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_公司公告_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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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绍兴

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2019 年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 号文核准,于2019 年11 月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5 元,应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43,177.5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39,297.7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 年11 月到账。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发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 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 30,000.00 26,297.76 8,009.11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入金额

目1

2 年产6000 吨二甲戊灵技改项 目1 10,000.00 6,800.00

年产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 石项目一期-20000 吨/年特种 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1

33,741.59 11,488.65 12,094.92

4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2 10,660.92 10,000.00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10,094.37 10,094.37

6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3 10,000.00 3,000.00

7 收购宁波捷力克80%股权3 34,800.00 3,111.95 3,111.95

注:1、公司于2024 年8 月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于2024 年8 月19 日经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原项目产品市 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基于谨慎原则,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 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0 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年 产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2025 年1 月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 的议案》,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年产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 投资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拟将“年产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分两期进行 建设,增加原募投项目中特种醇产能,同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自有资金增加项目的投资 总额。考虑到项目二期预计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二 期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10,094.37 万元(包 含累计收到的利息)。2025 年8 月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农药行业周期下行、 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竞争格局调整的等因素影响,公司秉持稳健审慎原则,决定将“年产 6,000 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 年9 月顺延至2026 年9 月。

2、公司于2020 年6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2020 年7 月9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终止“新 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0,094.37 万元(包含截至2020 年 6 月22 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3,111.95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用于“收购宁波捷力克80%股权”,通 过收购的方式快速搭建全球营销网络,完善全球市场布局。该事项已经2023 年10 月20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3 年12 月1 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情况和变更原因

(一)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名称为“年产6000 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为公司首

发募投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结项后

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而来。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6,800 万元。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将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

(二)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本项目源于公司对首发原募投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

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而来。2024 年8 月19 日,

公司召开了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4-054),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

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6000 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其中本

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800.00 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实施,

原计划于2025 年9 月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5 年8 月1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5),公司于2025 年8 月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首发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日期为2026 年9 月30 日。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变更投向以来,本项目实施所面临的宏观环境与行业状况发生了

阶段性变化,为更好地适配市场动态、保障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公司现对原投资

方案进行审慎评估与优化。具体而言,受农药行业周期性震荡下行调整、宏观经

济波动及国际局势演变等多重因素影响,二甲戊灵产品的市场环境出现阶段性调

整,项目建设的市场环境与实施条件也随之进行动态优化。在此背景下,为秉持

稳健审慎的经营原则,合理控制投资节奏,避免行业调整阶段集中投入带来的产

能消化压力,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本项目投资安排,也

将持续跟踪市场供需变化与行业发展节奏,动态优化资源配置,待市场环境趋于

稳定后,再统筹推进相关产能布局。从中长期视角来看,二甲戊灵产品具备环保、

高效、低毒的优势,深度契合国家绿色农业政策导向,公司仍长期看好其市场需

求前景。

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建设持高度谨慎态度,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结合当前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若募

集资金持续暂缓投入,将不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也难以充分发挥其对公司经

营发展的支撑作用。公司将部分暂不具备快速投入条件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补充的流动资

金可用于原材料采购、研发项目投入、市场网络维护及日常经营性支出,有助于

公司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应对行业周期性波动的能力,保障公司

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

投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

该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夯实根基,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策,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策,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贝斯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所做出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贝斯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公司本页无正文,公司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的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戴 菲 万年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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