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重大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由于合同业务的特殊性,该订货合同执行率具有不确定性,合同已明确约定最终“以订单为准”、“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合同或存在不能按照约定数量完整执行的风险。由于公司产品供货进度主要受客户及其最终用户采购计划影响,可能存在供应阶段性不均衡的特点,进而可能导致经营业绩在各季度间出现波动。但从用户及潜在用户相关应用领域的需求看,对于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的需求是长期存在的。
2022年3月,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A签订了金额为21.69亿元的《产品订货合同》(公告编号:2022-005)。近日,公司与客户A签订《关于<产品订货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合同相关要素达成补充约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
、原合同的交付产品名称及规格保持不变;
2、根据相关要求,协议中约定的数量、单价等内容豁免披露;
3、双方约定: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预计合同执行金额为205,680,839.52元。交付进度以客户A的订单为准。2026
年
月
日后的相关执行条件将于双方另行商定后确定。
二、合同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 合同标的 | 碳纤维、碳纤维织物 |
| 对方当事人 | 客户A |
| 合同总金额 | 216,936.65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履行金额 | 155,590.84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待履行金额 | 61,345.81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履行进度 | 71.72% |
| 是否正常履行 | 是 |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否 |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否 |
| 关于合同履行的其他说明 | 根据公司在相应期间内实际交付数量,以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期限内对应单价计算已履行的金额及进度,相关数据与原协议下的金额存在差异。 |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