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2证券简称:壹网壹创公告编号:2025-066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520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振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124,054,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563%。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1,797,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8人,代表股份2,257,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9人,代表股份2,257,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8人,代表股份2,257,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79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7%;反对18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1%;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9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17%;反对18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5%;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88,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5%;反对1,142,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3%;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1,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41%;反对1,142,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23%;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88,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6%;反对1,142,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3%;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1,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86%;反对1,142,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23%;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88,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9796%;反对1,19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5%;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1,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86%;反对1,19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429%;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5%。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85,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9%;反对1,14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2%;弃权1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724%;反对1,14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278%;弃权1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98%。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83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1%;反对1,146,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9%;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31%;反对1,146,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785%;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5%。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837,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90%;反对1,14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4%;弃权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0,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849%;反对1,14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67%;弃权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84%。
2.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2,840,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7%;反对1,13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6%;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311%;反对1,13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61%;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8%。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84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5%;反对1,13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6%;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54%;反对1,13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61%;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5%。
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84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5%;反对1,13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6%;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54%;反对1,13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61%;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周剑峰律师、冯晟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