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300777)_公司公告_中简科技: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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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涉案金额:不适用

4.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 年5 月,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 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 温月芳女士以董事的提名程序、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等违反《公 司法》《公司章程》为由,诉请撤销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5 年11 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 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温月芳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详见公 司于2025 年11 月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5 年12 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 的《民事上诉状》,温月芳女士针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详见 公司于2025 年12 月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上诉书>暨诉讼 进展的公告》。

2026 年1 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 《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9 日披露的《关 于收到<应诉通知书>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民事判 决书》(案号为(2026)苏04 民终93 号)。经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审理,认为:温月芳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一审 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0 元,由上诉人温月芳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本次诉讼进展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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