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300800)_公司公告_力合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力合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300800证券简称:力合科技公告编号:2025-040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贺勇、陈志平、蒋星睿)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