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66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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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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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请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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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067.85万元。按截至2025年
月
日的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78,434,551股(含本数),具体发行股票数量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化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在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针对参与竞价的对象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并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后的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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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067.8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1 | 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 | 53,263.60 | 53,263.60 |
| 2 | 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 | 14,164.25 | 14,164.2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1,100.00 | 10,640.00 |
| 合计 | 78,527.85 | 78,067.85 | |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460.00万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二、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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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392,172,757股。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毅。截至2025年
月
日,方毅直接持有公司
12.4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我了个推持有公司4.62%的股份,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7.02%的股份,方毅基于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公司17.0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78,434,551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以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股本总数392,172,757股进行测算,则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基于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稀释为14.18%,但方毅仍为控制的股权比例最高的股东,且明显高于第二大股东,不影响其控制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方毅。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经过公司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履行如下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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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交所审核通过;
(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六、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法律风险
(1)数据安全合规风险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积累了终端设备的相关数据,覆盖了大量移动终端和活跃用户。如果公司受到互联网上的恶意软件、病毒的影响,或者受到黑客攻击,将会影响公司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或者导致公司信息数据资源泄露、损失。此外,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和规范。公司所积累的数据资源是在开展正常业务流程中所形成的合法合规的数据沉淀,数据积累经过用户授权,且公司采取严格的数据保护机制,建立了完善的数据合规管理体系,同时确保数据使用的最小必要原则,但仍存在公司、数据合作方、客户等不当使用用户信息的可能性,从而损害公司的市场声誉,甚至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
)未决诉讼风险
公司因员工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增合同金额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事项,于2021年
月
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202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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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权在诉讼时效届满(2024年
月
日)前向公司主张赔偿。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均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2,434.40万元。截至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累计共1,252名投资者向公司主张赔偿,公司已与1,192名投资者就前述事项达成调解或审理终结,赔偿金额共计11,657.64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截至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已解决案件外,尚有60名投资者所涉案件正在推进过程中,其中:
位投资者已提供相关明细证明材料,公司已计提了约
万元的预计负债,剩余
位投资者合计诉请金额约
万元,但因尚未获取其相关明细证明材料而未计提预计负债。上述未解决事项的调解或诉讼结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或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财务风险
(1)业绩下滑的风险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75.52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1,482.38万元;2025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9.39万元,较2024年1-6月减少3,604.13万元。2024年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是调解事项赔偿支出所致。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体现,未来仍有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从宏观因素来看,近几年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互联网行业企业普遍进行战略收缩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增长服务业务下滑明显;此外在各地公共财政趋于紧平衡的背景下,公司面向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业务面临一定挑战,上述因素使得公司经营业绩面临较大压力。公司作为数据智能服务商,虽然持续致力于数据智能业务的研发、拓展,但仍存在销售不达预期以致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
)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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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资产组,自行开发软件,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和管理软件等。报告期内,公司将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资本化,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条件后将确认为无形资产。公司自2024年开始对于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自行研发的数据资源的研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数据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9,833.25万元,其中:数据资源账面价值5,828.66万元、自行开发软件账面价值2,824.15万元。未来如公司无形资产发生减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730.70万元、12,831.85万元、16,496.49万元和15,054.4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36%、
13.72%、25.16%和29.6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6、3.36、
3.21和2.77,应收账款周转率不断下降。
公司根据业务性质不同,设定了不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公共服务部门1-2年和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分别为20%和50%,低于非公共服务部门的50%和90%的计提比例。公司应收款项对象多是政府部门和互联网行业的头部企业客户,履约能力强、信誉度高,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是如果债务人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公司催收不力,可能导致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形成坏账损失。公司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未来若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3、经营管理风险
(
)业务拓展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成立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开发拓展了开发者服务、增长服务、公共服务、增能与风控服务、品牌服务等诸多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增长服务业务受行业环境影响收缩到极小规模。目前,公司还在数据智能、人工智能领域不断加大投入,拓展新的人工智能产品。
虽然公司已经在数据智能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在业务开拓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产品及服务研发失败、市场推广面临激烈竞争、商业价值不及预期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营收规模、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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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我了个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17.02%。方毅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以来,方毅一直为公司管理团队的核心,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尽管如此,由于方毅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比例较低,本次发行完成后,方毅实际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如果公司其他股东通过增持股份谋求影响甚至控制公司,将对公司管理团队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审核注册及发行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能否通过相关审核,以及最终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技术水平、业务发展阶段,并根据数据智能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确定的。由于数据智能行业涉及的底层技术更迭快、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外部政策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况发生,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括服务器、软件和研发投入形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投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长期资产将随之开始折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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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按照当前执行的折旧与摊销政策,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折旧和摊销。募投项目实施完毕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将分别新增折旧摊销的金额为12,007.88万元、11,762.95万元和10,602.55万元。如募投项目能按预期实现效益,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够消化折旧摊销费用的影响,但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盈利下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到产生预期的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而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有所下降。与此同时,由于股本规模扩大,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每股收益预计在短期内也相应摊薄。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为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460.00万元,已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资金中扣除。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主要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表项目 | 期末金额 | 财务性投资金额 |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5,774.91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41.88 | 1,879.64 | 1.22% |
| 其他应收款 | 1,101.89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0.79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535.00 | 6,304.08 | 4.0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53.08 | 770.00 | 0.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84.23 | - | - |
| 合计 | 73,661.78 | 8,953.72 | 5.82% |
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对杭州弧途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性投资460.00万元,为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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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相关预案公告时在募集资金中扣除的金额。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82%,公司无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1-1-12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 2
二、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 5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5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5
六、特别风险提示 ...... 6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10
目录 ...... 12
释义 ...... 15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20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0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2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7
四、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源要素情况 ...... 41
五、经营资质情况 ...... 43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5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49
八、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56
九、同业竞争情况 ...... 57
十、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60
十一、报告期内的年报问询情况 ...... 63第二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6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4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68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9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0
1-1-13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1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1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72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 7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7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公司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92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95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00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 101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02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0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0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02
第五节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103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03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103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4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6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06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1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112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 11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13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14
1-1-1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1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 11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2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21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22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专利情况 ...... 126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商标情况 ...... 144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 ......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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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否则以下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一般词汇 | ||
| 公司、发行人、每日互动 | 指 |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 每日互动有限 | 指 |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每日互动前身 |
| 每日科技 | 指 | 杭州每日科技有限公司,每日互动有限原股东 |
| 我了个推 | 指 | 杭州我了个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每日互动现股东 |
| 鼎鹿中原 | 指 | 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 |
| 杭州独角兽 | 指 | 杭州独角兽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杭州云盟 | 指 | 杭州云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系杭州应景全资子公司 |
| 北京云盟 | 指 | 北京云盟数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杭州应景全资子公司 |
| 上海蓝豹 | 指 | 上海蓝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 国信云控 | 指 | 北京国信云控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控制的企业 |
| 杭州应景 | 指 | 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杭州云深 | 指 | 杭州云深科技有限公司,系杭州应景全资子公司 |
| 浙江云合 | 指 | 浙江云合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云合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杭州应景控股子公司 |
| 杭州阶形 | 指 | 杭州阶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数字天堂 | 指 | 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浙江数安服 | 指 | 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浙江有数 | 指 | 浙江有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云真信 | 指 | 北京云真信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杭州迦智 | 指 | 杭州迦智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浙江高信 | 指 |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嗨普智能 | 指 | 上海嗨普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英铂科技 | 指 | 温州英铂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云通数达 | 指 | 浙江云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云通数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东证云启 | 指 | 珠海横琴东证云启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参与投资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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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个园 | 指 | 杭州个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中青创星 | 指 | 中青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华旦投资 | 指 | 杭州华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华旦丹阳 | 指 | 杭州华旦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华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华旦碧峰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旦碧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开云创投 | 指 | 温州开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花贝投资 | 指 | 杭州花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湾西科技 | 指 | 杭州湾西科技有限公司 |
| 上海个灯 | 指 | 上海个灯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蓝豹全资子公司 |
| 杭州元凡 | 指 | 杭州元凡视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微禾迅科技有限公司”,系杭州应景控股子公司 |
| 每日互动研究院 | 指 | 浙江每日互动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江阴云深 | 指 | 江阴云深科技有限公司,系杭州云深控股子公司 |
| 温州云探 | 指 | 云探(温州)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云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杭州云深控股子公司 |
| 数智鑫源 | 指 | 北京数智鑫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制的公司 |
| 泰尔卓信 | 指 | 泰尔卓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制的公司 |
| 个园餐饮 | 指 | 杭州个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杭州个园全资子公司 |
| 浙商未来 | 指 | 浙江浙商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曾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 | 指 | 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每日动泰 | 指 | 浙江每日动泰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数因科技 | 指 | 北京数因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明日数据 | 指 | 浙江明日数据智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
| 杭州花云 | 指 | 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参与投资的企业 |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央网信办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天健、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数据二十条 | 指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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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 | 指 |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 |
| 最近一年 | 指 | 2024年 |
| 最近一期 | 指 | 2025年1-6月 |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专业词汇 | ||
| DI | 指 | DataIntelligence,即数据智能,通过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对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实现知识提取、模型构建及智能化决策的技术体系 |
| GAI | 指 | 公司GAI(生成式人工智能)业务,公司通过拓展原有数据智能业务逻辑的内涵和外延,推出GAI系列智能产品,包括“GAIOS”“GAIOffice”“GAIStore”和“GAIStation”等 |
| 开发者服务 | 指 | 公司为移动应用开发者提供消息推送、用户运营、一键认证、多端ID打通等解决方案,主要通过“个推SDK”“用户运营SDK”“个验SDK”“OneIDSDK”等产品开展 |
| SDK | 指 | SoftwareDevelopmentKit,即软件开发工具包 |
| API | 指 | ApplicationProgrammingInterface,即开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
| 个推SDK | 指 | 每日互动研发的推送SDK产品 |
| 用户运营SDK | 指 | 每日互动研发的用户运营SDK产品 |
| 个验SDK | 指 | 每日互动研发的一键认证SDK产品 |
| OneIDSDK | 指 | 每日互动研发的跨平台识别设备SDK产品 |
| 增长服务 | 指 | 公司为客户提供全渠道获客与促活服务 |
| 公共服务 | 指 | 公司依托自身的数据获取和数据处理能力,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企事业单位在应急管理、抗震减灾、智慧文旅、人口与空间规划等公共领域提供大数据服务,助力社会治理持续创新 |
| 增能与风控服务 | 指 | 公司为商业客户提供的数据服务,其中增能服务指为媒体平台等客户提供数据分类业务、标签匹配等业务,助力洞察其用户商业价值深度挖掘;风控服务指为金融机构、合作伙伴等客户提供大数据智能风控或相关服务 |
| 品牌服务 | 指 | 专注于以第三方DMP为核心的数据服务体系,为品牌广告主提供消费者人群洞察、广告智能化投放、营销归因分析等服务,提升营销效率 |
| 效果广告 | 指 | 以促进销售为直接目的,广告主根据可衡量的广告效果进行付费的一种广告类别 |
| 促活 | 指 | 互联网运营中提升用户活跃度的核心手段,主要通过策略设计刺激用户在产品内的交互行为,最终目标是提高用户粘性和转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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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SP | 指 | Demand-SidePlatform,即面对广告主的需求方平台 |
| DMP | 指 | DataManagementPlatform,即数据管理平台 |
| 第三方DMP | 指 | 指以数据交易为主要形式的DMP,为需求方提供数据交换、售卖等服务 |
| 多源异构数据 | 指 | 来源多样且结构差异显著的数据集合,其核心特性包括多样性、异构性、动态性和价值性,这类数据广泛存在于不同领域,能够通过整合与分析挖掘出深层次的信息价值 |
| 程序化广告 | 指 | ProgrammaticAdvertising,是指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广告交易和管理。广告主可以程序化采购媒体资源,并利用算法和技术自动实现精准的目标受众定向,只把广告投放给对的人。媒体可以程序化售卖跨媒体、跨终端(电脑、手机、平板、互联网电视等)的媒体资源,并利用技术实现广告流量的分级,进行差异化定价 |
| 长连接 | 指 | 与短连接相对,即在一个连接上可以连续发送多个数据包,在数据发送完成时仍保持连接状态 |
| 客户端 | 指 | 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平台的客户端软件 |
| SaaS | 指 | 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一种通过互联网提供软件的模式 |
| App、应用 | 指 | “Application”的缩写,指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 |
| iOS | 指 | 由苹果公司开发的移动操作系统 |
| Android | 指 | 由谷歌公司开发的移动操作系统 |
| BI | 指 | BusinessIntelligence,即商业智能,它是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用来将企业中现有的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快速准确地提供报表并提出决策依据,帮助企业做出明智的业务经营决策 |
| 数据标签 | 指 | 根据多种维度刻画的用户特征标签 |
| 大模型 | 指 | 人工智能大模型,是指由人工神经网络构建的一类具有大量参数的人工智能模型 |
| 机器学习 | 指 | 针对计算机模拟或实现人类的学习行为,以获取新的知识或技能,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识结构使之不断改善自身的性能实现方法的研究 |
| RAG | 指 | 检索增强生成(Retrieval-augmentedGeneration),简称RAG,结合了语言模型和信息检索技术 |
| AIAgent | 指 | 智能体,是能够感知环境并采取行动以实现特定目标的代理体。它可以是软件、硬件或一个系统,具备自主性、适应性和交互能力 |
| IDC | 指 | InternetData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为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企业、媒体和各类网站提供大规模、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网络批发带宽等业务 |
| MB/PB/ZB | 指 | 计算机中的储存单位,即兆字节/拍字节/泽字节 |
| CPM | 指 | CostPerImpressions,即按展示计价的广告计费模式 |
| CPA | 指 | CostPerAction,即按行为作为指标计费的模式 |
| CPS | 指 | CostPerSale,即按实际销售作为指标计费的模式 |
| GPS | 指 | GlobalPositioningSystem,即全球定位系统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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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舍五入所致。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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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MeritInteractiveCo.,Ltd. |
| 注册资本 | 392,172,757元 |
| 法定代表人 | 方毅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7日 |
| 上市日期 | 2019年3月25日 |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荆大路100号1号楼808室 |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30 |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荆大路100号1号楼808室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30 |
| 电话号码 | 0571-81061638 |
| 传真号码 | 0571-86473223 |
| 互联网网址 | https://www.ge.cn |
| 电子信箱 | info@getui.com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注:2025年7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后,公司股本由392,172,757元增加至394,749,757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述股本变更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导致注册资本与股本不一致。
(二)公司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
月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392,172,757股,公司前
名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方毅 | 48,636,692 |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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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我了个推 | 18,108,577 | 4.62 |
| 3 | 张源 | 5,100,000 | 1.30 |
| 4 | 鼎鹿中原 | 3,976,496 | 1.01 |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10,026 | 0.90 |
| 6 | 蔡毛泉 | 2,403,900 | 0.61 |
| 7 | J.P.MorganSecuritiesPLC-自有资金 | 1,721,771 | 0.44 |
| 8 | 上海粒子跃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粒子希格斯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99,600 | 0.33 |
| 9 | 郑洪朱 | 948,800 | 0.24 |
| 10 | 侯守山 | 895,300 | 0.23 |
| 合计 | 86,601,162 | 22.08 |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无控股股东。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2025年
月
日,方毅直接持有公司12.4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我了个推持有公司
4.62%的股份,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7.02%的股份,方毅基于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公司17.0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015年
月
日,发行人股东方毅、沈欣、我了个推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三方一致同意,沈欣和我了个推的意思表示均以方毅的意思表示为准,方毅拥有三方股东最终的表决权,从而形成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2024年3月25日,发行人股东方毅、沈欣、我了个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沈欣女士与方毅先生以及我了个推不再具有任何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类似安排,方毅先生和我了个推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股东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我了个推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国籍 | 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 1 | 方毅 | 33030419810415**** | 中国 | 否 | 董事长、总经理 |
| 2 | 我了个推 | 91330110328140488R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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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冻结及权属纠纷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质权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押用途 |
| 方毅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00,000 | 2024年12月9日 | 2025年12月9日 | 投资 |
截至2025年
月
日,方毅质押股份的数量为
430.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8.84%,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10%,占比较低。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其他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公司作为专业的数据智能服务商,为开发者提供SDK产品与服务,助力开发者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为商业客户提供用户增长、品牌营销、增能与风控等服务;以及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治理数据等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2024年)规定,公司属于“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公司属于“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下的“I6450互联网数据服务”。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公司所在行业及从事业务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数据局。
| 机构 | 主要职能 |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
| 中央网信办 | 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 |
| 国家发改委 | 统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建设统一规划体系。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管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力和布局。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推动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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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如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
| 国家数据局 | 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 法规名称 | 发布单位 |
|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2025年)》 | 国务院 |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 | 国务院 |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委 |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2年)》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 国务院 |
3、相关产业政策
| 时间 | 发布单位 | 政策名称 | 主要相关内容 |
| 2025.08 | 国务院 | 《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 |
| 2025.05 | 国家数据局 | 《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 | 行动方案部署了体制机制创新、地方品牌铸造、“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数据产业培育、数字人才培育、数字化发展环境优化、数字赋能提升等8个方面的重大行动 |
| 2025.04 |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 | 《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 工作要点对2025年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
| 2024.12 |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 | 《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 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企业竞争力,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 |
| 2024.11 | 国家数据局 | 《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 | 以推动数据要素畅通流动和数据资源高效配置为目标,以建设可信可管、互联互通、价值共创的数据空间为重点,分类施策推进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到2028年,可信数据空间运营、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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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标准、安全等体系取得突破,建成100个以上可信数据空间 | |||
| 2024.10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 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推动共享开放,探索开展依规授权运营,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制度 |
| 2023.12 | 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 |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 计划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通过数据要素的深度应用,推动各行业向智能化、高效化转型 |
| 2023.08 | 财政部 |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
| 2023.02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 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加强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全面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
| 2022.12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 从最顶层构建了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三权分置” |
| 2022.06 | 国务院 | 《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 |
| 2022.01 | 国务院 |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 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瞄准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关键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材料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 |
| 2020.04 | 中央中央、国务院 |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 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
、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数据智能行业是深度融合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行业,随着数据被增列为第五生产要素、“人工智能+”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数据智能行业顶层设计全方位快速推进,推动行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数据要素市场制度逐渐完善,推进数据智能行业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给整个行业构筑了“车道线”“红绿灯”,为数据智能行业发展画出了“红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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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二十条”等顶层设计的推出,从法治层面构建了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更是为数据要素发展和商业探索扫清了制度障碍,踩下了行业加速发展的“油门”。从“数据二十条”,到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的相继推出,覆盖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价值显性化计量、应用场景落地等各方面,逐步构建了中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框架和工作重点,明确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关键方向,为数据智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扎实基础,也为公司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潜能。
随着人工智能掀起技术热潮,相关部门也针对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驱动了数据智能等产业的加速升级。2023年
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委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向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发布产业规范性政策文件,为相关市场迎来发展新契机。2024年3月,“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加速拓展数据智能应用场景,技术赋能效应将进一步凸显。2025年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与业务场景深度结合的过程中,数据智能应用发展也迈入新阶段。
(二)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1、数据智能行业的定义公司所处的行业是数据智能行业。根据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大数据技术标准推进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智能白皮书(2024年)》,数据智能指以全形态数据为关键资源,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后的新技术体系为关键手段,以决策式、生成式人工智能和传统数据应用形式协同应用于生产生活各领域为最终目标,由此形成的新兴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相应延展出的新技术、新产业、新生态。
、行业市场规模近年来,我国数据产量呈现出迅猛增长的趋势,数据要素市场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根据全国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4)》,全国数据2024年生产总量达
