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等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上述主体或其有关人员在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前,应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报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报道的有关公司的新闻稿件等应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相关个人及单位均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保密等工作。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
(一)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内幕信息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关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八条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
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九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对自己的信息进行确认。第十条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除按照规定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详见附件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交所可调取查阅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协助配合公司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依照执业规则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十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尽量缩
小知情人员范围,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重大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并明确知情人的扩大范围。必要时可要求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和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明确保密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需要披露的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应当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相关人员不得泄露。若重大信息出现泄露,相关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第十九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出现岗位变动、离职等情形,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该内幕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第二十条公司应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要的关注和引导,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等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五章责任处罚
第二十二条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罚,并追偿损失。
第二十三条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对于公司内部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于外部人员,终止合作关系,追偿损失,同时移交监管机关。
第二十四条提供知情人档案存在虚假记载、错误信息、重大遗漏等,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视情节和后果严重程度,公司予以问责,并追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五条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制度,公司将视情况提示风险,或终止合作;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监管机关;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向其追偿。
第二十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管理责任人未能履行管理责任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薪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主体,出现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进行交易等情形,公司应当及时移交监管机关;构成犯罪的,公司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以上”“至少”,含本数。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十条若本制度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包括前述文件日后颁布、修订或经合法程序调整后的版本)存在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更高效力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姓名/名称
| 姓名/名称 | 国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知情日期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所属单位 | 职务 | 关系类型 | 亲属关系人姓名 | 亲属关系人证件号码 | 知悉内幕信息地点 | 知悉内幕信息方式 | 知悉内幕信息内容 | 知悉内幕信息阶段 | 登记人 | 股东代码 | 联系手机 | 通讯地址 | 所属单位类别 |
注意:
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2.与公司关系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他内部工作人员、上市公司股东及其董监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交易相关方及其董监高、证券监管、交易场所、结算机构以及相关事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其他人员;3.填报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4.填报知悉内幕信息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5.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内幕信息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6.如为公司登记,填写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公司汇总,保留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当由知情人签字确认。
附件二: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简称:新强联股票代码:
300850所涉重大事项简述:
重大进展阶段
| 重大进展阶段 | 时间 | 地点 | 参与机构 | 参与人员 | 筹划决策方式 | 商议和决议内容 |
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当在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