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75证券简称:三角防务公告编号:
2025-102债券代码:
123114债券简称:三角转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建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84,954,2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77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84,954,2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77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7,003,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7,003,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91%。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严建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39,843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100股。表决结果:严建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何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540,282,525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98,782股。表决结果:何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韩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84,426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00,683股。表决结果:韩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虢迎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76,519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92,776股。表决结果:虢迎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海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76,525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92,782股。表决结果:王海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严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66,525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82,782股。表决结果:严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杨伟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88,331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04,588股。表决结果:杨伟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傅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80,282,528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98,785股。表决结果:傅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占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80,330,915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172股。表决结果:占小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周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80,337,928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54,185股。
表决结果:周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王建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180,330,827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084股。表决结果:王建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32,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4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2%;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1,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40%;反对4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07%;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5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9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09%;反对3,107,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03%;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2,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653%;反对3,107,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737%;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8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52%;反对3,11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68%;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2,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168%;反对3,11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451%;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2%。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4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2663%;反对3,14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9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170%;反对3,14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763%;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67%。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56,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713%;反对3,133,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44%;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06,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484%;反对3,133,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464%;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46,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55%;反对3,137,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64%;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5,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56%;反对3,137,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992%;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2%。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93,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13%;反对3,10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8%;弃权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43,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767%;反对3,10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609%;弃权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7、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8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1%;反对3,11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32%;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196%;反对3,11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494%;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62,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745%;反对3,14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8%;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12,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341%;反对3,140,11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349%;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1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9、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778,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29%;反对3,11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32%;弃权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554%;反对3,113,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494%;弃权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52%。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瑜律师、谢思洁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