41.06ZB,同比增长25%。数据产业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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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等业态,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新兴产业。数据产量的增加带动了数据产业和服务向各行业领域广泛渗透。根据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研究,2024年,全国数据企业数量超过40万家,数据产业规模达
5.86万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117%。这些数据显示中国数据智能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加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数据智能对各垂直化领域的改造作用凸显,数据智能驱动技术创新、应用创新、产业创新不断深化,预计中国的数据智能产业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
、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所处数据智能行业,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数据要素市场、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共同驱动。近年来,随着数据被增列为第五生产要素、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智能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
)数据行业持续发展,促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数据要素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并且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在这一背景下,数据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数据,正通过多样化的途径和机制,逐渐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力量。特别是随着数据采集、确权、流通等环节的制度完善与技术突破,数据要素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重构生产流程、激活创新潜能等路径,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产生深刻影响。
(2)基础制度逐渐完善,场景落地全面推进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践,从制度创新到场景落地,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取得了显著进步,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在政策推动下加速落地。
近几年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颁布,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与支持。顶层设计逐步构建了中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框架和工作重点,明确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关键方向。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方面,2024年1月1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明确了数据资源的确认范围和会计处理适用准则等;2024年
月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授权公开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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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推动共享开放,探索开展依规授权运营,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制度;2024年
月20日,国家数据局等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旨在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2025年
月,国家数据局印发《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该方案为数据产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将吸引更多的资本、技术和人才涌入数据产业,推动数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整个行业打开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政策推动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加速落地。2023年
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通过数据要素的深度应用,推动各行业向智能化、高效化转型。2024年,国家数据局会同多部门发布了48个数据要素×典型案例,涵盖交通运输、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多个行业和领域,通过示范引领,激励多方主体积极参与。各省市也纷纷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鼓励各级政府、企业等主体共同挖掘市场需求,促进数据要素和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跨行业数据智能应用的快速发展。
(3)人工智能掀起热潮,驱动相关产业升级人工智能掀起的技术热潮,驱动了数据智能等产业的加速升级。这些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为人工智能的商业化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也为数据要素的流通与市场化创造了新的机遇。
开源大模型促进了数据的共享和流通,提升了数据要素的配置效率。DeepSeekV3和R1模型的开源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强烈反响,OpenAI也发布了自2019年以来的首批开源大语言模型。大模型的开源生态显著降低了人工智能开发和部署成本,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普惠和创新。它的低开发成本和高性能使得更多中小企业能够快速进入市场,从而推动数据要素在更多场景中落地应用,加速了数据要素的市场化进程。
同时,基于大模型的新模式、新技术,已经成为人工智能在商业端应用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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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支撑。基于大模型生产的对话式BI、数据分析智能工具、智能体(AIAgent)技术、检索增强生成(RAG)、深度搜索(DeepSearch)、深度研究(DeepResearch)、模型上下文协议(MCP)技术等纷纷涌现,赋能于实际的应用场景。新技术不仅解决了大模型在特定领域知识密集型任务中的局限性,还显著提升其在实际应用场景中的表现。人工智能技术与业务场景的深度结合,使得人工智能在金融、医疗、教育等行业被广泛应用,为企业带来了更高的生产效率和运营效益。
(4)数据开放共享加快,催生更多行业需求数据开放共享加快,为数据要素市场的流通与价值释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机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完成,更好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的先导作用,引领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
在技术层面,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正加速推进。通过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数据的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和利用将更加高效,为数据开放共享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在市场层面,数据开放共享的趋势日益明显。2024年,公共数据的场内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企业数据的场外交易模式开始涌现。企业与更多产业数据、各地公共数据联合实践,能更好地开发创造数据价值,促进数实融合、爆发出更强的乘数效应。
(三)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数据智能产业生态日趋成熟,数据智能行业正经历快速变革,正从技术驱动转向场景驱动,技术创新、应用深化及政策支持共同推动其发展。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数智生态越发繁荣
数据智能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行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在算力建设这方面,“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建设快速推进。在数据流通方面,多个省份的数据交易机构已开业并正常运营,同时国家数据局积极推动数交所互认互通,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此外,从事数据评估、合规认证、安全审计、质量评价、争议仲裁、风险评估等数据经纪和数据咨询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蓬勃发展,有效推动数据价值流通,数智产业生态越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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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来源不断扩充,安全融合需求强烈数据智能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大规模数据的供给,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和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数据来源的多样性和体量持续增长,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域的数据融合需求日益迫切。然而,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也随之凸显,如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高效融合与价值挖掘,是行业未来高速发展的必经之路。
3、非结构化数据爆发,算力需求大幅提升随着互联网、物联网、视频流媒体平台等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图像、视频、音频、传感器数据等非结构化数据快速增长。非结构化数据对企业具有多维度的价值,其应用正从基础管理向价值创造跃迁,挖掘非结构化数据价值能提升企业智能决策。对于结构化的处理,企业首先需要采用更先进的数据收集和存储技术,以应对非结构化数据的爆发式增长;其次,非结构化数据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处理非结构化数据需要巨大的算力。因此,非结构化数据的爆发,促进企业对算力需求大幅增加。
4、人工智能实现突破,持续拓展用数场景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DeepSeek等开源大模型已成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人工智能的技术突破与用数场景的深度融合正在重构产业范式。基于大模型的新模式、新技术,成为人工智能在商业端应用变现的重要手段,赋能于各类应用场景。
2024年3月,“人工智能+”首次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人工智能+”就是意味着将人工智能与交通、医疗、教育、农业等多个领域深度融合,在助力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的同时,还催生了大量新的市场需求和商业机会。2025年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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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竞争状况
、行业竞争的主要特点
(1)数据资源持续扩充,高质量数据成为关键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不同行业在数据要素的融入和开发上进展各异,随着越来越多的行业加大对数据要素的开发,产业数据产量会不断提升。同时随着公共数据资源的不断开放,进一步加大了数据供给,有助于激发全社会数据要素的潜能。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DeepSeek等大模型通过开源等方式降低了使用门槛,中小企业和个人用户也能用较低的成本使用人工智能工具,促进了算力与算法平权,高质量数据正成为关键。高质量数据不仅能够提升模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能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例如,通过构建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可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特定领域的深度应用,催生新模式和新业态。因此,高质量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将成为未来竞争的重点。
(2)前沿技术更新迭代,加速行业产业化落地数据智能行业作为深度融合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行业,近年来,人工智能正突破“量变引发质变”的临界点,相关技术、产业进入剧烈变革期。为了抢占有利的产业身位,全球科技巨头与创新企业争相投入大模型研发,ChatGPT、通义千问、ChatGLM、DeepSeek等国内外通用大模型快速迭代,已经从传统的单一的语言模态向图像、语音、视频等多模态交互进化,向量化、智能体(AIAgent)技术、检索增强生成(RAG)技术以及可信数据空间等新技术正不断升级,加速数据智能行业的产业化落地。DeepSeekV3和R1模型的开源引发广泛关注,OpenAI也发布了自2019年以来的首批开源大语言模型。大模型的开源生态显著降低了人工智能开发和部署成本,推动了人工智能技术的普惠和创新,大模型的开源和普及为数据要素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更强大的工具,能够让更多中小企业快速进入市场,推动数据要素在更多场景中落地应用。
(
)垂直场景加速落地,各方主体积极参与
1-1-31
近年来,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数据智能行业注入制度性动能。2023年
月,国家数据局等
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计划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通过数据要素的深度应用,推动各行业向智能化、高效化转型。2024年,国家数据局会同多部门发布了48个“数据要素×”典型案例,涵盖交通运输、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多个行业和领域,通过示范引领,激励多方主体积极参与。
在垂直场景落地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正在积极加入垂直场景的应用开发,如传统信息化厂商正将存量客户资源转化为场景入口,希望能够抢占客户优势,但是他们在数据治理和场景化创新方面的能力,很难以快速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与此同时,拥有具备数据治理能力的企业也在跨行业竞争,通过与客户共创,打造全新的产品和服务,为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不同类型的参与者共同推动了数据智能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深度应用,加速了垂直场景的落地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按照收入类型划分,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数据服务和开发者服务:数据服务是公司依托数据积累和数据治理能力,根据各垂直应用领域客户的特定需求向其提供特定数据服务;开发者服务主要是为移动应用开发者提供商用级移动应用消息推送、用户运营等解决方案。
(1)数据服务领域主要企业
①PalantirTechnologiesInc.(NYSE:
PLTR)
PLTR于2003年在美国加州创立,纽交所上市公司,市值约4,000亿美元。PLTR以“通过数据驱动解决最复杂问题”为使命,专注于构建可处理超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的操作系统级平台,客户包括国防、金融、医疗、能源、制造、航空航天等行业。主要产品包括Gotham、Foundry、Apollo、ArtificialIntelligencePlatform(AIP)等,其中Gotham是为政府与国防部门定制的反恐、情报分析工具,Foundry是面向企业级客户的数据集成与智能分析平台,Apollo是部署操作系统,集中管理和部署软件,AIP是AI驱动决策平台。
1-1-32
②TheTradeDesk,Inc.(NASDAQ:TTD)TTD(公司中文名“萃弈”)于2009年成立于美国加州,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市值约200亿美元。TTD是一家为买方提供全渠道程序化广告购买服务的广告技术公司。广告买家可通过萃弈的云端平台,建立、管理和优化数字广告活动,涵盖多种广告形式,以及不同终端。企业合作伙伴也能够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开发定制化功能。
③SnowflakeInc.(NYSE:SNOW)SNOW于2012年7月23日成立于美国特拉华州,纽交所上市公司,市值约
亿美元。SNOW是一家云数据平台公司,其核心产品CloudDataPlatform能够帮助客户将分散的数据整合成统一的来源,用以驱动业务洞察、构建数据驱动型应用并安全地共享数据。
④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四范式”)第四范式成立于2014年,为港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6682),第四范式提供以平台为中心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建立三大主要业务板块:第四范式先知AI平台、SHIFT智能解决方案和第四范式式说AIGS服务。第四范式先知AI平台是开发AI模型的底座平台,SHIFT智能解决方案是为各行业提供的智能解决方案产品,第四范式式说AIGS服务为通过生成式AI技术赋能软件开发,提升开发效率。
⑤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星环科技成立于2013年,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31),星环科技是一家企业级大数据基础软件开发商,围绕数据的集成、存储、治理、建模、分析、挖掘和流通等数据全生命周期提供基础软件及服务,已形成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的软件产品矩阵,支撑客户及合作伙伴开发数据应用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助力客户实现数字化转型。
⑥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国投智能成立于1999年,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88),主要服务对象为公检法司、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投智能以乾坤大数据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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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技术基座,布局电子数据取证、公共安全大数据、新网络空间安全、数字政务与企业数字化四大业务,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安全、行政执法、社会治理及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
⑦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尔思”)拓尔思成立于1993年,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29),拓尔思是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数据安全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其主要产品包括拓天大模型、数据服务、软件平台等,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面向公共安全、金融科技、数字政府、融媒体等领域提供解决方案。
⑧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开普云成立于2000年,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88228),开普云是AI产品服务提供商。在算力基础设施层面,开普云打造AI一体机系列产品和开悟魔盒边缘侧算力一体机;在智能体中台层面,开普云打造开悟智能体中台、开悟大模型运营管理系统和开悟多模态大模型;在行业应用层面,开普云通过开悟多模态内容生产平台、开悟AI智能助手、ChatBI数据智能分析平台等应用产品,应用在政务、能源、媒体、金融、工业、教育等行业。
(2)开发者服务领域主要企业
| 名称 | 简介 |
| 友盟+ | 友盟+是国内开发者服务及数据智能服务商。友盟+基于技术与算法能力,结合实时的全域数据资源,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统计分析、运营及技术提效工具,同时为品牌主提供线上、线下数智化营销服务,助力业务持续增长。 |
| MobTech | MobTech是广州掌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MobTech主要为开发者、企业客户、政府机构打造出开发工具、企业运营管理、智能营销、用户运营等多个数智产品和解决方案,助力快消、企业服务、商业地产、公共服务等行业和现代社会实现以数据为驱动力的数智化转型。 |
| 极光(NASDAQ:JG) | 极光(AuroraMobile,纳斯达克股票代码:JG),是中国客户互动和营销科技服务商,旗下的极光推送是第三方云推送平台,为开发者提供消息推送服务。 |
| 神策数据 | 神策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数字化客户经营软件提供商,拥有开放的产品架构与灵活的被集成能力、落地的数字化客户经营的解决方案,以及数据安全和合规体系,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客户经营。 |
| 小米推送 | 小米推送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开发者提供的消息推送服务,为开发者提供向客户端应用实时推送消息的服务,有效地帮助开发者触达用户,提升App活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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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简介 |
| 华为推送 | 华为推送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开发者联盟为开发者提供的基于Push技术的PaaS服务平台,它建立了从云端到手机端的推送通道,可以将信息及时通知用户。 |
3、行业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数据智能垂直应用领域中包括营销、政务、医疗、交通等众多细分行业。各个细分行业的具体经营模式、发展阶段、利润水平也存在着不同的程度差异。总体来说,各家公司在经营中都以数据要素为主要依托,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专业化数据服务。
在开发者服务领域,企业会关注营业收入和积累的数据资产两部分。企业通过免费模式来吸引中小客户使用其产品或服务,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付费客户的转化,同时有助于积累更多的数据资产,这对企业数据服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对于大客户,企业会根据客户实际的使用情况进行收费。
在数据服务领域,企业主要以自身的数据积累,以及数据治理和数据应用技术等方式提供应用于具体场景的数据服务。拥有海量数据、具备核心数据治理技术和场景应用能力的企业可以获得良好的利润水平。
、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数据智能行业需要运用大量新技术以实现垂直化的服务能力,包括海量数据的积累、分析、处理和应用能力等。这些核心技术能力都需要行业内的企业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在各自细分领域内逐一攻克。此外,数据智能垂直应用行业的技术更新频率非常快,行业内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研发投入,确保企业的核心技术保持行业前列。
(2)人才壁垒
数据智能行业作为典型的人才密集型行业,从业者不仅具备深厚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储备,还需拥有跨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这种复合型人才的稀缺性构成了行业发展的显著壁垒。企业需要搭建吸引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完善的创新机制,以及组织各类专业培训,有效驱动公司创新发展。而新进入者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招聘和培养人才,还需面对行业经验不足的劣势,这进一步
1-1-35
加大了新进入者的差距。
(
)资源壁垒在数据智能行业中,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包括数据资源和客户资源。数据资源指数据智能企业可以获取的各种数据资源。数据资源是一切整理、分析和应用的基础。对于企业来说,更广、更深的数据获取量意味着更深厚的资源积累,也更有可能在庞杂的数据中沙中淘金,挖掘数据背后的价值。行业的后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积累大量、连续的数据,也就无法获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客户资源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主要客户资源,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凭借着自身的数据能力和广泛的数据产品,更能深入理解客户的潜在数据需求,从而提供更为优质、贴心的服务。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客户的认可,实现广泛的客户积累。
(4)资金壁垒数据智能行业的竞争正在变得激烈,各家企业为了保证自己在各自细分领域中的竞争地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抢占市场,推广产品。同时,数据智能技术日新月异,各家企业都需时刻做好技术、人才方面的积累,在研发方面加大投入。此外,行业内的投资并购活动不断增加,这也需要资金的大力支持。新进入者往往很难有足够的资金以匹配上述活动。
(
)品牌壁垒随着数据智能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企业数量急剧增加。在此背景下,企业的品牌成为了客户选择合作方的重要因素。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凭借着多年过硬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服务品质赢得了客户的青睐,树立了自己的品牌。这些都是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的。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清晰的战略规划公司定位数据智能行业,始终坚持以明确的战略规划——“自数-治数-置数”三步走为指引,确保每一步举措都紧密围绕公司的长远目标展开。“自数”即公司使用自己的数据,为客户赋能;“治数”即将公司将数据治理能力产品化,输出给客户,帮助客户治理、挖掘客户自身的数据;“置数”即置办与置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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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数据的“加工贸易”。这一清晰且连贯的战略规划,使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保持明确的方向,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业务,逐步构建起独特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紧抓人工智能带来的发展机会,加码布局智能领域,强化自身“智能”属性。公司通过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巩固了在数据智能领域的领先地位。
、稳固的数据积累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高质量的数据更是决定大模型训练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公司不断提高数据的积累能力,从而源源不断地为上层业务提供数据支持。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开发者服务SDK累计安装量突破1,200亿,覆盖设备超过
亿,其中智能IoT设备SDK累计安装量超
亿;SDK日活跃独立设备数(去重)超4亿,其中用户运营SDK日活数突破1.7亿,大量的活跃用户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数据维度,提高了公司数据资产的质量。
、高效的治数能力为解决各行业在落地数据智能体系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公司将十多年来沉淀的数据治理能力和经验产品化,打造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DiOS已应用在品牌营销、公共治理、数智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为各垂直行业的发展提供数字化动力,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每日实时处理和新增的数据量超过65TB,已形成9,000余种数据标签,直接参与计算的特征参数累计约
2.5
亿。公司强化向量化技术运用,打造了大规模图神经网络以及深度学习模型,广泛应用于公共服务、增能服务等领域,为可控大模型在垂直领域的应用储备了优质的算料资源。
4、丰富的数据应用公司不仅打造了产品化的、规模化盈利的数据智能应用,还通过“可控大模型+可信数据空间”的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让大模型的能力落地垂直场景,从而更好地实现数据价值,让AI为产业赋能。
目前,公司在现有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场景下提供多种数据智能应用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并打造相应的数据智能应用,满足行业客户以及政府部门的多样需求。面对细分垂直领域的需求迭代,公司能快速结合在已有业务中沉淀的经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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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将自身数据能力与各垂直领域的客户和专家协作共创,不断探索深化数据智能的落地应用,为更多产业提供新的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更多需求。
、坚实的客户基础公司拥有广泛且优质的客户基础,有利于推进公司核心业务的新产品向老客户拓展。同时,坚实客户基础积累的市场口碑,也有利于公司新领域的业务向新客户进行延伸。
公司增能服务囊括了绝大多数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客户,并成功将下游客户延展到金融等其他行业;公共服务凭借强大的产品力累计覆盖全国超2,900个区县级客户单位,且以直销客户为主。
6、创新的研发机制
数据智能作为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高度创新型的行业,企业的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追求技术极致的文化与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在吸引人才方面,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长效激励机制,积极引入高水平研发人员;在创新机制方面,公司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创新机制,组织各类专业培训,有效驱动公司创新发展,持续加强公司各级管理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前沿技术领域,公司建立了每日互动研究院,注重探索基础技术研究,紧跟新技术热点与公司业务相结合探索,积蓄公司未来增长动力。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结构
公司作为专业的数据智能服务商,为开发者提供SDK产品与服务,助力开发者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为商业客户提供用户增长、品牌营销、增能与风控等服务;以及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治理数据等服务。
1-1-38
公司是数据智能(DI)行业的先行者和领跑者,DI的业务逻辑分三层(D-M-P,Data-Machine-People):底层“D”是指数据积累,公司基于在开发者服务中积累的数据,源源不断地为顶层业务提供数据支撑。中层“M”是指数据治理,公司打造了数据治理的能力,可以对数据进行归集汇聚、资产化管理、精细加工,然后提供给上层业务系统以数据服务的能力。上层“P”是指数据应用,公司结合数据模型与行业理解,在商业服务、公共服务领域打造了产品化的、规模化盈利的数据智能应用。
2025年上半年,公司将原来的DI(数据智能)业务拓展至GAI(生成式人工智能)业务,拓展了“D-M-P”三层业务逻辑的内涵和外延,升级原来产品性能,提升客户体验;探索落地人工智能系列新品,构建起安全可控、场景深耕、生态共赢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此外,公司发挥DI业务积累的经验优势,推动AI共创模式的发展,公司将自身的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能力与不同行业合作伙伴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相结合,共同开发出在垂直场景的智能应用,为各行业提效增能。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根据D-M-P业务结构分类,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如下:
| 业务结构 | 收入分类 | 产品类型 | 具体内容 |
| D层 | 开发者服务 | 个推SDK | 为开发者提供商用级的移动应用消息推送云服务,帮助开发者能够向用户的智能手机发 |
1-1-39
| 送实时通知和消息。 | |||
| 个验SDK | 通过整合三大运营商的网关认证能力,为开发者提供一键认证能力。 | ||
| OneIDSDK | 实现跨端数据打通,为企业用户运营提供可信、安全的数据整合和管理平台,助力运营效率提升。 | ||
| 用户运营SDK | 为开发者提供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用户洞察分析、用户分群扩量、运营计划全流程解决方案,实现从“分析指标-画像洞察-模型应用-策略配置-运营执行-后效分析”的全运营链路闭环。 | ||
| M层 | 数据治理 | 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 | 为数据业务场景提供数据调度、数据建模、数据开发、可视化等能力,实现高效数据加工与管理,赋能数据产品创新和落地。 |
| P层 | 商业服务 | 增能与风控服务 | 增能服务:为媒体平台等客户提供数据分类业务、标签匹配等业务,助力洞察其用户商业价值深度挖掘。风控服务:为金融机构、合作伙伴等客户提供大数据智能风控或相关服务。 |
| 增长服务 | 为客户提供全渠道获客与促活服务。 | ||
| 品牌服务 | 专注于以第三方DMP为核心的数据服务体系,为品牌广告主提供消费者人群洞察、广告智能化投放、营销归因分析等服务,提升营销效率。 | ||
| 公共服务 | SaaS服务 | 为政府部门在公共治理等领域提供SaaS服务。 | |
| 公共服务数盘 | 以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为技术底座,深耕用户业务场景,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治理数据的软件平台和服务。 | ||
| 其他产品 | 为政府部门提供精准宣防、协同工具、提效工具、应急管理、抗震减灾、人口与空间规划等产品。 |
(三)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产品可以分为开发者服务、增长服务、增能与风控服务、品牌服务、公共服务等。上述产品的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开发者服务
2012年,公司开始面向移动开发者提供专业的手机推送解决方案——“个推SDK”,是国内专业的推送技术服务商,也是该领域的领跑者。对于推送服务,公司提供免费和收费两种模式。免费模式提供的服务种类相对有限,在推送
1-1-40
速度及用户数上亦有限制。当App的用户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或移动应用开发者在推送速度、推送质量分析等方面有特定要求时,公司将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技术推送服务并收取费用。公司与移动应用开发者通过洽谈,签署书面合同并确定服务价格。收费方式是公司每月根据后台统计的同时在线数,以阶梯定价、封顶收费等模式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收费。
在“个推SDK”的基础上,公司不断丰富开发者服务产品矩阵,推出“用户运营SDK”“个验SDK”“OneIDSDK”等产品,为客户提供便捷、稳定的技术服务与智能运营解决方案等,全方位满足开发者的多样化需求。
、增长服务公司的增长服务主要是依托自身的数据积累和数据处理能力,通过互联网流量平台采买流量,为客户提供App的下载安装及促进用户活跃的服务,助力其业务增长。公司与客户就效果指标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后提供增长服务,每月根据后台统计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双方依据事先约定的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后续结算。主要采用CPA、CPM、CPS等按执行效果结算的方式。
、增能与风控服务增能与风控服务主要基于公司的数据积累和数据处理能力,帮助客户完成相关模型搭建,通过为客户提交数据分类、标签匹配和数据分析结果获得收入,一般根据客户调用模型的次数、标签的数量结算。
、品牌服务随着数据驱动的品牌营销市场日趋成熟、行业分工进一步清晰,公司专注于以第三方DMP为核心的数据服务体系,为品牌广告主提供消费者人群洞察、广告智能化投放、营销归因分析等服务,提升营销效率。
1-1-41
传统的DSP为广告主(甲1)/代理商(甲2)提供多渠道流量来源管理,并由广告监测方(丙
)进行投后监测的服务模式虽然能对整个营销闭环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只有找到第三方DMP做好投放前期的数据验证,品牌主才能实现更加完整的用户洞察,从而筛选更加优质的广告流量,避免营销预算的浪费。
公司主要作为第三方DMP,基于大数据能力,在投前为品牌主甄别优质流量,一般按照品牌主投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费或根据客户调用模型的次数、标签的数量结算。
5、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包括标准化产品和定制化产品两种。对于标准化产品,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客户提供SaaS服务;对于定制化产品,客户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需求,公司据此为客户进行相关产品的安装、培训,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维护、升级等服务。报告期内,标准化产品单价相对固定,定制化产品价格通过商务洽谈确定。
(四)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外部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广告媒体或流量、IT资源服务、服务器与交换机、技术服务等。公司的采购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数量,并由财务部负责价格审核。
(五)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服务类型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6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开发者服务 | 2,417.49 | 4,828.27 | 5,496.83 | 5,354.49 |
| 增长服务 | 18.47 | 150.23 | 2,091.55 | 13,661.66 |
| 增能与风控服务 | 4,097.08 | 9,289.10 | 7,113.89 | 6,893.50 |
| 品牌服务 | 846.41 | 1,995.20 | 1,167.02 | 1,357.26 |
| 公共服务 | 13,896.88 | 29,534.93 | 26,144.77 | 24,308.67 |
| 其他 | 571.97 | 1,238.64 | 977.27 | 1,013.96 |
| 合计 | 21,848.31 | 47,036.36 | 42,991.34 | 52,589.54 |
四、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源要素情况
1-1-42
(一)固定资产与租赁房产
、固定资产情况2025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6,244.4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5.45%,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如下:
| 权利人 | 权证编号 | 坐落地 | 建筑面积(m2) | 用途 |
| 杭州个园 | 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61404号 | 杭州市西湖区荆大路100号(个推每日金座) | 50,946.66 | 创新产业及研发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
、租赁房产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 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位置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期限 | 租赁用途 |
| 1 | 北京集智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基地有限公司 | 每日互动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第10层1009、1010、1011、1012室 | 598.11 | 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 办公 |
| 2 | 北京集智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基地有限公司 | 杭州云深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第10层1013、1014室 | 384.42 | 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 办公 |
| 3 | 温州瓯域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云探 | 温州市瓯海开发区中国(温州)数安港E-30幢西侧101室、102室、103-2室、104-2室、2楼、3楼、4楼 | 1,472.00 | 2023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 | 办公 |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 权利人 | 权证编号 | 坐落地 | 建筑面积(m2) | 用途 |
| 杭州个园 | 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61404号 | 杭州市西湖区荆大路100号(个推每日金座) | 50,946.66 | 创新产业及研发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
该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冻结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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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境内已获授权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217项,实用新型2项,外观专利12项。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专利情况”。
3、商标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中国境内注册商标共
项。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商标情况”。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软件著作权共
项。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五、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其经营业务取得的主要行政许可、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如下:
(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序号 | 持证主体 | 证书编号 | 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至 |
| 1 | 每日互动 | B2-20150474 |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30年4月10日 |
| 2 | 每日互动 | 浙B2-20150245 |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 2030年5月13日 |
| 3 | 杭州云盟 | 浙B2-20170411 |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 2027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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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北京云盟 | 京B2-20170807 |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2027年4月15日 |
| 5 | 泰尔卓信 | 京B2-20230283 |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2028年2月9日 |
(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 序号 | 持证主体 | 证书编号 | 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 | 发证单位 | 备案时间 |
| 1 | 每日互动 | 330117-99041-00001 | 第三级个推推送业务系统 | 杭州市公安局 | 2021年12月28日 |
| 2 | 每日互动 | 330117-99041-00002 | 第三级大数据业务系统 | 杭州市公安局 | 2021年3月5日 |
注:根据《关于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事项进一步说明的函》(公网安〔2025〕1846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1月1日前备案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算。完成等级测评后,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发行人持有的质量管理和销售产品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具体如下:
| 序号 | 持证主体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颁发主体 | 有效期限至 |
| 1 | 每日互动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482025Q0019R1M |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2028年1月16日 |
| 2 | 每日互动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482022I0321R1M |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11月21日 |
| 3 | 每日互动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 165IP230983R0M | 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 2026年11月28日 |
| 4 | 每日互动 |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 | 0482024PI0017R1M |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2027年6月22日 |
| 5 | 每日互动 |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乙方)等级证书稳健级(3级) | DCMM-V-3-3300-000805 |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 2027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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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每日互动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 0482025ITSM0067R0CN | 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2028年5月15日 |
| 7 | 每日互动 | 大数据应用与安全创新实验室评测证书 | AQS-SJ-2021-038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 无固定期限 |
| 8 | 每日互动 | 移动信息化可信选型认证 | - | 移动智能终端技术创新与产业联盟、数据中心联盟 | 无固定期限 |
| 9 | 每日互动 | “软件开发工具包(SDK)隐私配置能力”认证 | 0302547171137R1M | 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28日 |
| 10 | 每日互动 | “软件开发工具包(SDK)隐私配置能力”认证 | 0302547171135R1M | 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28日 |
| 11 | 每日互动 | “软件开发工具包(SDK)隐私配置能力”认证 | 0302547171136R1M | 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28日 |
| 12 | 杭州云深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5324Q33083R0M |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有限公司 | 2027年10月31日 |
| 13 | 杭州云深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5324I10465R0M |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有限公司 | 2027年11月4日 |
| 14 | 杭州云深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 0532024ITSM00260R0CN |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有限公司 | 2027年11月4日 |
| 15 | 杭州云深 |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 | NGV24PIMS00043R0M |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有限公司 | 2027年11月4日 |
| 16 | 杭州云深 | CMMI3级认证 | 62520 | CMMI研究所 | 2025年12月12日 |
| 17 | 浙江云合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1723Q10006R0S |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 2026年1月5日 |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总体发展战略公司秉承着“让数好用,把数用好”的理念,致力于用数据让产业更智能,定位于在充分“数字化”的领域里、做“数智化”的工作、让客户实现“数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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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目标。
公司定位数据智能行业,始终坚持以明确的战略规划——“自数-治数-置数”三步走为指引,确保每一步举措都紧密围绕公司的长远目标展开。“自数”即公司使用自己的数据,为客户赋能;“治数”即将公司将数据治理能力产品化,输出给客户,帮助客户治理、挖掘客户自身的数据,在服务过程中也可以选择叠加公司的“自数”能力;“置数”即置办与置换数据,也就是数据的“加工贸易”,让越来越多的数据资源持有者、数据加工使用者、数据产品经营者参与到数据要素市场。
(二)未来业务规划及发展目标
、自数:推进数据服务闭环,驱动业务场景落地作为专业的数据智能服务商,公司已经实现了数据要素在体系内的流通和价值转化,形成了数据积累、数据治理、数据应用的业务闭环,未来将持续围绕这一业务闭环纵深推进:继续深挖开发者服务业务场景,夯实数据底层;优化升级数据治理能力,提高融合多源异构数据的能力,驱动业务发展和场景落地;深耕数据智能服务,探索赋能更多垂直领域的应用场景。
2、治数:融入更多前沿技术,输出数据治理能力公司打造了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定位数据产品底座,通过使用安全计算、数据治理、知识挖掘、数据可视化、人机交互等技术,实现安全、智能、实时、可视的数据治理,帮助政府与行业客户治理数据,降低数据使用门槛,提高数据价值实现能力。在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时代,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在可信环境下打造“可控智算能力平台”,通过数据融合、安全计算、大模型等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技术提高数据治理及应用的效能,并结合公司丰富的行业经验,打造出结合业务场景的“可控大模型”,以帮助垂直行业相关企业可以更好地落地可控大模型的应用。例如,公司在可控大模型的基础上,提供针对公共服务、营销、交通、医疗等不同行业的数据治理服务,探索公司治数能力在更多数据治理场景的应用,推动各行业和政府部门的数字化升级以及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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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置数:构筑数据流通基座,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随着行业发展与变革持续深化,数据智能行业顶层设计加速落地,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行业基础设施生态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
