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培青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
月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9.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
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64,000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继续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同意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董事林培青、陈琼、姚壮民、赵酉酉回避表决;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于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