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5证券简称:米奥会展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审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年9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11、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审查
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年9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股份365,625股,该股份不得归属,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截至2025年7月31日,鉴于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意愿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608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87人,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2,357,799股调整为2,347,191股;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意愿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900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3人调整为62人,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520,000股调整为516,100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024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08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
准与授权,公司本次作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