公司积极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路径,秉承着“让数好用、把数用好”的理念,主张原始数据不流转,数据价值流转。在数据使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公司提出数据还需要分场景论证、封场景使用,用机制来保障分场景论证,同时用装置保障数据封闭场景使用,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数据只在封闭场景中使用,没有被转移,以破解当下数据要素市场参与者“不会共享、不敢共享、不愿共享”的行业难题。作为大数据联合计算模式首倡者,公司积极推动建设中国(温州)数安港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为行业提供安全、中立、可信的大数据联合计算解决方案,构筑数据流通的安全基座,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2025年,在“置数”层面,公司将重点推进“发数站”的落地。“发数站”基于“可信数据空间”和“可控大模型”,联接数据使用方、数据提供方、数据服务方等主体,为多方数据的安全高效流通提供可信空间,从而实现数据价值的融合开发创造。
(三)公司具体实施计划
公司将根据所制定的战略发展目标,继续坚持主营业务、实现业务模式的战略升级。
、夯实基础业务,链接更多优质数据
公司开发者服务深入用户场景,持续优化打造用户运营中心,以推送场景应用为起点,进一步为App运营全链条增能提效,从数智化思维、解决方案到工具应用,帮助更多客户解决数智化运营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同时,通过多种服务组合提升消息推送效果,并对推送各环节数据进行分析、回溯、优化,实现用户高效触达与转化,提升App用户价值与运营能力,助力App业务增长。此外,公司在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继续链接更多优质数据资源,进一步提升数据资产质量,并为更丰富、更多元的应用场景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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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升级治数能力,具备更多AI功能公司基于多年大数据治理和挖掘经验打造了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帮助用户完成数据归集,进行数据治理,落地丰富场景应用,实现数字化敏捷升级。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打磨DiOS,推动平台轻量化改造,提升平台兼容性,以更好地在数据治理层全面支撑业务向上,增能提效;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融入AI大模型、智能体等前沿技术能力,深入向量化、跨模态分析等大数据技术,并在适配更多云平台、信创平台的环境下,系统性地支持大模型的训练、微调及推理等环节,从而建设具备融合多源异构数据、人工智能运算、智能化数据治理等能力的可控智算能力平台,为各行业和政府部门的数字化升级不断贡献力量。
、拓展用数场景,深耕更多数据应用随着宏观经济回归常态化发展,公司着力抓住数据智能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在保障原有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继续升级产品、扎根客户,深度耕耘行业重点应用场景。此外,公司将加大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的应用场景探索,持续探索“可控大模型”在垂直行业的落地,整合产业链,为客户提供提质增效的多场景解决方案。未来,公司会重点推动数据智能在智慧交通、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深入探索和实践,加强场景需求牵引,让更多行业在数据智能的赋能下快速发展。
4、“可控大模型+可信数据空间”推进战略落地数据场景的加速落地需要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需要产业数据价值的融合,并结合创新能力,拓展更多数据应用场景。但是客观上各数据主体的来源广泛、归属不同,且各数据主体的信息化进度不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所差异,导致数据之间的互联互通面临较大挑战。因此为实现数据价值的融合开发创造,支撑多数据应用场景的开发,公司将基于“可控大模型+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发数站”。“发数站”的概念类似于“发电站”,是基于“可信数据空间”和“可控大模型”的数据“发电站”。各公共部门、各产业主体、各行业企业可以依托“发数站”,更方便、安全、快捷地融合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在合规框架下实现跨域流动与产业化变现;公司也可以通过“发数站”,融合丰富且高质量的第三方外部数据源,将业务拓展到更多的应用领域,创造出更丰富多元的商业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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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同时,在“可信数据空间+可控大模型”的框架下,对私有数据的利用将变得更为可行,用闭源的私有小数据加上开源的大模型是非常重要的路径。2025年7月,公司推出了基于“可信数据空间+可控大模型”混合云部署的大模型装置——GAIStation,不仅能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还能够提供高效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满足企业和机构对于数据利用和管理的多样化需求,以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和业务需求,让开源大模型和闭源小数据相得益彰。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7-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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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主要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表项目 | 期末金额 | 财务性投资金额 |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5,774.91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41.88 | 1,879.64 | 1.22% |
| 其他应收款 | 1,101.89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0.79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535.00 | 6,304.08 | 4.0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53.08 | 770.00 | 0.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84.23 | - | - |
| 合计 | 73,661.78 | 8,953.72 | 5.82% |
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对杭州弧途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性投资460万元,为本次发行相关预案公告时在募集资金中扣除的金额。
1、货币资金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末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库存现金 | - | 否 |
| 银行存款 | 25,603.80 | 否 |
| 其他货币资金 | 171.12 | 否 |
| 合计 | 25,774.91 | - |
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25,774.91万元,其中主要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中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保函保证金等,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2、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期末金额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是否与公司业务相关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上海嗨普智能信息科 | 2,370.00 | 上海蓝豹 | 一站式企业级营销智能 | 相关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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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46% | 产品与数据智能服务公司,致力于通过科技帮助品牌深度洞察消费者,实现智能化的用户资产管理和运营,驱动品牌业务增长 | |||
| 杭州迦智科技有限公司 | 779.64 | 杭州独角兽持股0.43% | 智能移动机器人公司,面向制造业提供物流自动化、数字化与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 | 不相关 | 是 |
| 杭州卓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杭州独角兽持股0.61% | 专注于数字医疗服务,为政府及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互联网产品服务 | 不相关 | 是 |
| 云途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1,092.24 | 杭州独角兽持股7.28% | 智慧城市系统与数字交通服务提供商,立足城市基建与交通设施管理,为政府和企业的管理、运维、基建、养护等场景提供数智服务和解决方案 | 相关 | 否 |
| 杭州滨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 | 应景科技出资比例4.72% | 股权投资业务 | 不相关 | 是 |
| 合计 | 5,341.88 | - | - | - | - |
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投资持有的参股企业的股权,其中:杭州迦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卓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滨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不相关,公司对上述三家企业的投资不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应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为1,879.64万元。
除上述三家外,嗨普智能主要从事品牌营销业务,与公司的品牌服务业务相关;云途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智慧城市与智慧交通信息化服务的数据要素创新企业,与公司的数据智能场景落地相关。公司对该两家企业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金额 | 具体内容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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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及保证金 | 1,316.33 | 主要是总部大楼购买土地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 否 |
| 应收暂付款 | 2.90 | - | 否 |
| 账面余额合计 | 1,319.23 | - | - |
| 账面价值合计 | 1,101.89 |
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319.23万元,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4、其他流动资产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末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23.32 | 否 |
| 预缴税金 | 247.47 | 否 |
| 合计 | 370.79 | - |
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
370.79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5、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金额 | 持股比例 | 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穿透后投资项目 | 是否与公司业务相关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1 | 浙江有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881.18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8.67% | 将大数据、模型、算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多元数智化场景服务,为金融、产业、政务等领域提供数据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 | 相关 | 否 |
| 2 | 中青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0.03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20.00% | 为创新产业提供产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包括产业基金信息对接、组织创办创新创业大赛及培训等 | 不相关 | 是 |
| 3 | 成都市美幻科技有限公司 | 1,366.86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 | 地震预警和多灾种预警服务,参与构建了 | 相关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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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 | 中国首个手机地震监测预警网 | |||||
| 4 | 北京中数睿智科技有限公司 | 2,156.83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3.95% | 数据资产管理基础软件开发商,一站式大模型产业化科技企业 | 相关 | 否 |
| 5 | 知个数(温州)科技有限公司 | 27.08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28.00% | 主要从事效果广告业务 | 相关 | 否 |
| 6 | 北京云真信科技有限公司 | 5,350.74 | 通过国信云控持股16.00%,通过杭州应景持股13.44% | 通过整合、挖掘海量线上、线下数据,对不同应用场景建立风险模型,为金融行业智能分析决策提供服务 | 相关 | 否 |
| 7 | 浙江云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 | 3,409.02 | 通过国信云控持股18.13% | 专业的数智交通服务商,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度分析和融合,为交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 相关 | 否 |
| 8 | 浙江每日动泰科技有限公司 | 4,148.20 | 通过杭州个园持股45.00% | 温州新生代数智孵化产业园开发与经营 | 不相关 | 是 |
| 9 | 珠海横琴东证云启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0.48 | 通过杭州应景持股40.82% | 股权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 不相关 | 是 |
| 10 | 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5.37 | 通过杭州应景持股33.30% | 股权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科技类初创公司 | 不相关 | 是 |
| 11 | 北京数因科技有限公司 | 3,535.00 | 通过杭州应景持股20.00% | 程序化广告平台,为品牌广告主与效果广告主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广告交易途径 | 相关 | 否 |
| 12 | 数安数智(温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 | 1,246.75 | 通过杭州应景持股42.00% | 中国(温州)数安港配套单位,重点投向符合温州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数据、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和工业物联网等崭新领域 | 相关 | 否 |
| 13 | 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有限公司 | 1,781.27 | 直接持股16.17%,通过上海蓝豹持股0.21% | 大数据隐私计算平台,提供私有化部署的安全计算环境以及一站式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保障服务 | 相关 | 否 |
| 14 | 浙江明日数据智能有限公司 | 485.81 | 通过上海蓝豹持股49.00% | 提供数字营销服务,为品牌主及行业客户提供全域营销数据监 | 相关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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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全域媒介计划、广告投放优化等一站式营销智能闭环解决方案 | ||||||
| 15 | 北京中数卓信科技有限公司 | 12.20 | 通过泰尔卓信持股30.00% | 主营金融营销和金融风控,数据智能在金融产业的垂直应用 | 相关 | 否 |
| 16 | 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639.46 | 13.64% | 专业的开发工具厂商,为开发者提供各种开发工具 | 相关 | 否 |
| 17 | 浙江高速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6,338.72 | 10.00% | 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一站式服务商 | 相关 | 否 |
| 18 | 深圳市个联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14.7942% |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 相关 | 否 |
| 19 | 英铂科技[注2] | 0.00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23.81% | 拟主要从事以中期气象精准预测为基础的电力预测与调度行业大数据模型开发、搭建智能家居用户数据服务平台和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等业务 | 相关 | 否 |
| 合计 | 37,535.00 | - | - | - | - | |
注1:数安数智(温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资企业包括:浙江云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有限公司,投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与公司业务相关;
注2:英铂科技为杭州独角兽2025年5月参与出资设立的企业,认缴出资2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末尚未实缴出资。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37,535.00万元,其中:中青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每日动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东证云启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家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业务不相关,不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应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为6,304.08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中剩余
家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业务相关,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末金额 | 持股比例 | 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穿透后投资项目 | 是否与公司业 | 是否属于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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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相关 | 性投资 | ||||
| 尼洱市场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 888.68 | 通过国信云控持股11.76% | 专业广告监测公司,以大数据科学测量方法论来构建与完善全域数字营销解决方案 | 相关 | 否 |
| 安徽日飞轴承有限公司 | 300.00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0.93% | 通用设备制造 | 不相关 | 是 |
| 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194.40 | 8.00% | 数据安全领域,为发行人开展数据服务过程中的数据流通提供支持 | 相关 | 否 |
| 杭州弧途科技有限公司 | 460.00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0.50% | 一站式灵活用工招聘服务企业,“青团社兼职”App的运营主体 | 不相关 | 是 |
| 杭州心意知物文创智能有限公司 | 10.00 | 通过杭州独角兽持股10.00% | 一家专注于文化创意和智能科技结合的企业 | 不相关 | 是 |
| 合计 | 1,853.08 | - | - | - | - |
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853.08万元,其中:安徽日飞轴承有限公司、杭州弧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心意知物文创智能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业务不相关,不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应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合计金额770.00万元;尼洱市场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业务相关,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7、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表项目 | 账面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项 | 116.04 | 否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568.19 | 否 |
| 合计 | 1,684.23 | -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1,684.23万元,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项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因此,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持有财务性投资8,953.72万元,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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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82%,公司无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将对杭州弧途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性投资
万元认定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时已经予以考虑前述财务性投资的影响,已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八、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一)诉讼、仲裁情况公司尚未完结的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案件(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因员工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增合同金额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事项,截至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累计共1,252名投资者向公司主张赔偿,公司已与1,192名投资者就前述事项达成调解或审理终结,赔偿金额共计11,657.64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截至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尚有60名投资者所涉案件正在推进过程中。其中:
1、法院已经立案的投资者所涉案件中:
尚有
名投资者涉及的案件处于法院待开庭等尚未结案状态,其中
名投资者已提供相关明细证明材料,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结合历史已调解和已判决案件的处理原则计提了约
14.83万元的预计负债;其中
名投资者尚未提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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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证明材料,目前已知的初始诉请金额合计约为22.97万元,暂无法准确预估赔偿金额,最终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尚有2名投资者涉及的案件已经撤诉,但是尚未调解一致,仍存在再次起诉的可能,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结合历史已调解和已判决案件的处理原则计提了约7.94万元的预计负债。
、法院尚未立案的投资者所涉案件中:
尚有19名投资者已提供相关明细证明材料,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结合历史已调解和已判决案件的处理原则计提了约79.22万元的预计负债;尚有34名投资者尚未提供明细证明材料,目前已知的初始诉请金额合计
238.58万元,但暂无法准确预估赔偿金额,最终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情况如下:
2021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时任公司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部门经理李某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公司未及时发现上述虚假情况,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编制财务报表,导致披露的2019年三季报、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2019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故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万元罚款,对李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方毅、朱剑敏、李浩川、叶新江、孔祥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50万元、
万元的罚款。
九、同业竞争情况
(一)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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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控制关系 |
| 1 | 我了个推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方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34.34%的出资份额 |
| 2 | 每日科技 |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通讯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方毅持股70.75% |
| 3 | 华旦丹阳 | 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 | 方毅通过杭州每日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 |
| 4 | 杭州湾西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 方毅通过华旦丹阳间接控制 |
| 5 | 浙江每日向善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方毅持股51%,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6 | 杭州华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华旦丹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 7 | 杭州花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华旦丹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 8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旦碧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华旦丹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 9 | 温州开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公众融资贷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华旦丹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 10 | 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华旦丹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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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温州超乎祥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方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99.5%的出资份额 |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控制的上述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保护公司及其他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17年
月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任何共同或单独控制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合营或联营公司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本企业将来共同或单独控制的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若本人/本企业共同或单独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因国家法律修改或政策变动导致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本企业共同或单独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就上述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转让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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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对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如下: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始终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对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6月 | 2024年度 | ||
| 金额 | 同比变动 | 金额 | 同比变动 | |
| 营业收入 | 21,848.31 | 0.67% | 47,036.36 | 9.41% |
| 营业成本 | 8,642.46 | 77.56% | 12,526.47 | -7.29% |
| 营业毛利 | 13,205.85 | -21.56% | 34,509.90 | 17.06% |
| 综合毛利率 | 60.44% | -17.13% | 73.37% | 4.80% |
| 期间费用 | 16,391.01 | 1.61% | 32,806.39 | -0.71% |
| 营业利润 | -3,880.49 | -784.11% | 1,556.07 | 128.58% |
| 营业外支出 | 427.32 | 60.40% | 9,345.36 | 334.80% |
| 利润总额 | -4,307.81 | -1532.02% | -7,789.29 | 2.58% |
| 净利润 | -3,363.47 | -737.98% | -6,838.66 | 28.6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89.39 | -869.01% | -6,475.52 | -29.6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2,590.15 | -714.67% | 1,952.50 | 177.72%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分别较上年增长9.41%和17.06%,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3年度减少1,482.38万元,降幅
29.69%,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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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2021年10月公司受到行政处罚,部分当事人已就上述事项导致的损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与部分当事人调解并支付赔偿,2024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中赔罚款支出9,230.36万元,而2023年度赔偿支出为2,114.08万元,赔偿支出增加了7,116.2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八、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2025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189.39万元和-2,590.15万元,而上年同期分别为
414.74万元和421.3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滑了869.01%和714.67%,业绩下滑明显。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营业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21.56%,综合毛利率下滑了
17.13个百分点,主要是营业成本增加所致。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成本为25,093.41万元,上年同期为21,229.51万元,增加了3,863.90万元。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主要原因是:
①无形资产-数据资源摊销增加公司自2024年初开始确认数据资源作为无形资产,按
年期加速摊销。2025年1-6月,公司新增数据资源摊销1,479.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130.62万元,数据资源的摊销增加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②公共服务业务的人工成本增加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成本中的人工成本为3,319.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30.00%,主要是公共服务业务的人工成本增加所致。2025年1-6月,公共服务业务营业成本的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793.09万元,主要是公共服务业务中多个公共服务数盘类项目完工验收,结转了对应的实施人员成本,该等项目需要较多人力投入进行定制化开发等工作,导致人力成本增加。
③IDC费用、数据服务成本增加2025年1-6月,公司IDC费用、数据服务成本分别为834.71万元、1,228.5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
222.47万元、
277.91万元,增幅
36.34%、
29.23%。2025年上半年,IDC费用增加主要是业务交付调用的计算资源较多,相应分摊的IDC费用增加;数据服务成本增加主要是公司根据业务和客户需要,对外采购数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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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一期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2024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金额 | 同比变动 | 金额 | 同比变动 | 金额 | 同比变动 | |
| 星环科技 | 37,149.20 | -24.31% | -34,346.28 | -19.16% | -37,975.94 | -13.42% |
| 国投智能 | 176,911.65 | -10.82% | -41,501.28 | -101.83% | -57,523.84 | -71.61% |
| 拓尔思 | 77,703.45 | -0.59% | -9,414.56 | -358.17% | -17,053.32 | -7121.78% |
| 开普云 | 61,760.26 | -10.98% | 2,058.68 | -49.98% | 883.65 | -73.75% |
| 第四范式 | 526,065.00 | 25.13% | -26,878.80 | 70.42% | - | - |
| 每日互动 | 47,036.36 | 9.41% | -6,475.52 | -29.69% | 1,952.50 | 177.72% |
注: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根据公司细分业务选取;第四范式为港交所上市公司。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9.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了29.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77.7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除港股上市公司第四范式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了增长,其他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也均出现了下滑。
2025年1-6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金额 | 同比变动 | 金额 | 同比变动 | 金额 | 同比变动 | |
| 星环科技 | 15,250.58 | 8.82% | -14,294.51 | 25.24% | -15,624.87 | 24.03% |
| 国投智能 | 55,758.84 | 1.63% | -20,816.56 | -63.16% | -21,929.53 | 17.83% |
| 拓尔思 | 24,480.10 | -38.36% | -7,363.12 | -223.11% | -8,944.63 | -344.58% |
| 开普云 | 15,977.42 | 2.99% | 377.73 | 123.05% | -122.08 | 93.84% |
| 第四范式 | 262,649.70 | 40.71% | -6,697.30 | 55.82% | - | - |
| 每日互动 | 21,848.31 | 0.67% | -3,189.39 | -869.01% | -2,590.15 | -714.67% |
注: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根据公司细分业务选取;第四范式为港交所上市公司。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0.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了869.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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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上年减少了714.67%。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除开普云外也基本为亏损状态。综上,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总体状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总体基本一致。
(三)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是否将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诉讼和解赔偿支出。因2021年行政处罚事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八、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引致的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绝大部分已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解决,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已经在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的财务报告中体现。上述事项的不利影响未来虽可能继续存在,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可逆转的下滑。
2025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滑主要是营业成本增加所致,包括数据资源导致的无形资产摊销增加以及公共服务数盘类项目成本结转带来的人力成本增加等,上述因素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较为固定或可控,该等因素将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得到消化。因此相关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可逆转的下滑。
(四)业绩下滑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就业绩下滑情况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特别风险提示”。
十一、报告期内的年报问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3年
月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
号),于2025年
月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590号)。
2022年、2024年年报问询函对于公司及细分业务的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率、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和原因,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了多次问询。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及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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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数据相关行业快速发展,顶层设计提供制度保障,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目前,我国数据相关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期,数据作为一种关键要素,在国家政策中的重要性愈发显著。国家发布一系列相关政策,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保障。同时,各地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共同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顶层设计推进高质量发展。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定义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要求。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从最顶层构建了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三权分置”。2023年8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表示,数据资源自2024年1月1日起视作一种资产纳入财务报表。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该计划明确提出,到2026年底,打造
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涌现出一批成效显著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制度规则等作出部署,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推动数据要素“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潜能。2024年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授权公开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首次对公共数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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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推动共享开放,探索开展依规授权运营,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地方主体落实高效率投入。各地区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到数据要素市场布局中,以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例如,各地纷纷设立以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为主要职责的国有数据交易场所,设立以整合、开发、运营和管理本区域内的数据资源为主要职责的国有数据集团等,从而踊跃地参与到数据要素市场中。此外,各省市纷纷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鼓励各级政府、企业等主体共同挖掘市场需求,促进数据要素和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跨行业数据智能应用的快速发展。
数据相关的政策支持不仅为市场提供了发展的方向和框架,还通过具体的激励措施和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了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和一体化。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深化,预计中国的数据要素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为数字经济的增长提供强劲动力。
2、数据要素市场需求旺盛,数据治理、应用及流通等领域前景广阔
近年来,我国数据产量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根据全国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4)》,全国数据2024年生产总量达
41.06ZB,同比增长25%。
随着数据产量规模的显著增长,数据要素市场也日益繁荣,市场需求持续旺盛。根据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研究,2024年,全国数据企业数量超过
万家,数据产业规模达5.86万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117%。
在庞大的数据体量和旺盛的市场需求下,数据治理、数据应用和数据流通等领域的前景广阔,数据要素已广泛应用于互联网、医疗、教育、零售、工业、金融、交通、能源和政务等行业。
、人工智能技术持续创新,与大数据融合应用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正加速地渗透进各行各业,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中国人工智能行业需求预测及发展趋势前瞻报告》的数据,2017-2022年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5%,预计到2029年,中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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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推动数据智能落地应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融合应用已经成为数据智能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数据智能行业也因此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以ChatGPT、通义千问、DeepSeek等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进步极大拉低了行业使用门槛。作为赋能工具,人工智能不仅孕育了新的产业、商业模式和新业态,还促进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质量效益的提升,蕴含着巨大的智慧潜能。与此同时,基于大模型的对话式商业智能、数据分析智能工具、检索增强生成(RAG)、智能体(AIAgent)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也为人工智能技术在商业领域应用提供了重要支撑。
、信创产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国家正加速实现“自主可控”
信创全称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旨在实现信息技术自主可控,规避外部技术制裁和风险,其核心是建立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底层架构和标准,推动全产业链的国产化替代。我国信息技术领域起步较晚,长期处于模仿和追赶状态,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领域也面临着国外越来越多的限制和不正当竞争。面对日益增加的安全风险,国家正加速实现“自主可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把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行业的未来趋势,深化公司既定发展战略
随着人工智能进入大模型时代,人工智能与数据要素之间进一步形成一种双向赋能、相互促进、加速迭代的“飞轮效应”,数据促进了人工智能的发展,为人工智能算法的优化提供海量的训练数据;而人工智能反过来又提升了数据的使用效率。全球知名科技企业都在持续加大在相关领域的投入,力图在新一轮国际科技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
公司坚持按照“自数-治数-置数”的战略规划三步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深化既定发展战略。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应用人工智能技术,重点强化公司数据汇集能力、数据治理能力和数据应用能力;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重点是依托可信数据空间技术,安全合规地流通公共与产业等多方数据资源,并对其进行融合开发,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募投项目实施能帮助公司能够触达包括公共数据、产业数据在内的更多数据源,大幅提升公司对自身数据价值挖掘的能力,为数据应用场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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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新的可能性,对公司现有自营数据产品的基础功能进行扩展、提升和创新,提升“自数”;同时可形成平台化产品将这种能力对外输出,强化“治数”;最终通过汇集更多的数据服务方,保障数据安全流通,融合产生更大数据价值,落实“置数”战略。
2、巩固公司核心技术优势,扩展公司赋能的行业领域和应用场景2023年,人工智能行业经历了持续的技术突破和早期产品落地,人工智能技术在不同行业展现了巨大的应用潜力。尽管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但应用基于人工智能的行业垂直模型真正实现商业化的企业相对较少。随着基础大模型走向开源、大模型调用成本逐渐降低,拥有垂直行业优质数据集、数字化转型服务经验丰富的中小科技企业也将有机会加入全球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的竞争市场中,推出更专业、更细分的垂直行业应用,有望成为全球行业垂直模型商业化落地的重要力量。
公司是专业的数据智能服务商,是数据要素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公司诞生于移动互联网时代,在数据智能行业兴起时敏锐地把握先机,率先进入该赛道。依托在大数据技术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持续在人工智能领域进行投入,已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技术成果,积累了包括数据融合、安全计算、数据治理、知识挖掘、图计算、向量化、大模型等多项核心技术在内的坚实技术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拟通过实施该项目,巩固公司领先的核心技术优势,扩展公司赋能的行业领域和应用场景,拓展公司业务范围。
、解决数据价值融合的行业痛点,积极打造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
