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证券简称:康华生物公告编号:2025-067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2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振滔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1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678,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602%。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974,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2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703,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7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59,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55,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7%。
5、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的情况公司的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9109%;反对525,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798%;弃权4,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71.4893%;反对525,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28.2674%;弃权4,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433%。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须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5,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055%;反对52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765%;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6,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71.3495%;反对52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8.1813%;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4,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9037%;反对524,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784%;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7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5,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71.3011%;反对524,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28.2297%;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9014%;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807%;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71.2406%;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8.2902%;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4《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4,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030%;反对525,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791%;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71.2836%;反对525,269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28.2472%;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692%。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5《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4,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9030%;反对525,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791%;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71.2836%;反对525,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28.2472%;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6《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014%;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807%;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71.2406%;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8.2902%;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7《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9014%;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807%;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71.2406%;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28.2902%;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8《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014%;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807%;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71.2406%;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8.2902%;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9《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014%;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807%;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7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71.2406%;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28.2902%;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10《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3,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9012%;反对526,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809%;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71.2352%;反对526,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8.2956%;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4692%。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11《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014%;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807%;弃权8,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71.2406%;反对52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8.2902%;弃权8,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4692%。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659,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601%;反对1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211%;弃权9,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0,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559%;反对1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5534%;弃权9,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4907%。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4.01《补选刘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68,631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8,476股。刘大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补选谷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58,626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8,471股。谷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补选CHENLI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58,625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8,470股。CHENLI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补选王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58,629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8,474股。王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5.01《补选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68,625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8,470股。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补选王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58,63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8,475股。王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补选杨玉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58,522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8,367股。杨玉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4《补选曾令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58,522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88,367股。曾令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刘志广律师、郑榕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