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相应调整组织架构,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将“股东大会”统一规范为“股东会”。同时,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部分内部管理部门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生效。本次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