通过本次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的实施,公司拟解决数据价值融合的行业痛点,包括不限于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的流通、共享、交易和开放,培育新的营业收入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在公共与产业数据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中,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具有重要作用。首先,高效的数据价值开发平台能够实现数据的高效传输和处理,使得数据能够及时应用于各类决策和业务场景,从而提升数据利用效率;其次,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可以打破数据孤岛,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与协作,促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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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同创新;再次,完善的数据价值开发平台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确保数据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高效的数据价值开发平台支持大规模数据的实时处理和分析,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支持,提升响应速度和决策质量。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在智能终端设备、声像视听交互需求的推动下,移动互联网数据流通活跃度高涨,但与数据需求增长相矛盾的是,数据交易机构的场内活跃度较低,急需建立和完善多元数据价值融合模式。构建安全合规高效的数据价值融合模式,已成为数据要素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该项目聚焦数据价值融合,依托连接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底层技术能力,融合数据合规审核、数据流程管理和监控等机制,并积极适配国产化信创产品,联接数据使用方、数据提供方、数据服务方等多方主体,基于可信数据空间,打造形成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融合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原始数据非必要不流转,数据价值流转。
、补充发展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所处的数据智能行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和高度创新型的行业,企业的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公司始终坚持追求技术极致的文化与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随着公司技术持续升级、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发展资金的需求量也会增加。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铺底资金,可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升竞争力,并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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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请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且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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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067.85万元。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78,434,551股(含本数),具体发行股票数量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化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在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针对参与竞价的对象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并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后的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
(三)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067.8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1 | 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 | 53,263.60 | 53,263.60 |
| 2 | 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 | 14,164.25 | 14,164.2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1,100.00 | 10,6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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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78,527.85 | 78,067.85 |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460.00万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392,172,757股。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毅。截至2025年
月
日,方毅直接持有公司
12.4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我了个推持有公司4.62%的股份,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7.02%的股份,方毅基于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公司17.0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78,434,551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以公司截至2025年
月
日的股本总数392,172,757股进行测算,则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基于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稀释为14.18%,但方毅仍为控制的股权比例最高的股东,且明显高于第二大股东,不影响其控制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方毅。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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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经过公司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
月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履行如下批准程序:
(一)深交所审核通过;
(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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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067.8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1 | 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 | 53,263.60 | 53,263.60 |
| 2 | 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 | 14,164.25 | 14,164.2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1,100.00 | 10,640.00 |
| 合计 | 78,527.85 | 78,067.85 | |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460.00万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不涉及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
、基本情况
本项目依托大数据技术、AI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及公司的数据治理能力,通过汇聚各类跨区域、跨层级、跨机构的多种数据源,打造全面提升数据治理与应用效能的数据智能操作及应用平台,从而建立自主可控的数据智能技术底层架构。
本项目包括数据集、ID映射(ID-Mapping)、智算能力平台、数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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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间件、垂直模型等建设内容,拟通过对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安全计算和大模型等多项技术进行研发,提升数据治理及应用效能,并最终结合业务场景完成行业垂直模型的产业化。
、实施主体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周期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36个月)。
4、投资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3,263.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3,263.6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 | 建设投资 | 46,316.18 | 86.96% | 46,316.18 |
| 1.1 | 硬件设备投资 | 22,691.00 | 42.60% | 22,691.00 |
| 1.2 | IDC费用 | 3,025.00 | 5.68% | 3,025.00 |
| 1.3 | 软件采购 | 3,600.00 | 6.76% | 3,600.00 |
| 1.4 | 数据采购费 | 2,100.00 | 3.94% | 2,100.00 |
| 1.5 | 人力投入 | 14,900.18 | 27.97% | 14,900.18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4,631.62 | 8.70% | 4,631.62 |
| 3 | 预备费 | 2,315.81 | 4.35% | 2,315.81 |
| 项目总投资 | 53,263.60 | 100.00% | 53,263.60 |
(1)建设投资
①硬件设备投资本项目硬件设备计划投入22,691.00万元,主要为GPU型服务器、计算型服务器和存储型服务器等设备。公司主要参照先前购置合同以及当前市场询价,估算相应价格,并根据本项目所需,确定硬件的品类及对应数量,对各类别进行估算。
②IDC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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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IDC费用计划投入3,025.00万元,主要为机房(IDC)租赁费,具体包括机柜租赁费用、带宽费用、IP地址费用、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公司参考以往类似项目所涉及的机房(IDC)租赁费用进行详细估算,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③软件采购
本项目软件采购费用计划投入3,600.00万元,主要为云平台IaaS套件与AI软件、行业隐私计算软件和数据安全软件等。公司主要参照先前购置合同以及当前市场询价,估算相应价格,并根据本项目所需,确定软件的品类及对应数量,对各类别进行估算。
④数据采购费
本项目数据采购费用计划投入2,100.00万元,主要为金融行业数据、消费行业数据和LBS类数据等行业数据。公司主要参照先前购置合同以及当前市场询价,估算相应价格,并根据本项目所需,确定数据的品类及对应数量,对各类别进行估算。
⑤人力投入
本项目人力投入14,900.18万元,主要为研发人员的薪酬。公司参照行业标准及公司现行各岗位薪资水平,结合所需人力资源规模,对人员成本进行估算。
(2)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计划投入4,631.62万元,主要为项目建设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额,铺底流动资金确保项目在建设期间能够顺利进行,满足日常运营和资金周转的需要。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以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的10%进行测算,即为硬件设备投资、外购研发软件及工具、IDC费用、外部数据采购投入、自主研发投入合计金额的10%。
(
)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计划投入2,315.81万元,主要为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准备。本项目预备费按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的5%计算。
、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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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智算能力平台提供一系列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数据智能解决方案,涵盖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以及应用等多个环节。通过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公司不仅能够显著提升自身在数据治理和应用方面的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和升级现有产品的性能,而且还能够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数据服务。针对市场上不同客户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具备高度的灵活性和可定制性,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组件产品和服务,确保客户能够获得最贴合其业务发展的数据智能支持。
一是输出智算能力,包括混合云部署方案与标准化软件产品。其中,混合云部署方案通过混合云部署的方式,向客户输出定制化的大数据基础解决方案,并收取相应费用;标准化软件产品基于通用版本的软件售卖,按办公单元为单位向企业收取软件授权费用。
二是变现行业垂直模型,包括分别基于目前增能服务与增长服务发展而来的新数据增能服务与新数据增长服务。其中,数据增能服务指公司通过平台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的能力,以私有化部署、API接口、安全计算技术等产品形式,输出标准化的数据服务和定制化数据加工服务,辅助客户找到适配场景问题的数据应用方案;新数据增长服务通过提升效果广告的用户分层和用户行为预测能力,向客户收取数据服务费。
三是提供数据营运服务,包括数据加工合作服务与数据工贸服务。数据流通服务中心平台提供标准化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可以向数据加工合作商提供全面的资源和工具等数据加工合作服务,向其收取合作费、数据服务交易佣金和技术支持费;也可以作为数据价值流转的中介,向第三方数据提供方和服务提供方提供数据工贸服务,向其收取系统技术服务费、定制数据服务费、数据服务交易佣金等。
、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5.04%,税后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47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假设条件及测算过程如下:
(
)收入测算
本项目的收入来源于标准化软件产品、混合云部署、新数据增能服务、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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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增长服务、数据加工合作服务和数据工贸服务。项目收入预测以项目合同额测算为基础,主要根据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当前意向性合同、对下游行业的需求预测情况,结合项目新增的服务器承载容量及可为客户提供的服务量作为主要测算依据进行测算。根据预测期间项目合同额测算结果,结合服务类型及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本项目预测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预测期合计数 |
| 营业收入 | 613.88 | 1,765.49 | 3,644.18 | 18,574.89 | 22,442.81 | 30,898.31 | 34,766.24 | 35,898.31 | 148,604.11 |
(
)成本费用测算本项目成本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研发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预测主要依据项目合同对应项目人员配置、相关岗位人员平均薪酬和历史费用率等,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预测期合计数 |
| 营业成本 | 597.68 | 1,412.22 | 2,127.50 | 9,253.18 | 9,708.86 | 10,650.99 | 11,013.05 | 11,175.45 | 55,938.93 |
| 销售费用 | 472.50 | 765.00 | 1,352.81 | 2,708.32 | 3,409.89 | 4,345.96 | 4,470.76 | 4,576.67 | 22,101.91 |
| 管理费用 | 619.50 | 668.25 | 755.03 | 1,166.60 | 1,332.26 | 1,636.02 | 1,568.92 | 1,477.99 | 9,224.56 |
| 研发费用 | - | - | - | 5,628.28 | 5,586.88 | 4,807.33 | 3,219.04 | 1,752.17 | 20,993.71 |
| 财务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本费用合计 | 1,689.68 | 2,845.47 | 4,235.34 | 18,756.38 | 20,037.89 | 21,440.30 | 20,271.77 | 18,982.29 | 108,259.11 |
(3)效益测算结果及合理性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0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47年。本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6月 | 平均值 | 本项目 |
| 毛利率 | 62.86% | 68.57% | 73.37% | 60.44% | 66.31% | 62.36% |
公司报告期内平均毛利率为
66.31%,根据测算结果,本募投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平均毛利率为62.36%,与公司报告期内的平均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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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无需备案,不涉环境影响评估事项。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积极落实公司战略目标,巩固公司领先竞争优势公司是专业的数据智能服务商,坚持“自数-治数-置数”的战略,围绕“DMP”(Data-Machine-People,数据积累-数据治理-数据应用)的三层业务逻辑,将深厚的数据能力与行业知识(Know-How)有机结合,构建了移动开发、用户增长、品牌营销、增能与风控、公共服务等多领域的数据智能服务生态。在这一过程中,公司打造了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完成了数据要素的归集汇聚、精细加工、资产化管理,确保数据的合法、安全、高效地使用,以此解决各行业在落地数据智能应用过程中的问题,是公司对内治理数据,对外输出治数能力,实现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将利用公司在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的研发基础和行业经验,构建“可控智算能力平台”的相关工具链和产业化应用,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积极落实公司的战略目标。本项目拟通过对文档、图像、音频、视频、传感器数据等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并结合安全计算、数据治理、知识挖掘、图计算、向量化、大模型等多项技术进行研发,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同时运用公司多年互联网数据的加工、价值挖掘和数据服务运营能力,向不同行业应用场景提供有效易用的行业垂直模型,丰富用数场景,提高用数效率。
本项目建成后所带来的数据处理能力和行业应用能力,能大幅提升公司对自身数据价值挖掘的能力,为数据应用场景提供新的可能性,对公司现有自营数据产品的基础功能进行扩展、提升和创新,是对现有产品线的完善和补充,同时可形成平台化产品并将这种能力对外输出,最终通过汇集更多的数据服务方,根据场景应用目标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第三方平台商业模式。因此,建设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实现“自数-治数-置数”战略的必然选择。
(
)解决痛点,满足客户对高效、可控管理数据资产的迫切需求
大数据时代,数据治理在数据资产管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它不仅关系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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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日常运营,推动数据驱动的决策和业务创新,更关系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核心竞争力,通过有效的数据治理,企业能够提升数据价值,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然而在现实中,绝大部分企业的数据是非结构化的,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只占企业数据的20%左右,企业更难以规模化管理和应用。本项目建设的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在信创适配的条件下,可通过大模型等AI能力,支撑企业对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清洗、整合和验证,并通过构建大模型支持能力支撑企业体系化进行大模型训练、微调、推理等,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平台将这种智算能力赋能真实业务,在选择数据治理技术时,充分考虑业务需求,确保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提升治理效果,并可制定并推广企业内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管理规范,消除数据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和流通,推动业务创新和发展。
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能有效解决客户数据管理中的痛点问题,帮助客户在不同场景下对数据进行高效治理和落地应用,提升客户数据资产的安全性和价值性,是满足客户对高效管理数据资产需求的重要手段;同时,项目定位“自主可控”,在项目开发中采用成熟的信创适配技术,在系统服务端、数据库、中间件、垂直行业模型等方面深入开展信创适配,打造安全、开放、兼容、自主可控的产品,实现行业信创场景落地,满足客户高效、可控管理数据资产的迫切需求。
(
)提升公司数据融合与治理能力,支撑上层业务发展
公司构建了“数据积累-数据治理-数据应用”的三层业务闭环。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上层数据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变现方式更加多样,特别是AI大模型的应用为数据应用场景提供了更多可能性,这对公司的底层数据积累能力和中间数据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在数据积累层,公司需要具备融合多源、多行业、多模态的数据能力;在数据治理层,公司需要运用AI能力,扩充新的数据技术服务,提升数据处理的效率,并重点以业务需求为导向进行数据治理,将数据与业务紧密结合,形成企业业务的数据地图,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
因此,公司急需提升数据融合与治理的能力,通过提升数据质量、促进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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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支撑业务决策、实现数据资产化、优化运营管理、提升合规性、推动技术与业务融合,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以及提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从而为上层数据应用的业务提供支撑作用。
(
)丰富公司行业垂直模型应用场景,拓展业务新增长点大数据变现是技术化与市场化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深入了解应用场景和用户需求,将各种不同属性的数据应用到新场景中,并产生新价值的过程。行业垂类模型将数据应用到新场景中,尤其是跨场景关联可能会产生更高的数据价值。例如,在医疗领域,行业垂直模型可通过提供医学影像标注、病灶勾画等服务,提升了医疗影像数据的可用性,为医学诊断系统研发提供了数据支撑。
目前,公司行业垂直模型使用场景有限,待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完成及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后,公司可以利用检索增强生成(RAG)、智能体(AIAgent)等技术能力,在互联网、品牌营销、医疗健康、教育、金融、交通物流、制造业、新能源等多个领域落地具有市场需求的行业垂直模型,丰富公司行业垂直模型的应用场景,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还可以通过平台对外输出能力,与其他企业、机构合作与共享,获得更多资源和知识支持,提高数据资产的价值和变现能力,多方共同开拓市场、开发新产品和服务,实现共赢拓展,这些都将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9、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
)数据要素政策红利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近年来,与数据要素相关的政策利好不断涌现,为本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国家层面,数据要素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与支持。从《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到“数据二十条”,再到《“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这些政策文件逐步构建了中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框架和工作重点,明确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关键方向。
地方层面的政策支持同样积极,各地区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多个省市制定了数据要素相关规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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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到地方的政策支持不仅为市场提供了发展的方向和框架,还通过具体的激励措施和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了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和一体化。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深化,预计中国的数据要素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为数字经济的增长提供强劲动力。
(2)行业数智化升级为项目实施提供空间大数据技术正与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以及5G技术深度整合,为垂直行业的数智化升级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广阔前景。随着数智化转型成为全球的普遍共识,各个行业都在探索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之间展现出一种动态的“双箭头效应”,大数据促进了人工智能的发展,而人工智能反过来又提升了大数据的使用效率,两者共同促进了企业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无论是制造业希望通过智能制造提高生产效率,还是零售业期望利用大数据分析来优化顾客体验,抑或是政府机构希望运用智能化技术来加强公共服务管理,都彰显了市场对于高质量数据智能解决方案的庞大需求。这种强劲的需求不仅推动了人工智能在制造、零售和城市治理等多个领域的现有应用的快速发展,也为现有企业研发人工智能产业化工具和应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创新机遇。
在技术进步、市场需求增长、政策扶持以及跨界融合等因素共同作用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结合为行业数智化升级展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
(3)扎实的技术积累与充足的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研发与创新能力视为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公司具备全面的自主研发能力,在数据积累、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领域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作为专业的数据智能服务商,经过多年经营,公司积累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取得了一系列技术成果,获得了多项行业领先的专利技术;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高等学府及专业团队紧密合作,积极吸纳高素质人才,进一步巩固了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先地位,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积累了包括数据融合、安全计算、数据治理、知识挖掘、图计算、向量化、大模型等多项技术在内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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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基础,形成了包括《数据集标注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用户识别方法、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一种活跃用户数量的预测方法、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一种用户APP行为的预测方法》《基于沙箱环境的数据处理系统》在内的多项专利。基于丰富的技术积累,公司能够实现众多基于AI技术的数据智能场景应用。公司还与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积极合作,共同建立数据智能研发中心、共同开展数据智能项目研究等。通过校企合作模式,公司有效地整合了外部资源,持续优化和丰富了自身的技术储备,为公司的技术优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领先地位。
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储备,构建了系统化的人才梯队建设体系。通过对不同阶段、不同岗位的员工实施不同的人才培养策略,公司在业务成长过程中储备了一批稳定的可用之才,集聚了一批在数据智能行业具有高水平的开发人员、咨询专家、服务专家和工程实施专家,部分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创业之初便已加入;公司还通过薪酬、福利等激励措施来稳定和扩大人才队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
)丰富的行业经验与广泛的客户基础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在提供数据智能服务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公司拥有海量数据积累,并在行业知识(Know-How)方面积累了显著优势,在互联网运营、品牌营销、数智交通等领域积累了多年的行业服务经验,并在这些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数智应用产品与服务。例如,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品牌数智营销实战经验,这种实战经验使得公司能够为大模型提供全面、直接且准确的市场量化统计以及行业知识,提升大模型在营销领域落地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品牌服务曾获得中国信通院2023年“数据+”行业应用优秀案例和2023“VCON星创奖”等荣誉,体现了公司在行业中的专业地位和经验积累。
在多年的发展中,公司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为新业务的开拓提供了客户基础。公司开发者服务业务为移动应用开发者提供技术服务,积累了数十万的开发者客户;数据增能服务业务为媒体平台的商业化场景助力增能,客户囊括了绝大多数头部互联网企业;品牌服务业务也已服务了多个行业的百余家客户。公司的存量客户与新业务的客户有部分重合,公司客户群中的部分头部企业已有使用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数据智能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这为公司拓展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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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提供了客户资源基础。
(二)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
1、基本情况发数站是一个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公共数据和产业数据通过发数站实现数据价值融合,从而赋能产业和使得公众受益。本项目依托连接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底层技术能力,融合数据合规审核、数据流程管理和监控等机制,并积极运用国产化信创产品,联接数据使用方、数据提供方、数据服务方等多方主体,基于可信数据空间,形成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融合的解决方案。
本项目包括隐私计算、连接器、数据合规审核、数据流程管理和监控等建设内容,聚焦包括公共数据、产业数据在内的多方数据资源,基于可信数据空间技术实现安全合规流通,从而融合开发以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通过搭建安全、高效、标准化的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融合环境,不断提升可信管控、资源交互和价值共创等核心能力,实现原始数据非必要不流转,数据价值流转。面对信创国产化的趋势,公司也会积极适配数据库、操作系统、服务器硬件等主流国产信创厂商,在助力信创国产化改造同时,进一步提升发数站的自主可控能力。
2、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周期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36个月)。
、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4,164.2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4,164.25万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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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 | 建设投资 | 12,316.74 | 86.96% | 12,316.74 |
| 1.1 | 硬件设备投资 | 1,490.00 | 10.52% | 1,490.00 |
| 1.2 | 软件采购 | 3,000.00 | 21.18% | 3,000.00 |
| 1.3 | IDC费用 | 495.00 | 3.49% | 495.00 |
| 1.4 | 人力投入 | 7,331.74 | 51.76% | 7,331.74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1,231.67 | 8.70% | 1,231.67 |
| 3 | 预备费 | 615.84 | 4.35% | 615.84 |
| 项目总投资 | 14,164.25 | 100% | 14,164.25 |
①建设投资A.硬件设备投资本项目硬件设备计划投入1,490.00万元,主要为存储型服务器、应用型服务器和管理型服务器等设备。公司主要参照先前购置合同以及当前市场询价,估算相应价格,并根据本项目所需,确定硬件的品类及对应数量,对各类别进行估算。
B.软件采购本项目软件采购费用计划投入3,000.00万元,主要为云平台IaaS。公司主要参照先前购置合同以及当前市场询价,估算相应价格,并根据本项目所需,确定软件的品类及对应数量,对各类别进行估算。
C.IDC费用本项目IDC费用计划投入495.00万元,主要为机房(IDC)租赁费,具体包括机柜租赁费用、带宽费用、IP地址费用、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公司参考以往类似项目所涉及的机房(IDC)租赁费用进行详细估算,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D.人力投入本项目人力投入计划投入7,331.74万元,主要为研发人员的薪酬。公司参照行业标准及公司现行各岗位薪资水平,结合所需人力资源规模,对人员成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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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
②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计划投入1,231.67万元,主要为项目建设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额,铺底流动资金确保项目在建设期间能够顺利进行,满足日常运营和资金周转的需要。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以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的10%进行测算,即为硬件设备投资、外购研发软件及工具、IDC费用、自主研发投入合计金额的10%。
③预备费本项目预备费计划投入615.84万元,主要为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准备。本项目预备费按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的5%计算。
、盈利模式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为政府和企业等主体搭建安全、高效、标准化的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在助力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实现公共数据价值顺畅流通的基础上,企业的产业数据可以通过连接器与公共数据实现价值融合,通过加工治理后,应用在交通、金融、医疗、政务等场景中。公司既可以收取部署发数站产生的初装费,也可以在交通、金融、医疗、政务等场景中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数据服务费。
、经济效益评价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9.97%,税后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5.96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假设条件及测算过程如下:
(1)收入测算本项目的收入来源于初装实施费和数据服务费。项目收入预测以项目合同额测算为基础,主要根据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对于拓展城市及其规模和应用场景的预测情况进行测算。根据预测期间项目合同额测算结果,结合服务类型及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本项目预测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预测期合计数 |
| 营业收入 | - | 353.77 | 1,556.60 | 5,943.40 | 10,577.83 | 12,523.58 | 11,674.53 | 11,674.53 | 54,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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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费用测算本项目成本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研发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预测主要依据项目合同对应项目人员配置、相关岗位人员平均薪酬和历史费用率等,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预测期合计数 |
| 营业成本 | 113.21 | 222.20 | 611.40 | 2,700.51 | 3,295.53 | 3,404.42 | 2,559.30 | 2,579.40 | 15,485.97 |
| 销售费用 | 90.00 | 262.50 | 685.35 | 1,126.40 | 1,654.58 | 1,652.54 | 1,523.31 | 1,568.54 | 8,563.22 |
| 管理费用 | 222.00 | 326.63 | 387.23 | 436.96 | 572.24 | 535.95 | 524.78 | 528.80 | 3,534.58 |
| 研发费用 | - | - | - | 1,976.28 | 1,830.06 | 1,564.07 | 1,158.62 | 1,164.13 | 7,693.16 |
| 财务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本费用合计 | 425.21 | 811.32 | 1,683.98 | 6,240.14 | 7,352.42 | 7,156.97 | 5,766.02 | 5,840.88 | 35,276.94 |
(
)效益测算结果及合理性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9.97%,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96年。本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6月 | 平均值 | 本项目 |
| 毛利率 | 62.86% | 68.57% | 73.37% | 60.44% | 66.31% | 71.48% |
公司报告期内平均毛利率为66.31%,根据测算结果,本募投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平均毛利率为71.48%,与公司报告期内的平均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事项
本项目无需备案,不涉环境影响评估事项。
8、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助力国家数据要素战略落地
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充分认可。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战略资源,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引擎作用。因此从顶层设计角度,国家把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提升至重要战略高度。数据要素产业的蓬勃发展正推动着对数据流动需求的激增,数据价值的融合不仅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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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还能激发创新,增强经济活力,从而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数据交易平台的规范以及平台安全可信技术保障能力的要求日益严格。这些法规强调了在数据价值融合的过程中,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合法性和可控性的重要性,它们构成了构建健康数据生态系统的基石。
当前数据孤岛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数据被分散在不同的系统、部门或组织中,缺乏有效的共享和利用机制。数据孤岛导致了信息的割裂,资源的浪费,以及决策效率的降低。因此,打造高效的数据价值融合平台,不仅是实现国家数据要素战略的关键一环,也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构建互联互通的数据价值融合平台,可以促进数据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数据的可用性和利用率,也需要在技术、法规和市场机制等多个层面进行创新和完善,以确保数据流通的高效性、安全性和合规性,从而充分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潜力,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旨在打造全新的数据价值融合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规模化流通、共享利用,通过提高数据利用率,促进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数据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支撑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推动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
)公共数据和产业数据价值协同释放
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要有效扩大公共数据供给,提高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要求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激发共享开放动力。但是客观上公共数据来源广泛,公共数据归属不同的主体、涉及不同的部门,且公共部门信息化进度不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所差异,导致各公共数据之间的互联互通面临较大挑战。公共数据具有高敏感的特性,一旦泄露或者不当使用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
数据场景的加速落地不仅需要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还需融合产业的数据价值,并结合行业的创新能力,拓展更多数据应用场景。在各个行业中,企业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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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量有价值的数据,这些数据不仅反映了市场的动态和消费者的行为,还包含了大量潜在的商业机会。通过整合这些数据,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商业决策支持,提升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此外,行业的创新能力也是关键。不同的行业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需求,只有结合行业特有的创新能力,才能开发出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数据应用。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发现新的应用场景,将数据的价值最大化,使其在更多的领域发挥作用,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将构建安全、高效、标准化的数据价值融合环境,通过可信数据空间的技术,运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融合数据合规审核、数据流程管理和监控等机制,在保护数据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同时,不仅能提高公共数据在系统内、系统间等不同范围的开放和调阅,更重要的是和产业数据价值融合,支撑各行业数据场景的开发运用,繁荣数据产业生态。
(3)积极落实公司长期战略目标
公司坚持按照“自数-治数-置数”的战略规划三步走。本项目有助于公司落地长期战略。伴随着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各个行业可以依托数据价值开发平台更方便、安全、快捷地输出数据价值,公司可以通过数据价值开发平台融合丰富且高质量的第三方外部数据源,包括但不限于开放的公共数据;与此同时,企业对于数据治理的需求会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拉动公司数据治理能力的输出。依托更丰富的数据源和更强大的治理能力,公司能够将业务半径拓展到更多的应用领域,创造出更丰富多元的商业模式。
9、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
)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为本项目提供了政策保障
近年来,国家层面的政策布局为数据流通的发展提供了越来越明确的指导和目标。2021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明确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2021年9月和11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规定了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确保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022年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加快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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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统一的数据市场。科学认识、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数据要素统一市场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2022年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也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规划了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等方面的基础制度。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推出了一系列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出台,不仅为数据流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社会各界参与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设施和政策支持。
可信数据空间作为数据价值开发平台的重要技术能力越来越受到关注。2024年
月,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构建可信数据空间进行系统性布局,提出将统筹利用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可信数据空间制度建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应用服务等方面的资金支持,鼓励地方统筹利用多渠道资金,支持可信数据空间繁荣发展。基于可信数据空间的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建设项目契合国家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2)广阔的市场需求为项目的快速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
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以业务需求为牵引,是企业运用数据要素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决策和创新商业模式的重要支撑,数据要素应用场景的拓展给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数据安全问题将更加复杂多变,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数据安全产业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数据安全产业进入繁荣成熟期。
此外,可信数据空间作为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的关键技术,国家也专门针对可信数据空间进行布局,国家数据局《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要求:到2028年,基本建成广泛互联、资源集聚、生态繁荣、价值共创、治理有序的可信数据空间网络,各领域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水平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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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提升,初步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数据生态体系。不仅如此,开展可信数据空间培育推广行动,布局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五类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推广,探索各类数据空间的场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
