2023年:33,633.4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3,633.41 | 33,633.41 | 33,633.41 | 33,633.41 | 33,633.41 | 33,633.41 | 不适用 | |
注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33,633.41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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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9月 | ||||
| 1 | 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 | 102.85% | 9,251.30 | 7,068.36 | 5,454.93 | 8,954.35 | 21,477.64 | 否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上述2025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注3: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净利润5,675.39万元,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应的每年实现的毛利额为9,251.30万元,上表的承诺效益为毛利额。
注4: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2023年-2024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风电行业波动等影响,挤压了利润空间。注5:2.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在2025年1-9月已实现的效益为8,954.35万元,2025年1-9月的承诺效益(年承诺效益*0.75)为6,938.48万元,2025年1-9月已达到承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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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9月 | ||||
| 1 |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 108.23% | 50,088.00 | 25,523.45 | 18,609.98 | 44,431.43 | 88,564.86 | 否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上述2025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注3: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净利润27,879.00万元,每年实现毛利额50,088.00万元,上表的承诺效益为毛利额。注4: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2023年-2024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于2023年8月31日完工,2023年项目未能达产,因此未能达到预计效益;2024年受风电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影响,产品价格承压,挤压了利润空间,2024年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注5: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在2025年1-9月已实现的效益为44,431.43万元,2025年1-9月的承诺效益(年承诺效益*0.75)为38,166.00万元,2025年1-9月已达到承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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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9月 | ||||
| 1 |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 | 4.89% | 53,148.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53.68 | -353.68 | 否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上述2025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注3: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净利润27,422.00万元,每年实现的毛利额为53,148.00万元,上表的承诺效益为毛利额。
注4:本项目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产后的设备调试、磨合周期较长,产线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的提升需要时间积累。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仍处于设备调试、客户验证和小批量生产阶段,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使得产品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低,未达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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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8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9月 |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