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_公司公告_锐新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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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300828证券简称:锐新科技公告编号:2025-064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最长不超过10年。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上述规定,公司拟解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同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王彩霞,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美邦股份(605033.SH)、芯碁微装(688630.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蒋伟,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通源环境(688679.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童祖成,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光明,199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物产中大、物产环能、物产金轮、永安期货、速升装备等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签字注册会计师童祖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光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于2024年4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中标报价结果,公司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前任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16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最长不超过10年。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上述规定,公司拟解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程序等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解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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