在数据要素发展和数据价值化推进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对数据价值的融合需求快速增长,带动数据价值开发平台相关技术服务的市场增长,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3)新技术的进步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随着数据类型的多样化和数据量的急剧增加,数据流通技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就需要区块链、隐私计算、分布式等能力来确保数据的安全、合规和有序流通,满足数据流通质量、效率以及安全的要求,保障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推进数据要素效能释放,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近年来,相关新技术正在不断推动数据资源的高效流通和广泛应用。如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的特性,为数据价值开发平台提供了可靠性和透明性保障。区块链技术还被用于构建数据流通溯源体系,确保数据要素跨场景流通信息上链,形成有效凭证,以便政府能够通过区块链超级管理节点进行溯源查证。同时大数据联合计算、数据沙箱等隐私计算技术不断升级,确保数据在不同主体间“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为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机构提供可信的数据共享、开放、交易环境,有效提升数据价值融合的安全可靠水平。数据价值融合相关技术不断更新迭代,促进了数据要素市场的价值共创,有助于本项目的顺利推进。
(
)公司扎实的技术与充足的人才为本项目提供支撑
2022年,公司作为大数据联合计算模式的首倡者,参与发起设立中国(温州)数安港核心载体——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破解数据“不会共享、不敢共享、不愿共享”的行业难点,为行业提供安全、中立、可信的大数据联合计算解决方案,构筑数据流通的安全基座。
在数据使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公司提出数据还需要分场景论证、封场景使用,用机制来保障分场景论证,同时用装置保障数据封闭场景使用,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数据只在封闭场景中使用,实现原始数据不流转,数据价值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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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公司依托数据基础设施,融合丰富且高质量的第三方外部数据源。公司积极拥抱公共数据开放的政策机遇,直接或联合生态公司参与了交通及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一步扩充了公司的数据来源。在数据应用环节,依托丰富的数据积累和强大的数据治理能力,公司在现有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场景下提供多种创新产品和服务,并延伸更多的数据应用领域,例如智慧交通和医疗健康等。
人才储备方面,公司构建了系统化的人才梯队建设体系,通过对不同阶段、不同岗位的员工实施不同的人才培养策略,储备了一批稳定的可用之才;此外,通过薪酬、员工福利、限制性股票在内的激励措施来稳定和扩大人才队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了一支专业知识扎实、研发经验丰富、综合能力优秀的研发团队,专业背景涉及大数据、隐私计算、人工智能等众多领域。
(三)补充流动资金
1、基本情况及合理性
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0,6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后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
、项目的必要性
(1)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落实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
公司持续在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进行研发投入,近年在公共服务、增能与风控服务等多个垂直应用领域实现稳定增长,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在业务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未来随着收入规模不断增长、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对日常资金的需求量也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实现长远发展战略规划。
(
)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需要持续进行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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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公司所处的数据智能行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高度创新型的行业,企业的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公司始终坚持追求技术极致的文化与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需要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未来随着公司技术持续升级、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会增加。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升竞争力。
(3)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产品技术开发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若未来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面临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在市场环境有利的情况下,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也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而错失发展机会。
、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的非资本性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其中:非资本性投入金额 |
| 1 | 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 | 53,263.60 | 53,263.60 | 9,972.43 |
| 2 | 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 | 14,164.25 | 14,164.25 | 2,342.51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1,100.00 | 10,640.00 | 10,640.00 |
| 合计 | 78,527.85 | 78,067.85 | 22,954.94 | |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460.00万元。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入及资本化情况参见本节之“四、(三)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实质上用于补流的合计金额为22,954.9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0%,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公司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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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公司坚持按照“自数-治数-置数”的战略规划三步走。“自数”即公司将自己在开发者业务开展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进行加工治理,将数据价值应用到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等垂直领域,形成了D-M-P(数据积累-数据治理-数据应用)的业务闭环;“治数”即将公司多年在数据治理挖掘过程中积累的能力产品化,对外输出给客户,帮助客户治理挖掘客户自身的数据,在服务过程中也可以选择性叠加公司的“自数”能力;“置数”即在“数据二十条”等顶层设计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配套政策出台的背景下,使越来越多的数据资源持有者、数据加工使用者、数据产品经营者参与到数据要素市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个推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和数据中心扩充改造项目。其中,个推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原有个推大数据平台的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SDK类产品的研发、个推广告平台的升级、个推大数据处理平台的性能升级及数字类产品的研发。数据中心扩充改造项目是对公司原有基础IT架构进行更新升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数据中心扩容升级、新建第三数据中心和数据中心之间互联升级三个子项目,三个子项目互相补充,共同构建完善公司的基础技术平台架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基于大模型技术,通过汇聚各类跨区域、跨层级、跨机构的多种数据源,全面提升数据治理与应用效能的数据智能操作及应用平台,该平台建成后将解决公司内部和行业客户在“自数”和“治数”中的瓶颈问题,实现“让数好用、把数用好”,并推动数据要素的合规流通与价值创造。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聚焦数据价值融合,有助于加速推动公司“置数”战略的实现。依托上述项目,公司不仅可以安全融合丰富高质量的数据源,拓展在智慧交通、医疗健康、金融服务等更多数据应用场景,还能够将自身数据价值更高效地对外输出,推动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展开,对公司现有数据产品的基础功能进行了扩展、提升和创新,是对现有产品线的完善和补充。同时,AI数据处理能力和行业应用能力、更丰富的数据源及更强大的治理能力,能大幅提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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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数据价值挖掘的能力,为数据应用场景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自数-治数-置数”战略规划的积极落实,更是对现有业务模式的升级。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相关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情况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在职员工共有
人,技术研发人员合计
人,占总人数的
59.32%。公司本科、在职硕士及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总人数的90%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力度,不断壮大核心人才队伍;重视员工培养,定期组织各类型的培养计划与技术分享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加企业凝聚力,并通过包括薪酬、员工福利、股权激励在内的激励措施来稳定和扩大人才队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例如,在吸引人才方面,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长效激励机制,积极引入高水平研究人员。近年来,公司加速组织变革与赋能,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储备了一批优秀人才。
、技术储备情况公司凭借在数据服务领域多年的深耕,已经拥有了全面的自主研发能力,在数据治理、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流通等领域建立了显著的竞争优势。此外,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2至2025年1-6月间,研发投入持续保持在高位,分别为17,202.40万元、16,651.73万元、16,996.31万元和8,501.75万元。公司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数据智能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行业前沿技术和未来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洞察与理解。公司在提供增长业务、增能与风控服务、品牌服务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行业经验,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在大数据处理技术、大数据存储技术和分布式处理技术等关键领域,公司已形成多项核心技术,为公司技术研发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市场拓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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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精湛的技术能力、精干的销售团队和优异的服务质量,公司产品终端覆盖数量和SDK安装量频创新高。截至2025年
月末,公司开发者服务SDK累计安装量突破1,200亿,智能IoT设备SDK累计安装量超4亿,SDK日活跃独立设备数(去重)超
亿。公司每日实时处理和新增的数据量超过65TB,已形成9,000余种数据标签,直接参与计算的特征参数累计约2.5亿,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存量业务方面,公司深挖精细化产品能力,持续在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进行研发投入,公司业务覆盖了互联网运营、品牌营销、公共治理等多个产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垂直应用领域市场拓展经验和行业专家知识;在此过程中,公司不仅积累了数十万的开发者客户,还服务了绝大多数头部互联网企业,公共服务也覆盖了全国2,900多个区县,公司积累的庞大客户群体为募投项目未来实现收入提供了客户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涉及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发开展规划
1、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将重点研发数据源扩充建设、可控智算能力平台、数据服务中间件、数据服务及数据营运服务等模块,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行。首先,为了实现数智化治理数据的目标,公司将构建一个强大的可控智算能力平台,旨在提供全面的数据治理能力和平台支持,以便能够对外输出高效的数据治理解决方案。其次,为了推动产业端的行业应用,公司将扩充数据源,并进行建设数据中间件、多智能体和行业垂直模型,这些组件既可以独立为行业应用服务,又可以相互作用产生协同效应,共同服务于应用场景,使公司对外输出直接应用于产业端的数据智能产品与服务,从而帮助企业实现智能化升级和数据驱动的决策制定。最后,公司建设产业化应用平台,将平台能力提供给数据持有方,为数据持有方在数据产品的高速、稳定、安全交易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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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本项目研发内容包括能力层模块、服务层模块、应用层模块和流通层模块。能力层是发数站的技术基础,提供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核心能力,包括连接器、数据传输、存储、安全计算、加密保护、计算调度、日志采集等模块,构建了一个安全、高效、可扩展的基础设施,为上层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层是数据的共享与交易提供通用功能模块,涵盖策略中心、认证中心等核心服务。服务层通过模块化设计,协调不同功能间的协作,提高维护性和可扩展性、降低复杂性。应用层是发数站与实际业务场景结合的核心,为向数据使用方和服务提供方的功能实现层,支持数据应用开发、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以及智能服务调用。流通层是数据市场和交易生态的运行载体,为数据交易、流通、交换提供平台支撑,通过标准化的流通机制,流通层支持数据的多方协作与价值兑现,构建一个公平、开放、可信的数据流通网络。
(二)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参见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中各项目的“建设周期”“投资概况”情况。
(三)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本项目的资本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
| 硬件设备投资 | 22,691.00 | 22,691.00 | 是 |
| IDC费用 | 3,025.00 | 3,025.00 | 否 |
| 软件采购 | 3,600.00 | 3,600.00 | 是 |
| 数据采购费 | 2,100.00 | 2,100.00 | 是 |
| 人力投入 | 14,900.18 | 14,900.18 | 是 |
| 铺底流动资金 | 4,631.62 | 4,631.62 | 否 |
| 预备费 | 2,315.81 | 2,315.81 | 否 |
| 项目总投资 | 53,263.60 | 53,263.60 | - |
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中,人力投入14,9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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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将进行研发费用资本化处理。
、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本项目的资本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
| 硬件设备投资 | 1,490.00 | 1,490.00 | 是 |
| 软件采购 | 3,000.00 | 3,000.00 | 是 |
| IDC费用 | 495.00 | 495.00 | 否 |
| 人力投入 | 7,331.74 | 7,331.74 | 是 |
| 铺底流动资金 | 1,231.67 | 1,231.67 | 否 |
| 预备费 | 615.84 | 615.84 | 否 |
| 项目总投资 | 14,164.25 | 14,164.25 | - |
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中人力投入7,331.74万元将进行研发费用资本化处理。
、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合理性
(1)《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无形资产》第九条所列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会计政策公司研发项目正式立项前的市场、技术需求及可行性研究等,均属于研究阶段,不产生阶段性成果,该阶段的研发投入均为费用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研发项目正式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研发投入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中开发阶段资本化条件的,在开发支出中归集,并在研发项目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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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验收后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研发项目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相关研发投入均计入当期损益。
(3)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分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所处阶段为开发阶段,相关研发支出均属于资本化支出,具体分析如下: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符合公司“D-M-P”业务逻辑,预计未来存在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的相关要求。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为面向市场实现经济利益为目标的研发产业化项目,通过向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收取相应费用。“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将为互联网媒体、零售、电子商务、金融、交通、医疗和新能源等领域客户提供一系列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数据智能解决方案;“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将为企业与政府部门等客户提供多方数据安全流通的解决方案。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完成研发成果转化,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根据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公司作为国内第三方推送市场的早期进入者,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持续合规积累了十余年的海量数据,为数据智能业务的拓展建立了稳固的地基。公司通过在数据智能行业的持续耕耘,秉承“让数好用,把数用好”的理念,打造了内外双重数智生态,实现了融合发展。公司内部构建了“数据积累—数据治理—数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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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服务闭环,覆盖数据智能全产业链,在自身数据积累之外,积极扩展包括公共数据开放在内的外部数据来源,依托公司数据治理基座——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在现有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场景下提供更多创新产品和服务,以及更多的数据应用领域。此外,公司还以内外部资本为纽带,携手多方生态伙伴,持续完善数据智能产业大生态的布局,丰富数据积累来源以及开拓更多数据应用场景。因此,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上述研发支出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开发阶段研发需求测算,相关费用与项目直接相关,财务人员具备将发生的研发人员费用支出等按相关开发阶段研发活动归集的能力,相关支出可以单独核算和可靠计量,符合“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同类项目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研发支出进行了资本化处理。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资本化研发支出2,094.61万元和1,078.87万元,主要是公司的自研操作系统“每日治数平台V3.0”项目。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公司资本化研发支出5,703.81万元和2,939.53万元,主要是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
(5)同类型募投项目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对比情况
选取2023年以来部分再融资同类型募投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 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 | 占比 |
| 中国软件 | 移固融合终端操作系统产品研发 | 150,000.00 | 69,850.00 | 46.57% |
| 面向云化的服务器操作系统产品研发 | 120,000.00 | 59,505.20 | 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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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嵌入式操作系统能力平台建设 | 30,000.00 | 14,957.70 | 49.86% | |
| 中孚信息 | 城市级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整体解决方案 | 46,324.32 | 12,750.00 | 27.52% |
| 基于零信任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 35,235.90 | 9,000.00 | 25.54% | |
| 电磁空间安全监管项目 | 17,314.50 | 4,000.00 | 23.10% | |
| 长亮科技 | 基于企业级建模和实施工艺的金融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 34,483.02 | 17,252.23 | 50.03% |
| “星云”数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12,028.79 | 5,865.60 | 48.76% | |
| 云原生数字生产力平台建设项目 | 9,273.33 | 5,930.45 | 63.95% | |
| 思特奇 |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 30,321.31 | 12,568.27 | 41.45% |
|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 23,381.32 | 11,683.24 | 49.97% | |
| 天阳科技 | 金融业云服务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 39,506.34 | 26,220.00 | 66.37% |
| 数字金融应用研发项目 | 39,500.26 | 38,070.00 | 96.38% | |
| 普联软件 | 国产ERP功能扩展建设项目 | 8,529.61 | 3,763.70 | 44.13% |
| 数智化金融风险管控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 4,915.81 | 2,145.50 | 43.64% | |
| 云湖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 10,847.85 | 7,076.00 | 65.23% | |
| 同类项目平均值 | 49.51% | |||
| 每日互动 | 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 | 53,263.60 | 14,900.18 | 27.97% |
| 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 | 14,164.25 | 7,331.74 | 51.76% | |
| 合计 | 67,427.85 | 22,231.92 | 32.97% | |
由上表可知,公司募投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与同类型募投项目资本化情况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合理性。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推动公司经营提质增效及业务转型升级。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显著增强,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全面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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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实力。由于股本增加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在短期内无法全部体现,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等存在被摊薄的可能。
公司按照当前执行的折旧与摊销政策,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折旧和摊销。募投项目实施完毕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将分别新增折旧摊销的金额为12,007.88万元、11,762.95万元和10,602.55万元。如募投项目能按预期实现效益,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够消化折旧摊销费用的影响,但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盈利下降。
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未来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绩稳定性将不断增强。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2024年)规定,公司属于“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公司属于“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下的“I6450互联网数据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展开,对公司现有数据产品的基础功能进行了扩展、提升和创新,是对现有产品线的完善和补充,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相关规定中的落后产能或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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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暂时不存在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92,172,757股,方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636,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0%,并通过一致行动人我了个推合计控制公司17.0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司不存在单一持股超过5%的股东。
假设本次发行股份的规模为78,434,551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以公司截至2025年
月
日的股本总数392,172,757股进行测算,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70,607,308股。方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14.18%的股份,为控制的股权比例最高的股东,且明显高于第二大股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公司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公司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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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6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8元,共计募集资金52,450.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33.68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4,507.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373.5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317.1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
月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012.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4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11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 8110801013401624097 | 14,709.50 | - | 2021年6月7日已注销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630837606 | 30,303.04 | - | 2021年6月7日已注销 |
| 合计 | 45,012.54 | - |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经公司2020年1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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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45,012.5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718.5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9年:20,933.952020年:14,389.382021年:1,395.24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个推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 | 个推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 | 30,303.04 | 30,303.04 | 26,216.60 | 30,303.04 | 30,303.04 | 26,216.60 | -4,086.44 | 2021/3/18 | |
| 2 | 数据中心扩充改造项目 | 数据中心扩充改造项目 | 14,709.50 | 14,709.50 | 10,501.97 | 14,709.50 | 14,709.50 | 10,501.97 | -4,207.53 | 2021/3/18 | |
| 合计 | 45,012.54 | 45,012.54 | 36,718.57 | 45,012.54 | 45,012.54 | 36,718.57 | -8,293.97[注] | ||||
注: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降低了项目改造成本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个推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及数据中心扩充改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8,293.9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降低了项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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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和费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根据公司2019年8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26.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058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前次募集资金投向的个推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和数据中心扩充改造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推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和“数据中心扩充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资金9,879.67万元按计划转入其他账户,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5,012.54万元测算,公司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879.67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1.95%,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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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法律风险
、数据安全合规风险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积累了终端设备的相关数据,覆盖了大量移动终端和活跃用户。如果公司受到互联网上的恶意软件、病毒的影响,或者受到黑客攻击,将会影响公司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或者导致公司信息数据资源泄露、损失。此外,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和规范。公司所积累的数据资源是在开展正常业务流程中所形成的合法合规的数据沉淀,数据积累经过用户授权,且公司采取严格的数据保护机制,建立了完善的数据合规管理体系,同时确保数据使用的最小必要原则,但仍存在公司、数据合作方、客户等不当使用用户信息的可能性,从而损害公司的市场声誉,甚至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2、品牌形象受损和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其他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以及宣传物料等都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已积累起一定的市场口碑和行业声誉。如果公司产品、商标被他人仿制、冒用,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3、未决诉讼风险公司因员工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增合同金额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事项,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202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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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届满(2024年10月18日)前向公司主张赔偿。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均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2,434.40万元。截至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累计共1,252名投资者向公司主张赔偿,公司已与1,192名投资者就前述事项达成调解或审理终结,赔偿金额共计11,657.64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截至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已解决案件外,尚有60名投资者所涉案件正在推进过程中,其中:
25位投资者已提供相关明细证明材料,公司已计提了约102万元的预计负债,剩余
位投资者合计诉请金额约
万元,但因尚未获取其相关明细证明材料而未计提预计负债。上述未解决事项的调解或诉讼结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或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业绩下滑的风险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75.52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1,482.38万元;2025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9.39万元,较2024年1-6月减少3,604.13万元。2024年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是调解事项赔偿支出所致。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体现,未来仍有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从宏观因素来看,近几年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互联网行业企业普遍进行战略收缩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增长服务业务下滑明显;此外在各地公共财政趋于紧平衡的背景下,公司面向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业务面临一定挑战,上述因素使得公司经营业绩面临较大压力。公司作为数据智能服务商,虽然持续致力于数据智能业务的研发、拓展,但仍存在销售不达预期以致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62.86%、68.57%、73.37%和60.44%。公司持续在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进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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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投入,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等多个垂直应用领域实现了突破性进展,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但若未来市场波动加剧,公司业务拓展不及预期,毛利率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无形资产减值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资产组,自行开发软件,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和管理软件等。报告期内,公司将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资本化,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条件后将确认为无形资产。公司自2024年开始对于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自行研发的数据资源的研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数据资源,数据资源按照
年期进行加速摊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9,833.25万元,其中:数据资源账面价值5,828.66万元、自行开发软件账面价值2,824.15万元。未来如公司无形资产发生减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730.70万元、12,831.85万元、16,496.49万元和15,054.4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36%、
13.72%、25.16%和29.6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6、3.36、
3.21和
2.77,应收账款周转率不断下降。公司根据业务性质不同,设定了不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公共服务部门1-2年和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分别为20%和50%,低于非公共服务部门的50%和90%的计提比例。公司应收款项对象多是政府部门和互联网行业的头部企业客户,履约能力强、信誉度高,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是如果债务人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公司催收不力,可能导致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形成坏账损失。公司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未来若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5、期间费用率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9,773.16万元、33,040.63万元、32,806.39万元和16,391.01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61%、
76.85%、
69.75%和75.02%,期间费用率水平较高。公司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是销售费用、
1-1-109
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数据智能企业,为保持竞争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吸收优秀人才,为应对不利的市场环境,不断加大销售投入,导致期间费用处在较高水平,且具有一定刚性。未来如公司收入增长不达预期、新业务或产品开发拓展不利,较高的期间费用将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6、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发行人、杭州云盟、杭州云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发行人、杭州云盟和杭州云深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号),对公司和杭州云深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软件销售收入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
月
日。上海个灯、杭州元凡、数智鑫源、泰尔卓信、个园餐饮、北京云盟、浙江云合、温州云探、江阴云深和每日互动研究院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产品、小微企业的认定,或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产品、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将存在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的可能,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盈利产生一定的影响。
7、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6月,公司员工薪酬总额分别为32,138.50万元、32,456.62万元、31,801.93万元和15,480.79万元。互联网企业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竞争,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杭州市互联网企业众多,人才需求竞争激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对人才需求数量也相应增加。不断上涨的人力成本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资产结构变化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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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总部大楼建成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提升,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从2022年末的
42.89%上升至2025年
月末的
70.91%,公司资产结构变化明显。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规模将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募投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总部大楼以及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经营管理风险
1、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内外部政策环境、经济形势紧密相关。当前正值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受到宏观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未来若宏观经济形势出现较大变化,对居民消费、政府公共预算支出等产生一定压力,进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成立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开发拓展了开发者服务、增长服务、公共服务、增能与风控服务、品牌服务等诸多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增长服务业务受行业环境影响收缩到极小规模。目前,公司还在数据智能、人工智能领域不断加大投入,拓展新的人工智能产品。
虽然公司已经在数据智能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在业务开拓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产品及服务研发失败、市场推广面临激烈竞争、商业价值不及预期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营收规模、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3、技术落后风险
公司所处的数据智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数据处理相关的技术能力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司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的品质和深度,以及是否能够达到部分行业技术处理的准入门槛。未来若公司技术研发水平落后于行业技术水平,或公司技术研发方向与市场发展趋势偏离,将导致公司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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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才流失风险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技术开拓、产品研发以及研发团队的建设。通过不断实践和积累,公司已经研发并储备了多项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培养、积累了一批高素质研发人员。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核心人员稳定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未来在人才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人才大量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我了个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
17.02%。方毅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以来,方毅一直为公司管理团队的核心,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尽管如此,由于方毅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比例较低,本次发行完成后,方毅实际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如果公司其他股东通过增持股份谋求影响甚至控制公司,将对公司管理团队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审核注册及发行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能否通过相关审核,以及最终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受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股价波动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然而,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产业政策、全球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可
1-1-112
能会产生脱离其本身价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技术水平、业务发展阶段,并根据数据智能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确定的。由于数据智能行业涉及的底层技术更迭快、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外部政策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情况发生,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括服务器、软件和研发投入形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投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长期资产将随之开始折旧、摊销,相关费用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按照当前执行的折旧与摊销政策,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折旧和摊销。募投项目实施完毕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将分别新增折旧摊销的金额为12,007.88万元、11,762.95万元和10,602.55万元。如募投项目能按预期实现效益,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够消化折旧摊销费用的影响,但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盈利下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到产生预期的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而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有所下降。与此同时,由于股本规模扩大,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每股收益预计在短期内也相应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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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署:
