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300804)_公司公告_广康生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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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0

华泰联合证券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生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 的相关规定以及广康生化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广康生化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 进行。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6 年3 月5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与线上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2025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点解读、上 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解读、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修订要点、募集资 金监管要求以及违规处罚案例等。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 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与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广康生化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

培训情况报告

进行本次现场培训的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张新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广康生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 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 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 一步提升广康生化的规范运作水平。

华泰联合证券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新星

胡轶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3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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