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300837)_公司公告_浙矿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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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9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国泰海通作为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定陈星宙先生和周漾先生为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陈星宙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陈星宙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鹏先生和周漾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陈星宙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陈鹏先生简历陈鹏: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2017年加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曾负责或参与富恒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泛微网络可转债项目、浙矿股份可转债项目、吉大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强邦新材主板IPO项目等。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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