方毅叶新江吕繁荣
尹祖勇葛欢阳董霖
郭斌金城马冬明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署:
马冬明金城尹祖勇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朱剑敏王冠鹏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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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方毅
一致行动人:杭州我了个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方毅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11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保荐代表人:
高魁韩杨
项目协办人:
谭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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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龚德雄
保荐机构副总裁(主持工作):
卢大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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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颜华荣
经办律师:
杨钊吕兴伟
吴征博郭政杰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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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天健审〔2023〕4298号、天健审〔2024〕3141号和天健审〔2025〕
号)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沃巍勇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加才周杨
陈彩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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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提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可控智算能力平台建设与行业垂直模型产业化项目、公共与产业数据价值开发平台(发数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做好募投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确保相关人员、设备等能按时就位;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开展募投项目建设,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2、专注现有业务,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现有主营业务,巩固在数据智能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夯实存量业务、拓展增量业务,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提升,为股东长期回报提供保障。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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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规定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并落实《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毅及一致行动人我了个推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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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支持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1-1-125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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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专利情况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 | 发行人 | 一种移动终端收发短信信息的方法及实现该方法的软件 | ZL201010234062.0 | 2010年7月22日 | 2014年10月8日 | 发明 | 受让取得 |
| 2 | 发行人 | 一种语音和文字内容混排消息的实现方法 | ZL201110191319.3 | 2011年7月8日 | 2015年4月8日 | 发明 | 受让取得 |
| 3 | 发行人 | 一种在软件更新时推荐软件的方法及实现该方法的系统 | ZL201310334786.6 | 2013年8月2日 | 2016年8月3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 | 发行人 | 一种通知栏消息的处理方法、服务器、用户终端及系统 | ZL201510310173.8 | 2015年6月8日 | 2019年5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服务器端进行移动终端应用间交叉唤醒的方法及系统 | ZL201510310320.1 | 2015年6月8日 | 2017年4月2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 | 发行人 | 一种解决移动设备GPS定位不准确的方法及系统 | ZL201510310387.5 | 2015年6月8日 | 2017年9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 | 发行人 | 一种实时探测移动终端地理位置的方法及系统 | ZL201510310527.9 | 2015年6月8日 | 2018年5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用户画像的移动终端智能消息推送方法、服务器和系统 | ZL201510310638.X | 2015年6月8日 | 2018年5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无线信号进行移动终端实时探测方法及系统 | ZL201510332923.1 | 2015年6月16日 | 2018年9月1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 | 发行人 | 判断WiFiMac属性并进行定向信息推送的方法 | ZL201610364242.8 | 2016年5月27日 | 2019年8月2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wifi信息建立用户画像的方法 | ZL201610366902.6 | 2016年5月27日 | 2019年12月2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WIFI画像识别用户所处场景的方法 | ZL201610373922.6 | 2016年5月30日 | 2019年7月2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 | 发行人 | 一种信息精准投放的方法 | ZL201710628741.8 | 2017年7月28日 | 2019年8月2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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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4 | 发行人 | 用于鉴别真实流量的服务器 | ZL201711079108.4 | 2017年11月6日 | 2021年2月1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IP地址的鉴别真实流量的方法 | ZL201810531841.3 | 2018年5月29日 | 2020年9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6 | 发行人 | 基于IP地址的鉴别真实流量的服务器 | ZL201810533062.7 | 2018年5月29日 | 2021年5月1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 | 发行人 | 一种鉴别真实流量的方法 | ZL201810536667.1 | 2018年5月29日 | 2021年3月1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 | 发行人 | 基于图片轮播的验证码提示方法 | ZL201810771055.0 | 2018年7月13日 | 2020年7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 | 发行人 | 推送服务器向移动终端推送消息的方法及系统 | ZL201810855960.4 | 2018年7月31日 | 2021年2月1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 | 发行人 | 服务端向移动终端推送信息的方法 | ZL201810855997.7 | 2018年7月31日 | 2019年11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服务器的用户验证方法 | ZL201810856002.9 | 2018年7月31日 | 2022年3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2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端口占用的处理推送信息的方法 | ZL201810871972.6 | 2018年8月2日 | 2021年5月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3 | 发行人 | 基于叠加图片轮播的验证码提示方法 | ZL201810888806.7 | 2018年8月7日 | 2020年9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4 | 发行人 | 一种服务器获取移动终端卸载APP的方法 | ZL201810966809.8 | 2018年8月23日 | 2021年8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5 | 发行人 | 一种向终端设备推送信息的方法 | ZL201811051067.2 | 2018年9月10日 | 2021年8月1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6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移动终端与车载蓝牙匹配信息的方法 | ZL201811054955.X | 2018年9月11日 | 2021年5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7 | 发行人 | 服务器确定移动终端位置的方法 | ZL201811079621.8 | 2018年9月17日 | 2021年1月2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8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终端用户作息时间的方法 | ZL201811178170.3 | 2018年10月10日 | 2020年7月1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9 | 发行人 | 一种信道信号采集方法及其设备 | ZL201811228066.0 | 2018年10月22日 | 2021年7月1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0 | 发行人 | 一种iOS终端消息到达量的获取方法 | ZL201811258445.4 | 2018年10月26日 | 2020年6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1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位置数据进行预警的方法 | ZL201811351255.7 | 2018年11月14日 | 2020年7月1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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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32 | 发行人 | 根据地址围栏和电子围栏内移动终端信息进行预警的方法 | ZL201811351305.1 | 2018年11月14日 | 2020年12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3 | 发行人 | 一种根据移动终端信息进行预警的方法 | ZL201811385287.9 | 2018年11月20日 | 2021年3月1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4 | 发行人 | 一种用户APP行为的预测方法 | ZL201811406452.4 | 2018年11月23日 | 2022年9月2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5 | 发行人 | 一种用户APP行为的预测方法 | ZL201811407148.1 | 2018年11月23日 | 2022年9月1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6 | 发行人 | 获取移动终端标签信息的系统 | ZL201811426803.8 | 2018年11月27日 | 2021年10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7 | 发行人 | 根据移动终端信息进行预警的方法 | ZL201811440987.3 | 2018年11月29日 | 2021年2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8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的用户异常行为检测方法 | ZL201811523359.1 | 2018年12月13日 | 2022年7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39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WiFi位置数据的突发灾害判断方法 | ZL201811546889.8 | 2018年12月18日 | 2020年9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0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联网数据的灾害区域判断方法 | ZL201811546905.3 | 2018年12月18日 | 2020年9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1 | 发行人 | 确定移动终端所在地的服务器 | ZL201910030343.5 | 2019年1月14日 | 2020年11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2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获取终端用户属性标签的服务器 | ZL201910225957.9 | 2019年3月25日 | 2020年12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3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获取移动终端画像标签的服务器 | ZL201910519909.0 | 2019年6月17日 | 2021年4月2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4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APP画像标签的计算设备 | ZL201910630089.2 | 2019年7月12日 | 2022年4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5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强特征APP判断移动终端用户属性的服务器 | ZL201910777998.9 | 2019年8月22日 | 2022年11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6 | 发行人 | 目标APP的日活跃用户数量预测方法及计算机设备 | ZL201910971514.4 | 2019年10月14日 | 2022年10月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29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47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热力图的地理位置确定方法和电子设备 | ZL201910981260.4 | 2019年10月16日 | 2022年12月1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8 | 发行人 | 一种目标对象信息处理方法和计算机设备 | ZL201910982590.5 | 2019年10月16日 | 2021年12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49 | 发行人 |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系统 | ZL201911145471.0 | 2019年11月20日 | 2023年4月1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0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识别终端用户步态的方法和服务器 | ZL201911356761.X | 2019年12月25日 | 2023年7月1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1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获取终端用户步态特征数据的方法和服务器 | ZL201911356768.1 | 2019年12月25日 | 2023年4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2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获取终端用户步态特征数据的方法和服务器 | ZL201911356773.2 | 2019年12月25日 | 2023年4月2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3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识别终端用户换机的方法和服务器 | ZL201911359207.7 | 2019年12月25日 | 2023年7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4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识别终端用户换机的方法和服务器 | ZL201911359208.1 | 2019年12月25日 | 2023年5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5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数据识别终端用户步态的方法和服务器 | ZL201911359210.9 | 2019年12月25日 | 2023年6月1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6 | 发行人、浙江大学 | 图像处理方法及装置、计算机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010017865.4 | 2020年1月8日 | 2023年6月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7 | 发行人 | 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 | ZL202010035945.2 | 2020年1月14日 | 2023年7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8 | 发行人 |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 | ZL202010061706.4 | 2020年1月19日 | 2022年4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59 | 发行人、浙江大学 | 图像特征比对方法及装置、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010107969.4 | 2020年2月21日 | 2023年8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0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60 | 发行人 | 移动终端数据处理方法、介质和电子设备 | ZL202010138681.3 | 2020年3月3日 | 2023年6月2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1 | 发行人 | 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010347868.4 | 2020年4月28日 | 2023年7月1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2 | 发行人 | 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010347873.5 | 2020年4月28日 | 2023年5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3 | 发行人、浙江云合 | 终端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010394413.8 | 2020年5月11日 | 2022年7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4 | 发行人 | 终端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010394414.2 | 2020年5月11日 | 2022年9月1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5 | 发行人 | 信息获取方法、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011169130.X | 2020年10月28日 | 2023年5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6 | 发行人、树兰(杭州)医院有限公司 | 终端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010394415.7 | 2020年5月11日 | 2022年6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7 | 发行人、杭州云深 | 终端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010394420.8 | 2020年5月11日 | 2022年7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8 | 发行人、浙江云合 | 终端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010394441.X | 2020年5月11日 | 2022年7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69 | 发行人、杭州云深 | 终端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010394746.0 | 2020年5月11日 | 2022年8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0 | 发行人、树兰(杭州)医院有限公司 | 终端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010394749.4 | 2020年5月11日 | 2022年6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1 | 发行人 | 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010428846.0 | 2020年5月20日 | 2023年6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1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72 | 发行人、树兰(杭州)医院有限公司 | 终端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010571061.9 | 2020年6月22日 | 2020年10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3 | 发行人 | 消息分发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 | ZL202010951483.9 | 2020年9月11日 | 2024年3月2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4 | 发行人 | 通信方法、终端、服务器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011169104.7 | 2020年10月28日 | 2023年4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5 | 发行人、浙江云合 | 一种地理区域热度的处理方法、计算机设备及介质 | ZL202011170978.4 | 2020年10月28日 | 2023年2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6 | 发行人、浙江云合 | 区域人口数量的预测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011276373.3 | 2020年11月16日 | 2023年6月2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7 | 发行人 | 延时任务的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011301503.4 | 2020年11月19日 | 2023年8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8 | 发行人 | 数据消息的存储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011305394.3 | 2020年11月19日 | 2022年9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79 | 发行人 | 基于文本相似度的信息匹配系统 | ZL202011306415.3 | 2020年11月19日 | 2024年1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0 | 发行人、浙江大学 | 一种面向复杂场景细粒度属性驱动的步态数据集合成方法 | ZL202011614389.0 | 2020年12月30日 | 2022年5月1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1 | 发行人、浙江大学 | 图像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110018036.2 | 2021年1月7日 | 2023年4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2 | 发行人 | 基于沙箱环境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0074024.1 | 2021年1月20日 | 2022年9月1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3 | 发行人 | 一种网络设备的定位方法、计算机设备及介质 | ZL202110074640.7 | 2021年1月20日 | 2022年8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4 | 发行人 | 一种活跃用户数量的预测方法、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074657.2 | 2021年1月20日 | 2022年8月2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5 | 发行人 | 目标apk源代码获取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 | ZL202110074673.1 | 2021年1月20日 | 2023年5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2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86 | 发行人 | 数据信息推送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193689.4 | 2021年2月20日 | 2022年8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7 | 发行人 | 数据集标注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 | ZL202110197945.7 | 2021年2月22日 | 2023年6月2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8 | 发行人 | 一种防止安卓应用程序被反编译的系统 | ZL202110382597.0 | 2021年4月9日 | 2022年11月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89 | 发行人 | 一种防止java程序被反编译的系统 | ZL202110382600.9 | 2021年4月9日 | 2022年8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0 | 发行人 | 一种防止java程序被反编译的系统 | ZL202110383655.1 | 2021年4月9日 | 2022年6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1 | 发行人 | 一种防止java程序被反编译的系统 | ZL202110383682.9 | 2021年4月9日 | 2022年4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2 | 发行人 | 用户识别方法、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110401126.X | 2021年4月14日 | 2022年8月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3 | 发行人 | 一种确定人口数量的方法、服务器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401131.0 | 2021年4月14日 | 2023年4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4 | 发行人、杭州西湖数据智能研究院 | 一种基于关系图谱的预警方法、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401151.8 | 2021年4月14日 | 2023年8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5 | 发行人、杭州西湖数据智能研究院 | 基于LBS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0401152.2 | 2021年4月14日 | 2022年6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6 | 发行人 | 基于app安装序列的目标app推荐系统 | ZL202110575763.9 | 2021年5月26日 | 2022年5月2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7 | 发行人 | 基于wifi指纹信息的设备识别系统 | ZL202110575779.X | 2021年5月26日 | 2022年3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98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视频的行人静止状态识别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575789.3 | 2021年5月26日 | 2022年10月1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3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99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剪影图的运动状态识别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 | ZL202110575795.9 | 2021年5月26日 | 2023年4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0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网状级联的消息分发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 | ZL202110674683.9 | 2021年6月18日 | 2021年10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1 | 发行人 | 一种区域定向的消息分发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 | ZL202110674688.1 | 2021年6月18日 | 2021年9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2 | 发行人 | 一种逐层式的消息分发方法、电子客户端及介质 | ZL202110674689.6 | 2021年6月18日 | 2021年9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3 | 发行人 | 一种分层式的消息分发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 | ZL202110674704.7 | 2021年6月18日 | 2021年10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4 | 发行人 | 通知信息的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 | ZL202111077539.3 | 2021年9月14日 | 2024年3月8日 | 发明 | 受让取得 |
| 105 | 发行人 | 一种ID模糊化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1593100.6 | 2021年12月24日 | 2022年4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6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pkg模糊化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012950.0 | 2022年1月7日 | 2022年4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7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模糊化pkg的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 | ZL202210012991.X | 2022年1月7日 | 2022年7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8 | 发行人 | 一种文本信息的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210560702.X | 2022年5月23日 | 2022年9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09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pkg簇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606332.9 | 2022年5月31日 | 2022年8月2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0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目标消息流量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607170.0 | 2022年5月31日 | 2022年8月2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1 | 发行人 | 一种用户画像的生成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210710568.7 | 2022年6月22日 | 2022年9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2 | 发行人 | 一种提高移动终端消息点击率的方法、系统、移动终端和存储介质 | ZL202210783302.5 | 2022年7月5日 | 2022年10月2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3 | 发行人 | 一种消息发送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878373.3 | 2022年7月25日 | 2024年1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4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14 | 发行人 | 一种流量筛选方法和系统 | ZL202210878384.1 | 2022年7月25日 | 2023年8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5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wifi画像的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 | ZL202210880479.7 | 2022年7月25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6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wifi画像的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 | ZL202210880497.5 | 2022年7月25日 | 2024年5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7 | 发行人 | 一种数据表的字段信息纠正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210916472.6 | 2022年8月1日 | 2022年10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8 | 发行人 | 一种道路异常事件的预警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211546168.3 | 2022年12月5日 | 2023年3月1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19 | 发行人 | 一种数据清洗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310101627.5 | 2023年2月13日 | 2023年5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0 | 发行人 | 一种网络连接和传输的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311050896.X | 2023年8月21日 | 2023年12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1 | 发行人、云通数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一种预测行驶路径信息的获取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016163.2 | 2024年1月5日 | 2024年4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2 | 发行人、云通数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一种车辆通行状态的获取方法、装置、介质及电子设备 | ZL202410016164.7 | 2024年1月5日 | 2024年4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3 | 发行人、云通数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一种卡口位置的定位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033849.2 | 2024年1月10日 | 2024年4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5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24 | 发行人、杭州西湖数据智能研究院 | 一种应用程序的分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047516.5 | 2024年1月12日 | 2024年4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5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用户扩线的数据处理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054533.1 | 2024年1月15日 | 2024年4月1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6 | 发行人 | 一种数据压缩的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0051716.8 | 2024年1月15日 | 2024年3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7 | 发行人 | 一种目标用户筛选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057424.5 | 2024年1月16日 | 2024年4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8 | 发行人 | 一种用户标签的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0066620.9 | 2024年1月17日 | 2024年5月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29 | 发行人 | 一种目标文本的推送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167630.1 | 2024年2月6日 | 2024年5月3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0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摇摆用户标识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592517.8 | 2024年5月14日 | 2024年8月1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1 | 发行人 | 一种新增APP获取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410652752.X | 2024年5月24日 | 2024年8月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2 | 发行人 | 一种确认目标信息推送方式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703421.4 | 2024年6月3日 | 2024年8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3 | 发行人 | 一种确定信息对应目标区域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703423.3 | 2024年6月3日 | 2024年8月1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4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目标对象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757657.6 | 2024年6月13日 | 2024年8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5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目标数据库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794577.8 | 2024年6月19日 | 2024年8月1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6 | 发行人 | 一种确定目标用户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0794610.7 | 2024年6月19日 | 2024年8月1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6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37 | 发行人 | 一种用户筛选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0926596.1 | 2024年7月11日 | 2024年9月2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8 | 发行人 | 一种确定目标位置信息的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0936485.9 | 2024年7月12日 | 2024年9月1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39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目标位置信息的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0936545.7 | 2024年7月12日 | 2024年9月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0 | 发行人 | 一种关联设备的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0936649.8 | 2024年7月12日 | 2024年9月2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1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目标用户画像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1402308.9 | 2024年10月9日 | 2024年12月2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2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用户画像预测模型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1402403.9 | 2024年10月9日 | 2024年12月2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3 | 发行人 | 一种pkg簇的获取方法、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210613372.6 | 2022年5月31日 | 2025年5月2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4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消息浏览次数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1429033.9 | 2022年11月15日 | 2025年5月2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5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道路通行状态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310180963.3 | 2023年2月22日 | 2025年5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6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绿波带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310180952.5 | 2023年2月22日 | 2025年5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7 | 发行人、云通数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一种用于设备部署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310713595.4 | 2023年6月15日 | 2025年2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7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48 | 发行人、云通数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一种基于图像采集设备的车辆信息处理方法 | ZL202310714762.7 | 2023年6月15日 | 2025年1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49 | 发行人、云通数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一种卡口位置纠偏的方法 | ZL202310714804.7 | 2023年6月15日 | 2025年3月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0 | 发行人、浙江大学 | 一种绿波断开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1174661.6 | 2024年8月26日 | 2025年1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1 | 发行人、浙江大学 | 一种卡口设备位置校正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1196354.8 | 2024年8月29日 | 2025年1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2 | 发行人 | 一种目标用户的识别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1458344.7 | 2024年10月18日 | 2025年5月2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3 | 发行人 | 一种目标值获取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411471925.4 | 2024年10月22日 | 2025年2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4 | 发行人 | 基于神经网络模型的用户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1472075.X | 2024年10月22日 | 2025年5月2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5 | 发行人 | 一种获取目标用户的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1471998.3 | 2024年10月22日 | 2025年2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6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视频数据的行人检索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510090875.3 | 2025年1月21日 | 2025年4月1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7 | 发行人 | 一种用户标签的确定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510088303.1 | 2025年1月21日 | 2025年3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58 | 发行人 | 一种基于轨迹数据的行人检索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510091116.9 | 2025年1月21日 | 2025年4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38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59 | 发行人 | 一种用于行人检索的数据处理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510091828.0 | 2025年1月21日 | 2025年4月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60 | 发行人 | 一种建筑外立面单体及具有其的建筑外立面 | ZL202120156712.8 | 2021年1月20日 | 2021年10月29日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 161 | 发行人 | 一种建筑体 | ZL202120156778.7 | 2021年1月20日 | 2021年10月29日 | 实用新型 | 原始取得 |
| 162 | 发行人、杭州零壹城市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成套建筑物 | ZL201930602520.3 | 2019年11月4日 | 2020年7月28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163 | 发行人、杭州零壹城市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窗体 | ZL201930602523.7 | 2019年11月4日 | 2020年5月22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164 | 发行人、杭州零壹城市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建筑物外立面单元 | ZL201930602528.X | 2019年11月4日 | 2020年4月21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165 | 发行人、杭州零壹城市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成套建筑物 | ZL201930602530.7 | 2019年11月4日 | 2020年5月22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166 | 发行人、杭州零壹城市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成套建筑物 | ZL201930602546.8 | 2019年11月4日 | 2020年4月21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1-1-139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67 | 发行人、云通数达、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带交通信息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 ZL202330369967.7 | 2023年6月15日 | 2024年1月5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168 | 发行人、云通数达 | 用于电子设备的交通信息图形用户界面 | ZL202330719358.X | 2023年11月3日 | 2024年5月10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169 | 发行人 | 手提袋 | ZL202430638189.1 | 2024年10月10日 | 2025年6月17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170 | 杭州元凡 | 一种基于深度相似性网络的图像分类方法 | ZL201710313616.8 | 2017年5月5日 | 2021年5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1 | 杭州云深 | 一种基于充电数据信息分析用户睡眠质量的方法 | ZL201610367920.6 | 2016年5月27日 | 2018年9月11日 | 发明 | 受让取得 |
