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王兴平先生、梅玉山先生、夏凌云先生、独立董事郝丹女士、黄晓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干德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