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人(其中董事方凯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
月
日为授予日,以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5,627,3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