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德方纳米股票代码:300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秦东栋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5年8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上市公司/德方纳米 | 指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秦东栋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格式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曾用名 | 秦东栋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310230************ |
| 住址 | 上海市崇明区******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秦东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秦东栋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无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9,402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5.01%)的股东秦东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之后的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5,4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减持进展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其他相关权益变动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需求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009,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40,600股后总股本的
5.011458%)。2025年
月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009,38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4.99999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40,600股后总股本的
5.01145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25年
月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0000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40,600股后总股本的
0.000008%),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秦东栋 | 集中竞价 | 2025/8/18 | 36.53 | 21 | 0.000007% | 0.000008% |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为280,188,030股,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640,6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 秦东栋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09,402 | 5.000000% | 5.011458% | 14,009,381 | 4.999993% | 5.01145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09,402 | 5.000000% | 5.011458% | 14,009,381 | 4.999993% | 5.01145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列表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秦东栋
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秦东栋
2025年
月
日
附表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德方纳米 | 股票代码 | 30076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秦东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份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4,009,402股持股比例:5.00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40,600股后总股本的5.01145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4,009,381股持股比例:4.99999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40,600股后总股本的5.01145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18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其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但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其他相关权益变动计划。信 | ||
| 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需求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秦东栋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