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_公司公告_钢研纳克: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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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300797证券简称:钢研纳克公告编号:2025-052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植岗。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新材料大楼十层第一会议室

8.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4人,代表股份248,694,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1,359,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4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股份17,335,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2人,代表股份6,2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2人,代表股份6,2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86%。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48,61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89%;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8%;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3%。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1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1%;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8%;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2%。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1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1%;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8%;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2%。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1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同意6,1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1%;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8%;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2%。

5、审议《关于修订提供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0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2%;反对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6%;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2%。

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0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2%;反对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6%;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2%。

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1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同意6,1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47%;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2%;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2%。

8、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1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1%;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8%;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2%。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17,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12%;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8%;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0%。

10、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10,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9%;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同意6,1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6%;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2%;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2%。

11、审议《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617,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12%;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8%;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士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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