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4证券简称:星辉环材公告编号:2026-008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 2.01 | 选举陈雁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陈灿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纪传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选举陈秀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2
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2)特别决议提案:上述提案1.00、6.00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次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汕港路1号星辉大厦20楼北区,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黄文胜、谢馥菁
联系电话:0754-88826380
传真:0754-89890153
电子邮箱:stock@rastarchem.cn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汕港路1号星辉大厦20楼北区邮政编码:515078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34”,投票简称为“星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0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2.01 | 选举陈雁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陈灿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3.01 | 选举纪传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2 | 选举陈秀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 |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中打“√”;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
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议案2和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