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300808)_公司公告_久量股份:关于退回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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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808证券简称:久量股份公告编号:2025-039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退回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退回部分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在事后进行核查时发现,公司收到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集团”)承诺承担政府补助退回款时实际应将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公司退回该款项至广州市政府相关单位时实际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因此前述退回政府补助金事项应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及完整,公司现将前述退回政府补助金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并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对已披露公告进行相应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科目后对公司当期损益有影响,对股东权益总额并无影响。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后附对比表格。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提升相关专业能力、加强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更正前更正后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量股份”)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将公司注册地迁址至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5楼;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迁址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相关人员自该届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根据授权协商有关迁址事宜。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函件《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重点“四上”、总部和上市扶持资金的函》以及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函件《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上市补贴的函》,根据上述函件内容,公司需退回在2019年至2023年间领取的有关上市公司扶持补贴资金合计6,618,508.00元。退回政府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往年获得有关政府补助情况介绍(一)公司于2019年至2023年间合计领取了来自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上市公司扶持补贴3,618,508.00元,其中包括:1、公司被认定为白云区总部企业,于2020年11月、2022年6月分别领取了白云区扶持补贴152,508.00元、348,000.00元;2、公司被认定为白云区重点“四上”企业,于2023年11月领取了白云区扶持补贴118,000.00元;3、公司于2019年6月、2020年10月分别领取了白云区上市企业扶持补贴1,000,000.00元、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地迁址至湖北省十堰市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迁址事宜。公司相关人员根据董事会授权协商有关迁址事宜过程中,公司收到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函件《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重点“四上”、总部和上市扶持资金的函》以及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函件《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上市补贴的函》,根据上述函件内容,公司需退回在2019年至2023年间领取的有关上市公司扶持补贴资金合计6,618,508.00元。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达汇享”)的最大份额有限合伙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下的产业投资平台湖北国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本次迁址产生费用事项,城运集团向公司出具《城运集团关于承担久量股份迁址费用的承诺》:愿意承担公司本次应退回的政府补助金全部款项及未来公司因开展迁址事项所需缴纳或退回的其他费用。故城运集团本次承担的退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2,000,000.00元。(二)公司于2020年3月领取了来自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企业补贴资金3,000,000.00元。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合计6,618,508.00元,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至公司账户。上述政府补助的申请文件要求公司在享受财政补助和奖励之日起5年或10年之内不迁离广州市白云区,否则需全额退回相应的扶持资金。现因公司拟办理迁址事宜,公司需根据有关部门的发函办理前述退款事项。控股股东承担本次退回政府补助金的情况本次公司迁址的费用由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集团”)全部承担。城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大份额有限合伙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下的产业投资平台湖北国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城运集团已于2025年6月17日将本次应退回的政府补助金6,618,508.00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在收到前述款项的当日(2025年6月17日)即根据政府函件将该款项退回至广州市政府相关单位指定账户。控股股东对迁址事项产生费用的承诺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授权开展迁址事宜。在收到广州市上述相关单位的函件后,城运集团向公司承诺:愿意承担公司本次应退回的政府补助金全部款项及未来公司因开展迁址事项所需缴纳或退回的其他费用。具体承诺如下:1、城运集团将承担本次久量股份需退还的扶持资金合计6,618,508.00元,并于久量股份履行内部程序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汇至久量股份指定银行账户。一、关联交易概述城运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城运集团承担的前述政府补助退回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贾毅先生为国鑫集团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于关联董事的认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回部分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贾毅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二、关联方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4MA48B1N437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4、法定代表人:胡炜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6、成立日期:2016年7月27日7、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高新区十堰大道45号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
2、对于因久量股份迁至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5楼所产生的所有迁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迁址所需退还的惠企性政府补助、税费、生产设备搬迁费、人工遣散或招聘费用及其他为了迁址所必须支付的费用等,均由城运集团承担并汇至久量股份指定银行账户。3、久量股份迁址完成后,若后续仍因迁址事项而产生其他费用,城运集团承诺继续承担全部相关费用。4、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久量股份迁址至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5楼,且迁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结清之日止。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事项,公司已取得城运集团承担迁址费用的承诺,且公司在收到城运集团支付的本次应退回政府补助金款项6,618,508.00元后,于当日(2025年6月17日)将前述款项6,618,508.00元退回至广州市政府相关单位指定账户。因此本次退回政府补助资金6,618,508.00元对公司当期损益并无影响。(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披露规则,单笔收到的与收益相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城市公共交通;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规划设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停车场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智能农业管理;乡镇经济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权关系与关联关系:城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达汇享的最大份额有限合伙人,系十堰国资委实际控制下的产业投资平台国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城运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城运集团承担的本次政府补助退回款构成关联交易。城运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人民币:万元
科目2025年3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11,319,138.1910,958,886.14
净资产6,432,239.336,424,639.70
科目2025年一季度2024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170,244.50790,872.78
净利润17,116.6278,254.44
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及时披露;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公司将在确认补助需要退回时及时披露。本次单笔退回的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确认为当期损益。本次公司退回政府补助资金不会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营业收入产生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退回政府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备查文件1、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重点“四上”、总部和上市扶持资金的函》;2、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退回上市补贴的函》;3、《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承担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迁址费用的承诺》;4、转账凭证。特此公告。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8日其他说明: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城运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城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关联交易的政策及定价(一)交易政策及定价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交易金额依据往年所领的政府补助金确认。(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城运集团已向公司出具《城运集团关于承担久量股份迁址费用的承诺》。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一)往年获得有关政府补助情况介绍1、公司于2019年至2023年间合计领取了来自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上市公司扶持补贴3,618,508.00元,其中包括:……2、公司于2020年3月领取了来自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企业补贴资金3,000,000.00元。(二)城运集团对迁址事项产生费用的承诺1、城运集团将承担本次久量股份需退还的扶持资金合计6,618,508.00元,并于久量股份履行内部程序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汇至久量股份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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