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余安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的《公司章程》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余安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6月至2024年5月,就职于中国证券报;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目前兼任上海燚健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星川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余安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