| 172 | 杭州云深 | 一种移动终端信息查询方法和计算机设备 | ZL201910982726.2 | 2019年10月16日 | 2022年7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3 | 杭州云深 | 一种个人热点识别方法和终端之间关联关系的确定方法 | ZL201910983137.6 | 2019年10月16日 | 2022年6月1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4 | 杭州云深 | 一种移动终端的定位方法及其装置、存储介质 | ZL201911053230.3 | 2019年10月31日 | 2021年4月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5 | 杭州云深 | 异常位置数据的确定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011301517.6 | 2020年11月19日 | 2023年3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6 | 杭州云深 | 基于wifi类型的移动设备关联度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 | ZL202011301546.2 | 2020年11月19日 | 2022年4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7 | 杭州云深 | 基于wifi特征数据的居住地类型识别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 | ZL202011301561.7 | 2020年11月19日 | 2022年7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8 | 杭州云深 | 应用程序分类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011305390.5 | 2020年11月19日 | 2023年8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79 | 杭州云深 | 移动设备关联度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 | ZL202011305414.7 | 2020年11月19日 | 2022年8月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40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80 | 杭州云深 | 目标预警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 | ZL202011305440.X | 2020年11月19日 | 2022年4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1 | 杭州云深 | 基于wifi连接设备群体信息的目标wifi预警系统 | ZL202110115345.1 | 2021年1月28日 | 2022年6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2 | 杭州云深 | 获取目标关联设备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0115419.1 | 2021年1月28日 | 2022年4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3 | 杭州云深 | 获取目标位置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0115421.9 | 2021年1月28日 | 2022年4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4 | 杭州云深 | 预置设备的定位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194042.3 | 2021年2月20日 | 2022年7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5 | 杭州云深 | 一种基于wifi的设备类型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529368.7 | 2021年5月14日 | 2022年7月1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6 | 杭州云深 | 基于app安装列表识别虚拟机的系统 | ZL202110529369.1 | 2021年5月14日 | 2022年4月29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7 | 杭州云深 | 一种基于wifi的设备类型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530021.4 | 2021年5月14日 | 2022年8月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8 | 杭州云深 | 小众app分类系统 | ZL202110733806.1 | 2021年6月30日 | 2023年7月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89 | 杭州云深 | 用于生成APK主键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0733809.5 | 2021年6月30日 | 2023年9月2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0 | 杭州云深 | 基于地理围栏的位置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0733814.6 | 2021年6月30日 | 2023年11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1 | 杭州云深 | 获取目标用户关联关系的系统 | ZL202110734909.X | 2021年6月30日 | 2023年9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2 | 杭州云深 | APP地域分布等级确定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734913.6 | 2021年6月30日 | 2024年8月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3 | 杭州云深 | 获取目标用户关联关系的系统 | ZL202110734940.3 | 2021年6月30日 | 2023年9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4 | 杭州云深 | 基于时间聚合和位置聚合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0734947.5 | 2021年6月30日 | 2022年4月2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5 | 杭州云深 | 用于确定公共wifi类别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110748354.4 | 2021年6月30日 | 2023年9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41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196 | 杭州云深 | WiFi位置信息的确定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746803.1 | 2021年7月2日 | 2022年6月24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7 | 杭州云深 | WiFi位置信息的确定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0746833.2 | 2021年7月2日 | 2022年11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8 | 杭州云深 | 一种异常APK的识别方法、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111090845.0 | 2021年9月17日 | 2024年4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199 | 杭州云深 | 一种异常APK的识别方法、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111090850.1 | 2021年9月17日 | 2023年4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0 | 杭州云深 | 用户亲密度的确定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1090858.8 | 2021年9月17日 | 2023年9月2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1 | 杭州云深 | 一种异常APK的识别方法、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111090861.X | 2021年9月17日 | 2023年8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2 | 杭州云深 | 一种基站覆盖区域的热力图生成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 | ZL202111090863.9 | 2021年9月17日 | 2023年6月2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3 | 杭州云深 | 一种确定APP标签的方法、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111090865.8 | 2021年9月17日 | 2023年7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4 | 杭州云深 | 一种数据库中关键词的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111090866.2 | 2021年9月17日 | 2023年8月1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5 | 杭州云深 | 一种识别异常APK的方法、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111090867.7 | 2021年9月17日 | 2024年10月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6 | 杭州云深 | 设备类型确定方法和获取异常设备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167259.X | 2022年2月23日 | 2024年8月1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7 | 杭州云深 | 一种获取思维导图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265075.7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8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42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208 | 杭州云深 | 目标异常app的识别系统 | ZL202210265087.X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8月30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09 | 杭州云深 | 一种wifi标签的确定方法、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210265089.9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9月1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0 | 杭州云深 | 安卓应用程序的反编译方法、电子设备和介质 | ZL202210265102.0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10月1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1 | 杭州云深 | 一种APP列表的构建方法、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210265104.X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9月2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2 | 杭州云深 | 一种获取应用软件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265107.3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4月12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3 | 杭州云深 | 一种基于网页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265110.5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5月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4 | 杭州云深 | 仿冒app识别系统 | ZL202210265500.2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5月2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5 | 杭州云深 | 一种基于应用软件活跃行为的异常应用软件获取系统 | ZL202210265529.0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6 | 杭州云深 | 一种获取应用软件趋势的数据处理系统 | ZL202210265540.7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4月26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7 | 杭州云深 | 一种应用软件组的获取方法、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 | ZL202210265568.0 | 2022年3月17日 | 2024年9月2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8 | 杭州云深 | 一种无线网SSID的聚类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1124999.0 | 2024年8月16日 | 2024年11月8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19 | 杭州云深 | 一种字节数组的数据解析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1402686.7 | 2024年10月9日 | 2024年12月1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20 | 杭州云深 | 一种异常APP的确定方法、计算机设备及介质 | ZL202210265512.5 | 2022年3月17日 | 2025年2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21 | 杭州云深 | 一种位图数据结构的数据存储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 ZL202411402591.5 | 2024年10月9日 | 2025年2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22 | 杭州云深 | 一种网络流量分发控制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 ZL202411528212.7 | 2024年10月30日 | 2025年6月1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1-1-143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 223 | 杭州云深 | 显示屏幕面板的打卡任务图形用户界面 | ZL202230477087.7 | 2022年7月25日 | 2022年12月13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224 | 杭州云深 | 显示屏幕面板的打卡任务图形用户界面 | ZL202230477519.4 | 2022年7月25日 | 2022年12月13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225 | 杭州云深 | 显示屏幕面板的数据展示图形用户界面 | ZL202230477520.7 | 2022年7月25日 | 2022年12月13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226 | 杭州云深 | 带交通信息的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 ZL202230763535.X | 2022年11月16日 | 2023年4月21日 | 外观设计 | 原始取得 |
| 227 | 浙江云合 | 一种基于数据的时空频谱地图构建和预测方法 | ZL202010856130.0 | 2020年8月24日 | 2024年7月23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28 | 浙江云合 | 区域人口数量的预测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 ZL202011276338.1 | 2020年11月16日 | 2024年3月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29 | 浙江云合 | 一种基于众包数据的细粒度WiFi指纹地图实时构建方法 | ZL202110019264.1 | 2021年1月7日 | 2023年3月31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30 | 泰尔卓信 | 一种移动终端ID的获取方法、设备及介质 | ZL202211067248.0 | 2022年9月1日 | 2025年2月7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 231 | 泰尔卓信 | 一种移动终端ID的映射表的更新方法、设备及介质 | ZL202211290898.1 | 2022年10月21日 | 2025年3月25日 | 发明 | 原始取得 |
注:上述专利中第1、2项系发行人自个信互动(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取得,第104项系发行人自杭州阶形受让取得,第171项系杭州云深自发行人无偿受让取得,均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1-1-144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商标情况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1 | 发行人 | 81571032 | 33 | 2035年04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 | 发行人 | 18886393 | 39 | 2027年02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 3 | 发行人 | 18886289 | 38 | 2027年02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 4 | 发行人 | 18886237 | 9 | 2027年02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 5 | 发行人 | 15788803 | 42 | 2036年01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 6 | 发行人 | 15378913 | 35 | 2035年11月06日 | 受让取得 | |
| 7 | 发行人 | 8858343 | 38 | 2031年12月6日 | 受让取得 | |
| 8 | 发行人 | 9830333 | 42 | 2032年10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9 | 发行人 | 9830309 | 9 | 2032年1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0 | 发行人 | 13419053 | 38 | 2035年1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 11 | 发行人 | 14685812 | 38 | 2035年8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2 | 发行人 | 14694276 | 42 | 2035年8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 13 | 发行人 | 14917949 | 42 | 2035年9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14 | 发行人 | 14917897 | 38 | 2035年9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15 | 发行人 | 14685903 | 9 | 2035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6 | 发行人 | 16575706 | 38 | 2026年5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7 | 发行人 | 16575799 | 9 | 2026年5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8 | 发行人 | 16575750 | 42 | 2026年5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9 | 发行人 | 16894910 | 9 | 2026年7月6日 | 受让取得 | |
| 20 | 发行人 | 16895030 | 38 | 2026年7月6日 | 受让取得 |
1-1-145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21 | 发行人 | 16895383 | 42 | 2026年8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22 | 发行人 | 17772651 | 9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3 | 发行人 | 17771522 | 9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4 | 发行人 | 17771245 | 9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5 | 发行人 | 17772533 | 9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6 | 发行人 | 17772627 | 9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7 | 发行人 | 17772908 | 42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8 | 发行人 | 17771392 | 42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9 | 发行人 | 17772974 | 42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0 | 发行人 | 17772747 | 42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1 | 发行人 | 17771338 | 35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2 | 发行人 | 17772471 | 35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3 | 发行人 | 17772421 | 35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4 | 发行人 | 17772413 | 35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5 | 发行人 | 17772452 | 35 | 2026年10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6 | 发行人 | 17772585 | 9 | 2026年10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37 | 发行人 | 17772861 | 42 | 2026年10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38 | 发行人 | 18461064 | 35 | 2027年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9 | 发行人 | 18461061 | 41 | 2027年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40 | 发行人 | 18461059 | 45 | 2027年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41 | 发行人 | 15643180 | 38 | 2027年2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 42 | 发行人 | 18461063 | 36 | 2027年3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43 | 发行人 | 18461065 | 9 | 2027年3月6日 | 原始取得 |
1-1-146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44 | 发行人 | 19739635 | 9 | 2027年6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45 | 发行人 | 19739750 | 35 | 2027年6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46 | 发行人 | 19929099 | 9 | 2027年6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 47 | 发行人 | 21473975 | 35 | 2027年1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48 | 发行人 | 21894456 | 35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49 | 发行人 | 21894633 | 42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0 | 发行人 | 21901756 | 42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1 | 发行人 | 21901751 | 42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2 | 发行人 | 21901754 | 35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3 | 发行人 | 21901760 | 35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4 | 发行人 | 21901757 | 41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5 | 发行人 | 21901755 | 9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6 | 发行人 | 21901753 | 38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7 | 发行人 | 21901759 | 38 | 2027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58 | 发行人 | 21901758 | 39 | 2028年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59 | 发行人 | 22015359 | 9 | 2028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60 | 发行人 | 22015357 | 41 | 2028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61 | 发行人 | 21901752 | 39 | 2028年2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62 | 发行人 | 22015358 | 39 | 2028年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63 | 发行人 | 19739829 | 38 | 2028年3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64 | 发行人 | 19739732 | 42 | 2028年3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65 | 发行人 | 22151203 | 35 | 2028年3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66 | 发行人 | 23643145 | 35 | 2028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1-1-147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67 | 发行人 | 23643562 | 42 | 2028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68 | 发行人 | 23642910 | 9 | 2028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69 | 发行人 | 24194522 | 9 | 2028年5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70 | 发行人 | 24194524 | 38 | 2028年5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71 | 发行人 | 24194525 | 42 | 2028年5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72 | 发行人 | 24194523 | 35 | 2028年5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73 | 发行人 | 21474289 | 35 | 2028年6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74 | 发行人 | 25192186 | 38 | 2028年7月6日 | 受让取得 | |
| 75 | 发行人 | 25504229 | 37 | 2028年7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76 | 发行人 | 25929280 | 45 | 2028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77 | 发行人 | 25912381 | 35 | 2028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78 | 发行人 | 25908958 | 42 | 2028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79 | 发行人 | 25922520 | 38 | 2028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80 | 发行人 | 25913828 | 9 | 2028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81 | 发行人 | 26109848 | 35 | 2028年9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 82 | 发行人 | 27350121 | 35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83 | 发行人 | 27368983 | 9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84 | 发行人 | 27375114 | 38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85 | 发行人 | 27378528 | 38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86 | 发行人 | 27375091 | 9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87 | 发行人 | 27380987 | 9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88 | 发行人 | 27381017 | 42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89 | 发行人 | 27376172 | 42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1-1-148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90 | 发行人 | 27388202 | 42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91 | 发行人 | 27478638 | 42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92 | 发行人 | 27461501 | 35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93 | 发行人 | 27462909 | 9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94 | 发行人 | 27469409 | 38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95 | 发行人 | 27643880 | 38 | 2028年1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96 | 发行人 | 27643878 | 35 | 2028年1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97 | 发行人 | 27643882 | 42 | 2028年1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98 | 发行人 | 27357923 | 38 | 2028年1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99 | 发行人 | 27638922 | 9 | 2028年1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00 | 发行人 | 28873122 | 36 | 2028年12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01 | 发行人 | 28862176 | 38 | 2028年12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02 | 发行人 | 29257611 | 38 | 2028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03 | 发行人 | 29258269 | 9 | 2028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04 | 发行人 | 29257664 | 9 | 2028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05 | 发行人 | 29255419 | 9 | 2028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06 | 发行人 | 29255441 | 35 | 2028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07 | 发行人 | 29257604 | 35 | 2028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08 | 发行人 | 29256272 | 42 | 2028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09 | 发行人 | 29258960 | 42 | 2028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10 | 发行人 | 29258954 | 38 | 2029年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11 | 发行人 | 29258939 | 35 | 2029年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12 | 发行人 | 27647496 | 16 | 2029年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1-1-149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113 | 发行人 | 28867668 | 42 | 2029年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14 | 发行人 | 28867607 | 35 | 2029年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15 | 发行人 | 28876385 | 9 | 2029年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16 | 发行人 | 31711628 | 38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17 | 发行人 | 31729403 | 38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18 | 发行人 | 31711633 | 38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19 | 发行人 | 31719207 | 38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0 | 发行人 | 31719202 | 9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1 | 发行人 | 31720888 | 9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2 | 发行人 | 31729406 | 9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3 | 发行人 | 31704159 | 9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4 | 发行人 | 31725564 | 9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5 | 发行人 | 31714601 | 35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6 | 发行人 | 31711632 | 35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7 | 发行人 | 31711484 | 42 | 2029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28 | 发行人 | 31707214 | 9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29 | 发行人 | 31725568 | 42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0 | 发行人 | 31811333 | 42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1 | 发行人 | 31801812 | 42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2 | 发行人 | 31795283 | 35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3 | 发行人 | 31821431 | 35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4 | 发行人 | 31808473 | 9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5 | 发行人 | 31811249 | 38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1-1-150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136 | 发行人 | 31817200 | 38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7 | 发行人 | 31805129 | 38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8 | 发行人 | 31863251 | 38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39 | 发行人 | 31870345 | 9 | 2029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40 | 发行人 | 31903321 | 38 | 2029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41 | 发行人 | 32161109 | 38 | 2029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42 | 发行人 | 32151905 | 9 | 2029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43 | 发行人 | 32158040 | 42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44 | 发行人 | 32719924 | 38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45 | 发行人 | 32716753 | 9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46 | 发行人 | 32713287 | 35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47 | 发行人 | 32708930 | 41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48 | 发行人 | 32701805 | 42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49 | 发行人 | 32790926 | 42 | 2029年4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50 | 发行人 | 32797761 | 35 | 2029年4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51 | 发行人 | 32780331 | 38 | 2029年4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52 | 发行人 | 33079138 | 35 | 2029年5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53 | 发行人 | 31812982 | 42 | 2029年5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54 | 发行人 | 31795290 | 9 | 2029年5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55 | 发行人 | 31812981 | 9 | 2029年5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56 | 发行人 | 31910974 | 9 | 2029年5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57 | 发行人 | 32154874 | 35 | 2029年5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58 | 发行人 | 33127896 | 41 | 2029年5月27日 | 原始取得 |
1-1-151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159 | 发行人 | 33847649 | 9 | 2029年5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 160 | 发行人 | 31881857 | 42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1 | 发行人 | 32787991 | 35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2 | 发行人 | 32801621 | 9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3 | 发行人 | 33137057 | 35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4 | 发行人 | 33136370 | 41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5 | 发行人 | 33133450 | 45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6 | 发行人 | 33382892 | 45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7 | 发行人 | 32790932 | 42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8 | 发行人 | 32801619 | 38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69 | 发行人 | 33133452 | 41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70 | 发行人 | 33382881 | 45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71 | 发行人 | 33385944 | 45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72 | 发行人 | 33382885 | 41 | 2029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73 | 发行人 | 33819427 | 42 | 2029年6月6日 | 受让取得 | |
| 174 | 发行人 | 33144264 | 41 | 2029年6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75 | 发行人 | 33145788 | 39 | 2029年6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76 | 发行人 | 33147187 | 42 | 2029年6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77 | 发行人 | 33144213 | 38 | 2029年6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78 | 发行人 | 33385952 | 45 | 2029年6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79 | 发行人 | 32602797 | 42 | 2029年6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180 | 发行人 | 32602795 | 35 | 2029年6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181 | 发行人 | 32606224 | 9 | 2029年6月13日 | 受让取得 |
1-1-152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182 | 发行人 | 32719923 | 42 | 2029年6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83 | 发行人 | 32597710 | 38 | 2029年7月6日 | 受让取得 | |
| 184 | 发行人 | 32981968 | 35 | 2029年7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85 | 发行人 | 32991307 | 42 | 2029年7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186 | 发行人 | 33869012 | 38 | 2029年7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 187 | 发行人 | 32780334 | 9 | 2029年7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88 | 发行人 | 33003907 | 9 | 2029年7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89 | 发行人 | 33869009 | 35 | 2029年8月6日 | 受让取得 | |
| 190 | 发行人 | 33386740 | 45 | 2029年9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91 | 发行人 | 33511265 | 38 | 2029年10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92 | 发行人 | 36429962 | 16 | 2029年10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93 | 发行人 | 32158037 | 38 | 2029年1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94 | 发行人 | 33508198 | 39 | 2029年1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195 | 发行人 | 36212476 | 45 | 2029年11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 196 | 发行人 | 30543021 | 38 | 2029年12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197 | 发行人 | 31817194 | 9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98 | 发行人 | 31895271 | 42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199 | 发行人 | 31913645 | 35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0 | 发行人 | 36752510 | 30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1 | 发行人 | 36752512 | 35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2 | 发行人 | 36760132 | 35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3 | 发行人 | 36760138 | 35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4 | 发行人 | 36758561 | 42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1-1-153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205 | 发行人 | 36752514 | 42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6 | 发行人 | 36750943 | 42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7 | 发行人 | 36750938 | 42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8 | 发行人 | 36739656 | 38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09 | 发行人 | 36749486 | 38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10 | 发行人 | 36741337 | 38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11 | 发行人 | 36744369 | 38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12 | 发行人 | 36739643 | 38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13 | 发行人 | 36744367 | 9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14 | 发行人 | 36749482 | 9 | 2029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15 | 发行人 | 36744368 | 30 | 2029年12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16 | 发行人 | 31814342 | 42 | 2029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17 | 发行人 | 31808455 | 38 | 2029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18 | 发行人 | 37737525 | 38 | 2029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19 | 发行人 | 36749481 | 35 | 2030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20 | 发行人 | 36741334 | 35 | 2030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21 | 发行人 | 37514909 | 38 | 2030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22 | 发行人 | 37522238 | 35 | 2030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23 | 发行人 | 37508379 | 30 | 2030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24 | 发行人 | 37506992 | 9 | 2030年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25 | 发行人 | 36749488 | 42 | 2030年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26 | 发行人 | 36757002 | 38 | 2030年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27 | 发行人 | 37531729 | 42 | 2030年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1-1-154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228 | 发行人 | 37735227 | 36 | 2030年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29 | 发行人 | 37727184 | 45 | 2030年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30 | 发行人 | 37724507 | 35 | 2030年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31 | 发行人 | 37735230 | 38 | 2030年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32 | 发行人 | 33490582 | 45 | 2030年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33 | 发行人 | 30526283 | 42 | 2030年3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34 | 发行人 | 30526284 | 35 | 2030年3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35 | 发行人 | 37737519 | 42 | 2030年4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36 | 发行人 | 33499109 | 41 | 2030年6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37 | 发行人 | 43983913 | 9 | 2030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38 | 发行人 | 43981536 | 38 | 2030年1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39 | 发行人 | 43985443 | 42 | 2030年1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40 | 发行人 | 43986738 | 35 | 2030年1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41 | 发行人 | 43986344 | 45 | 2030年1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42 | 发行人 | 45981658 | 43 | 2031年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43 | 发行人 | 40979882 | 9 | 2031年8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44 | 发行人 | 55440542 | 38 | 2031年11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245 | 发行人 | 55427897 | 9 | 2031年11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 246 | 发行人 | 72801359 | 42 | 2034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47 | 发行人 | 72797479 | 35 | 2034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48 | 发行人 | 72800576 | 38 | 2034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49 | 发行人 | 72781046 | 9 | 2034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1-1-155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250 | 发行人 | 72795136 | 42 | 2034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51 | 发行人 | 72804360 | 35 | 2034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52 | 发行人 | 72786815 | 42 | 2034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53 | 发行人 | 72800534 | 35 | 2034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54 | 发行人 | 74381443 | 35 | 2034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55 | 发行人 | 74357581 | 42 | 2034年6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56 | 发行人 | 74384652 | 9 | 2034年7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57 | 发行人 | 76743334 | 9 | 2034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58 | 发行人 | 76754023 | 9 | 2034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59 | 发行人 | 76746911 | 38 | 2034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60 | 发行人 | 76755843 | 38 | 2034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61 | 发行人 | 76757324 | 42 | 2034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62 | 发行人 | 76746120 | 42 | 2034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63 | 发行人 | 76754004 | 35 | 2034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64 | 发行人 | 76759791 | 35 | 2034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65 | 发行人 | 75225907 | 9 | 2034年8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66 | 发行人 | 75216367 | 9 | 2034年8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67 | 发行人 | 72785404 | 38 | 2034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68 | 发行人 | 72792798 | 38 | 2034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69 | 数智鑫源 | 30769919 | 35 | 2029年5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70 | 数智鑫源 | 30756291 | 45 | 2029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1-1-156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271 | 数智鑫源 | 30762604 | 45 | 2029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72 | 数智鑫源 | 30769921 | 35 | 2029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73 | 数智鑫源 | 30748650 | 41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74 | 数智鑫源 | 30761404 | 41 | 2029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75 | 数智鑫源 | 30751169 | 42 | 2029年4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76 | 数智鑫源 | 30762610 | 42 | 2029年9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77 | 数智鑫源 | 30753147 | 38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78 | 数智鑫源 | 30765345 | 38 | 2029年4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279 | 数智鑫源 | 30765343 | 9 | 2029年4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80 | 数智鑫源 | 30751171 | 9 | 2029年4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81 | 杭州云深 | 27461434 | 9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82 | 杭州云深 | 27466330 | 42 | 2028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83 | 杭州云深 | 27464534 | 38 | 2029年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84 | 杭州云深 | 45515486 | 42 | 2030年1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85 | 杭州云深 | 45504820 | 38 | 2030年11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86 | 杭州云深 | 50206071 | 38 | 2031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87 | 杭州云深 | 50206073 | 38 | 2031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88 | 杭州云深 | 50228405 | 38 | 2031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89 | 杭州云深 | 50201598 | 42 | 2031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90 | 杭州云深 | 50208392 | 42 | 2031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91 | 杭州云深 | 50216322 | 42 | 2031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92 | 杭州云深 | 50224235 | 9 | 2031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293 | 杭州云深 | 50224243 | 9 | 2031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1-1-157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294 | 杭州云深 | 50228408 | 9 | 2031年6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95 | 杭州云深 | 55661561 | 9 | 2031年1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296 | 杭州云深 | 57208658 | 42 | 2031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97 | 杭州云深 | 57200747 | 38 | 2031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98 | 杭州云深 | 57204821 | 9 | 2031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299 | 杭州云深 | 55662015 | 42 | 2032年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00 | 杭州云深 | 55662017 | 9 | 2032年3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301 | 杭州云深 | 60585424 | 38 | 2032年5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02 | 杭州云深 | 60569019 | 42 | 2032年5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03 | 杭州云深 | 60575597 | 9 | 2032年5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04 | 杭州云深 | 62067370 | 9 | 2032年7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305 | 杭州云深 | 62079614 | 42 | 2032年7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306 | 杭州云深 | 63921487 | 9 | 2032年10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07 | 杭州云深 | 63921479 | 38 | 2032年10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08 | 杭州云深 | 63953790 | 9 | 2032年10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09 | 杭州云深 | 63953805 | 42 | 2032年10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10 | 杭州云深 | 63962187 | 42 | 2032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11 | 浙江云合 | 45322593 | 38 | 2031年1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12 | 浙江云合 | 45345065 | 42 | 2031年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13 | 浙江云合 | 73744957 | 42 | 2034年4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314 | 浙江云合 | 73744973 | 38 | 2034年3月6日 | 原始取得 | |
| 315 | 浙江云合 | 73725834 | 9 | 2034年4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316 | 浙江云合 | 73737246 | 35 | 2034年4月27日 | 原始取得 |
1-1-158
|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317 | 温州云探 | 16428303 | 9 | 2026年4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 318 | 温州云探 | 17109754 | 9 | 2026年10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 319 | 温州云探 | 74190164 | 9 | 2034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320 | 温州云探 | 74186829 | 35 | 2034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321 | 温州云探 | 74197219 | 38 | 2034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322 | 温州云探 | 74197202 | 42 | 2034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323 | 温州云探 | 74190179 | 7 | 2034年3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 324 | 杭州元凡 | 17383179 | 38 | 2026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25 | 杭州元凡 | 17383118 | 42 | 2026年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26 | 杭州元凡 | 17383295 | 9 | 2026年11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27 | 杭州元凡 | 18424927 | 9 | 2026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 328 | 杭州元凡 | 22577813 | 35 | 2028年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 329 | 杭州元凡 | 22578166 | 42 | 2028年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注:上述商标中第2-6项系发行人自浙江时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取得;第7、10、12-14、19-21、41项系发行人自个信互动(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取得;第36、37、46、74、
159、173、179-181、183、186、189、195、244、245项系发行人自杭州阶形受让取得;第81项系发行人自杭州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让取得;第317、318项系温州云探自浙江云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取得,均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1-1-159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1 | 八爪电脑至手机信息传送工具软件[简称:八爪]V1.0 | 发行人 | 2014SR010458 | 2014年1月23日 | 2012年8月21日 | 原始取得 |
| 2 | 每日互动“个推”信息推送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4SR034046 | 2014年3月26日 | 2012年3月1日 | 原始取得 |
| 3 | 每日互动“个推”交叉唤醒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5SR192231 | 2015年10月8日 | 2015年7月1日 | 原始取得 |
| 4 | 每日互动地震速报软件(Android版)[简称:地震速报]V1.0 | 发行人 | 2015SR196448 | 2015年10月14日 | 2013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5 | 每日互动地震速报软件(iOS版)[简称:地震速报]V1.0 | 发行人 | 2015SR191955 | 2015年10月8日 | 2013年8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6 | 每日互动“个灯”信息专业投放系统软件[简称:个灯]V1.0 | 发行人 | 2015SR192120 | 2015年10月8日 | 2015年6月1日 | 原始取得 |
| 7 | 每日互动“个火”信息精准投放系统软件[简称:个火]V1.0 | 发行人 | 2015SR191919 | 2015年10月8日 | 2015年7月1日 | 原始取得 |
| 8 | 每日互动“个图”实时人流监控平台软件[简称:个图]V1.0 | 发行人 | 2015SR192228 | 2015年10月8日 | 2015年8月1日 | 原始取得 |
| 9 | 每日互动敏捷开发看板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5SR192126 | 2015年10月8日 | 2015年5月15日 | 原始取得 |
| 10 | 每日互动移动终端GPS纠偏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6SR026764 | 2016年2月3日 | 2015年6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1 | 每日互动个数行业报告统计软件[简称:个数]V1.0 | 发行人 | 2016SR026563 | 2016年2月3日 | 2015年5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2 | 每日互动移动终端智能信息推送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6SR026973 | 2016年2月3日 | 2014年10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3 | 每日互动个付移动支付软件[简称:个付]V1.0 | 发行人 | 2016SR030732 | 2016年2月16日 | 2015年12月11日 | 原始取得 |
| 14 | 每日互动车辆行为管理系统V1.0 | 发行人 | 2016SR075509 | 2016年4月13日 | 2016年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5 | 每日互动“个推”信息推送平台软件V2.0 | 发行人 | 2016SR075254 | 2016年4月13日 | 2015年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6 | 每日互动推送平台安卓端SDK软件[简称:个推安卓SDK]V1.0 | 发行人 | 2016SR075260 | 2016年4月13日 | 2015年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7 | 每日互动大数据管理平台软件[简称:G-DMP]V1.0 | 发行人 | 2016SR137745 | 2016年6月12日 | 2016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18 | 每日互动广告产品私有化交易平台软件[简称:G-PMP]V1.0 | 发行人 | 2016SR138061 | 2016年6月12日 | 2016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1-1-160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19 | 每日备备手机数据备份软件[简称:备备数据备份软件]V8.1 | 发行人 | 2011SR015258 | 2011年3月25日 | 2007年9月10日 | 受让取得 |
| 20 | 个信手机即时通讯软件[简称:个信]V1.0 | 发行人 | 2016SR118562 | 2016年5月25日 | 2011年2月1日 | 受让取得 |
| 21 | 个推信息推送平台[简称:个推]V2.1.0 | 发行人 | 2016SR161466 | 2016年6月29日 | 2012年5月18日 | 受让取得 |
| 22 | 每日互动移动大数据及终端的实时游客特征挖掘软件[简称:个旅游客特征系统]V1.0 | 发行人 | 2017SR082363 | 2017年3月17日 | 2017年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23 | 每日互动移动大数据及终端的实时游客人流量监控软件[简称:个旅游客监控系统]V1.0 | 发行人 | 2017SR081831 | 2017年3月17日 | 2017年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24 | 每日互动用户画像SDK软件(Android版)[简称:个像SDK(Android版)]V1.0 | 发行人 | 2017SR146840 | 2017年4月28日 | 2017年3月2日 | 原始取得 |
| 25 | 每日互动个图实时人流监控平台软件[简称:个图]V2.0 | 发行人 | 2017SR288347 | 2017年6月20日 | 2016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26 | 每日互动用户画像SDK软件(iOS版)[简称:个像SDK(iOS版)]V1.0 | 发行人 | 2017SR398259 | 2017年7月26日 | 2017年6月1日 | 原始取得 |
| 27 | 每日互动“个旅”游客大数据监测平台软件[简称:“个旅”大数据]V1.0 | 发行人 | 2017SR423137 | 2017年8月4日 | 2017年7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28 | 每日互动“个验”移动互联网身份认证软件[简称:个验]V1.0 | 发行人 | 2017SR715962 | 2017年12月21日 | 2017年10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29 | 每日互动“个旅”游客画像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8SR132852 | 2018年2月28日 | 2017年7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30 | 每日互动程序化广告购买交易平台软件[简称:个灯广告投放平台]V1.0 | 发行人 | 2018SR369901 | 2018年5月23日 | 2018年3月10日 | 原始取得 |
| 31 | 每日互动场景识别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8SR410431 | 2018年6月1日 | 2018年4月17日 | 原始取得 |
| 32 | 每日互动个推受众管理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8SR382018 | 2018年5月25日 | 2018年4月8日 | 原始取得 |
| 33 | 每日互动wifi定位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8SR409088 | 2018年6月1日 | 2018年3月21日 | 原始取得 |
| 34 | 每日互动移动终端智能信息推送软件V2.0 | 发行人 | 2018SR434336 | 2018年6月8日 | 2018年4月18日 | 原始取得 |
| 35 | 每日互动移动终端应景信息推送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8SR451529 | 2018年6月14日 | 2018年4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36 | 每日互动移动终端实时位置汇报SDK软件(Android版)V1.0 | 发行人 | 2018SR464957 | 2018年6月20日 | 2018年5月4日 | 原始取得 |
1-1-161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37 | 每日互动移动终端实时位置汇报SDK软件(IOS版)V1.0 | 发行人 | 2018SR471445 | 2018年6月21日 | 2018年5月4日 | 原始取得 |
| 38 | 每日互动大数据管理平台软件V2.0 | 发行人 | 2018SR420283 | 2018年6月5日 | 2018年4月17日 | 原始取得 |
| 39 | 每日互动“个旅”游客大数据监测平台软件V2.0 | 发行人 | 2018SR545772 | 2018年7月12日 | 2018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40 | 每日互动广告产品私有化交易平台软件[简称:G-PMP]V2.0 | 发行人 | 2018SR621798 | 2018年8月6日 | 2018年3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41 | 每日互动“个灯”信息专业投放系统软件[简称:个灯]V2.0 | 发行人 | 2018SR701617 | 2018年8月31日 | 2018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42 | 个推信息推送平台[简称:个推]V4.0 | 发行人 | 2018SR873334 | 2018年10月31日 | 2018年7月24日 | 原始取得 |
| 43 | 每日互动Glink供应方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8SR1036132 | 2018年12月19日 | 2018年1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44 | 每日互动短信服务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19SR0198585 | 2019年2月28日 | 2018年12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45 | 每日互动企业协调办公软件[简称:抱抱]V1.0 | 发行人 | 2019SR0457993 | 2019年5月13日 | 2019年3月21日 | 原始取得 |
| 46 | 每日互动可视化大屏软件[简称:可视化大屏]V1.0 | 发行人 | 2019SR0831358 | 2019年8月9日 | 2019年6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47 | 每日互动流动密接人群发现和管理软件(Android版)[简称:流口宝(Android版)]V1.0 | 发行人、浙江云合 | 2020SR0539590 | 2020年5月29日 | 2020年1月28日 | 原始取得 |
| 48 | 每日互动密接和环境风险查询系统软件(ios版)[简称:复工宝(ios版)]V1.70 | 发行人、浙江云合 | 2020SR0539461 | 2020年5月29日 | 2020年3月4日 | 原始取得 |
| 49 | 每日互动密接和环境风险查询系统软件(Android版)[简称:复工宝(Android版)]V1.70 | 发行人、浙江云合 | 2020SR0539597 | 2020年5月29日 | 2020年3月4日 | 原始取得 |
| 50 | 每日互动密接和环境风险查询系统软件(Web版)[简称:复工宝(Web版)]V1.70 | 发行人、浙江云合 | 2020SR0532935 | 2020年5月29日 | 2020年3月2日 | 原始取得 |
| 51 | 个推消息中心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0SR1079585 | 2020年9月10日 | 2019年1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52 | 每日互动健康码预演系统软件[简称:健康码预演工具]V1.0 | 发行人 | 2020SR1104715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53 | 每日互动健康码亮码系统软件[简称:健康码亮码系统]V1.0 | 发行人 | 2020SR1104731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1-1-162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54 | 每日互动健康码打卡系统软件[简称:健康码打卡系统]V1.0 | 发行人 | 2020SR1105060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55 | 每日互动健康码barcode查询系统软件[简称:健康码barcode查询系统]V1.0 | 发行人 | 2020SR1104254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56 | 个推IT设备管理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054410 | 2021年1月12日 | 2020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57 | 个推自动化任务监控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054452 | 2021年1月12日 | 2020年10月16日 | 原始取得 |
| 58 | 每日互动应用运维管理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539089 | 2021年4月14日 | 2021年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59 | 每日互动告警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539088 | 2021年4月14日 | 2021年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60 | 每日互动安全验证码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753959 | 2021年5月24日 | 2021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61 | 每日互动单点登录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758616 | 2021年5月25日 | 2021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62 | 每日互动多因素认证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763394 | 2021年5月25日 | 2021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63 | 每日互动安全日志审计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763318 | 2021年5月25日 | 2020年12月3日 | 原始取得 |
| 64 | 每日互动集中账号管理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768455 | 2021年5月26日 | 2021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65 | 每日互动统一授权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768457 | 2021年5月26日 | 2021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66 | 每日互动地震预警高速广播中心管理系统软件[简称:地震预警消息管理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803522 | 2021年5月31日 | 2021年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67 | 每日互动地震预警高速广播iOSSDK软件[简称:地震预警iOSSDK]V1.0 | 发行人 | 2021SR0803630 | 2021年5月31日 | 2021年4月1日 | 原始取得 |
| 68 | 每日互动地震预警高速广播iOSAPP软件[简称:地震预警iOS客户端]V1.0 | 发行人 | 2021SR0803521 | 2021年5月31日 | 2021年4月1日 | 原始取得 |
| 69 | 每日互动地震预警高速广播AndroidSDK软件[简称:地震预警AndroidSDK]V1.0 | 发行人 | 2021SR0803395 | 2021年5月31日 | 2021年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70 | 每日互动地震预警高速广播Android客户端软件[简称:地震预警Android客户端]V1.0 | 发行人 | 2021SR0803396 | 2021年5月31日 | 2021年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71 | 每日互动地震预警高速广播系统软件[简称:地震预警亚秒级广播系统]V1.0 | 发行人 | 2021SR0803394 | 2021年5月31日 | 2021年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1-1-163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72 | 每日互动地震预警高速广播客户端连接系统软件[简称:地震预警亚秒级广播客户端连接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867257 | 2021年6月9日 | 2021年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73 | 每日互动地震预警高速广播客户端连接负载均衡系统软件[简称:地震预警亚秒级广播客户端连接负载均衡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867255 | 2021年6月9日 | 2021年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74 | 每日互动日志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858725 | 2021年6月8日 | 2021年3月1日 | 原始取得 |
| 75 | 每日治数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0976092 | 2021年7月2日 | 2021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76 | 每日治数-数据治理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1133482 | 2021年7月30日 | 2021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77 | 每日治数-数据开发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1133297 | 2021年7月30日 | 2021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78 | 每日治数-数据标签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1133446 | 2021年7月30日 | 2021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79 | 每日治数-机器学习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1133501 | 2021年7月30日 | 2021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80 | 每日治数-数据API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1135016 | 2021年8月2日 | 2021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81 | 每日治数-数据建模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1143516 | 2021年8月3日 | 2021年4月5日 | 原始取得 |
| 82 | 每日互动gtcodis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1234860 | 2021年8月19日 | 2021年7月1日 | 原始取得 |
| 83 | 每日治数-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1SR1665193 | 2021年11月8日 | 2021年8月16日 | 原始取得 |
| 84 | 每日互动大数据计算平台V1.0 | 发行人 | 2022SR0541839 | 2022年4月28日 | 2021年11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85 | 每日互动无人咖啡零售运营平台V1.0 | 发行人 | 2022SR0541837 | 2022年4月28日 | 2020年5月10日 | 原始取得 |
| 86 | 个推信息推送平台[简称:个推]V5.0 | 发行人 | 2022SR0539954 | 2022年4月28日 | 2021年9月15日 | 原始取得 |
| 87 | 每日互动运营中心平台[简称:运营中心]V1.0 | 发行人 | 2022SR0545768 | 2022年4月28日 | 2021年8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88 | 每日互动自助打标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2SR0545848 | 2022年4月28日 | 2021年9月10日 | 原始取得 |
| 89 | 每日互动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智能评估应用系统V1.0 | 发行人 | 2022SR0550235 | 2022年4月29日 | 2021年1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90 | 每日互动品牌数盘软件[简称;个灯数盘]V1.0 | 发行人 | 2022SR0550207 | 2022年4月29日 | 2020年4月1日 | 原始取得 |
| 91 | 每日互动重点场所防控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2SR0550206 | 2022年4月29日 | 2022年1月4日 | 原始取得 |
1-1-164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92 | 基于个推大数据的聚合广告软件[简称:聚合广告]V1.0 | 发行人 | 2022SR0550192 | 2022年4月29日 | 2021年10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93 | 每日互动动态本体应用平台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2SR0550176 | 2022年4月29日 | 2021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94 | 每日互动合规检测系统V1.0 | 发行人 | 2022SR0562076 | 2022年5月6日 | 2021年7月1日 | 原始取得 |
| 95 | 每日互动个数应用统计可视化埋点系统[简称:个数]V1.0 | 发行人 | 2022SR0583363 | 2022年5月12日 | 2021年7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96 | 每日互动相似性建模平台软件[简称:相似性用户聚类]V1.0 | 发行人 | 2022SR0644143 | 2022年5月25日 | 2021年10月10日 | 原始取得 |
| 97 | 每日治数-基座平台系统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2SR1370125 | 2022年9月22日 | 2022年6月7日 | 原始取得 |
| 98 | 每日互动DiOS-数据API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08822 | 2023年4月28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99 | 每日互动DiOS-数据标签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08865 | 2023年4月28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0 | 每日互动DiOS-大数据开发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08867 | 2023年4月28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1 | 每日互动DiOS-机器学习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553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2 | 每日互动DiOS-系统运维中心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512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3 | 每日互动DiOS-基座平台系统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498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4 | 每日互动DiOS-可视化分析决策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497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5 | 每日互动数据智能操作系统(DiOS)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496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6 | 每日互动DiOS-数据治理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470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7 | 每日互动DiOS-作业调度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469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08 | 每日互动DiOS-数据建模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467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1-1-165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109 | 每日互动DiOS-数据应用中心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468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10 | 每日互动DiOS-项目中心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3SR0511361 | 2023年5月4日 | 2022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11 | 每日互动地震速报软件(鸿蒙版)[简称:地震速报]V1.0 | 发行人 | 2024SR1469284 | 2024年10月8日 | / | 原始取得 |
| 112 | 每日互动DiOS-数据资产智能盘点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4SR1469272 | 2024年10月8日 | / | 原始取得 |
| 113 | 每日互动DiOS-智能画像洞察平台软件V3.0 | 发行人 | 2024SR1469262 | 2024年10月8日 | / | 原始取得 |
| 114 | 阶形常驻通知栏软件[简称:常驻通知栏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19 | 2023年10月17日 | 2021年12月30日 | 受让取得 |
| 115 | 阶形一知碎片信息管理聚合软件[简称:一知]V2.0.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21 | 2023年10月17日 | 2019年9月17日 | 受让取得 |
| 116 | 阶形一知碎片信息管理聚合软件[简称:一知]V3.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24 | 2023年10月17日 | 2020年10月13日 | 受让取得 |
| 117 | 阶形一知碎片信息聚合分享软件(Android版)[简称;一知(Android版)V1.0.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30 | 2023年10月17日 | 2017年6月28日 | 受让取得 |
| 118 | 阶形一知碎片信息聚合分享软件(IOS版)[简称:一知(IOS版)]V1.0.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17 | 2023年10月17日 | 2018年2月6日 | 受让取得 |
| 119 | 阶形一知通知大师管理聚合软件[简称:一知通知大师]V1.0.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32 | 2023年10月17日 | 2019年10月8日 | 受让取得 |
| 120 | 阶形智能记账SDK软件[简称:智能记账SDK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14 | 2023年10月17日 | 2021年12月30日 | 受让取得 |
| 121 | 阶形智能全局收藏引擎软件[简称:智能全局收藏引擎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13 | 2023年10月17日 | 2020年2月17日 | 受让取得 |
| 122 | 阶形智能通知分类引擎软件[简称:智能通知分类引擎软件]V1.0.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22 | 2023年10月17日 | 2019年10月15日 | 受让取得 |
| 123 | 阶形智能通知卡片引擎软件[简称:智能通知卡片引擎软件]V1.0.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26 | 2023年10月17日 | 2019年10月15日 | 受让取得 |
| 124 | 通知分析引擎软件[简称:通知分析引擎]V1.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33 | 2023年10月17日 | 2021年3月30日 | 受让取得 |
| 125 | 云盟数智个性通知管理软件[简称:个性通知]V1.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29 | 2023年10月17日 | 2015年9月8日 | 受让取得 |
1-1-166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126 | 云盟数智个性通知极速版管理软件[简称:个性通知极速版]V1.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20 | 2023年10月17日 | 2016年7月2日 | 受让取得 |
| 127 | 智能短信通知栏提醒软件V1.0 | 发行人 | 2023SR1248527 | 2023年10月17日 | 2015年10月31日 | 受让取得 |
| 128 | 云盟驾驶舱服务程序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0SR0930702 | 2020年8月14日 | 2020年2月14日 | 原始取得 |
| 129 | 云盟健康分查询系统软件[简称:健康分查询系统]V1.0 | 杭州云盟 | 2020SR0936182 | 2020年8月17日 | 2020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130 | 云盟健康分流量复制软件[简称:流量复制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0SR0931546 | 2020年8月14日 | 2020年6月19日 | 原始取得 |
| 131 | 云盟健康分批量刷新系统软件[简称:健康分刷新工具]V1.0 | 杭州云盟 | 2020SR0936028 | 2020年8月17日 | 2020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132 | 云盟健康分日常数据运营工具软件[简称:日常数据运营工具]V1.0 | 杭州云盟 | 2020SR0934874 | 2020年8月17日 | 2020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133 | 云盟健康分修订系统软件[简称:修订健康分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0SR0934867 | 2020年8月17日 | 2020年6月6日 | 原始取得 |
| 134 | 个启报表系统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65052 | 2021年1月13日 | 2020年4月15日 | 原始取得 |
| 135 | 个启多角色权限管理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56883 | 2021年1月12日 | 2020年10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136 | 个启基于k8s系统性能稳定性监测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59607 | 2021年1月12日 | 2020年10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37 | 个启流量筛选系统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64038 | 2021年1月13日 | 2020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138 | 个启流量外放平台管理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57797 | 2021年1月12日 | 2020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139 | 个启媒体流量管理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61462 | 2021年1月12日 | 2019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140 | 个启日志收集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62096 | 2021年1月13日 | 2020年4月10日 | 原始取得 |
| 141 | 个启数据分析系统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62078 | 2021年1月13日 | 2020年3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142 | 个启业务指标健康度监控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59068 | 2021年1月12日 | 2020年11月5日 | 原始取得 |
| 143 | 个启智能人群筛选和过滤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0054033 | 2021年1月12日 | 2020年11月18日 | 原始取得 |
1-1-167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144 | 个启素材管理中台系统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1482486 | 2021年10月11日 | 2021年8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145 | 个启文案和素材审核系统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1SR1482493 | 2021年10月11日 | 2021年8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146 | 杭州云盟信息推送平台V5.0 | 杭州云盟 | 2021SR1587772 | 2021年10月28日 | 2021年9月15日 | 原始取得 |
| 147 | 杭州云盟应用运维管理系统软件[简称:OMS]V2.0 | 杭州云盟 | 2021SR1587773 | 2021年10月28日 | 2021年10月12日 | 原始取得 |
| 148 | 杭州云盟告警平台软件V2.0 | 杭州云盟 | 2021SR1587774 | 2021年10月28日 | 2021年8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149 | 杭州云盟自动化任务监控平台软件V2.0 | 杭州云盟 | 2021SR1587775 | 2021年10月28日 | 2021年10月12日 | 原始取得 |
| 150 | 杭州云盟消息中心平台软件[简称:MC]V1.3 | 杭州云盟 | 2021SR1587776 | 2021年10月28日 | 2021年10月12日 | 原始取得 |
| 151 | 个启基于LR模型的广告CTR优化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2SR0177832 | 2022年1月27日 | 2021年10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152 | 个启基于FM模型的广告CTR优化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2SR0176607 | 2022年1月27日 | 2021年12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153 | 个启基于DIN深度学习算法的CTR优化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2SR0176609 | 2022年1月27日 | 2021年12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154 | 个启创意报表洞察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2SR0177831 | 2022年1月27日 | 2021年12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155 | 个启媒体质量洞察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2SR0176621 | 2022年1月27日 | 2021年12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156 | 个启支持多种格式和协议的流媒体播放器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3SR0574039 | 2023年5月30日 | 2022年2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157 | 个启运用分发渠道策略的流量分发系统V1.0 | 杭州云盟 | 2023SR0574040 | 2023年5月30日 | 2022年2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158 | 个启利用区块链技术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广告平台系统V1.0 | 杭州云盟 | 2023SR0574041 | 2023年5月30日 | 2022年2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159 | 个启运用SEO策略的流量运营软件Vl.0 | 杭州云盟 | 2023SR1541634 | 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160 | 个启支持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的流媒体内容制作和展示软件V1.0 | 杭州云盟 | 2023SR1540105 | 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8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161 | 云盟媒体运营精准推送系统V1.0 | 杭州云盟 | 2023SR0963947 | 2023年8月22日 | 2022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1-1-168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162 | 云盟广告效果预览终端系统V1.0 | 杭州云盟 | 2023SR0957522 | 2023年8月21日 | 2022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163 | 云盟流媒体数据分发系统V1.0 | 杭州云盟 | 2023SR0967137 | 2023年8月23日 | 2022年6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164 | 个启广告行业市场调研系统V1.0 | 杭州云盟 | 2024SR0136544 | 2024年1月19日 | 2023年7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165 | 涂图TuSDK手机移动端图片编辑软件[简称:涂图TuSDK]V2.3 | 杭州元凡 | 2016SR033243 | 2016年2月18日 | 2015年12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66 | 涂图TuSDK手机移动端特效相机软件[简称:涂图TuSDK]V2.3 | 杭州元凡 | 2016SR035313 | 2016年2月22日 | 2015年12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67 | 微禾迅人工智能实时监控大数据平台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271248 | 2017年6月15日 | 2017年5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68 | 微禾迅涂图照片自动分类系统软件[简称:照片自动分类]V1.0.1 | 杭州元凡 | 2017SR382216 | 2017年7月19日 | 2016年10月12日 | 原始取得 |
| 169 | 微禾迅涂图艺术滤镜软件[简称:涂图艺术滤镜]V2.2.0 | 杭州元凡 | 2017SR381108 | 2017年7月19日 | 2017年2月16日 | 原始取得 |
| 170 | 微禾迅涂图台标识别系统软件[简称:台标识别]V3.0.0 | 杭州元凡 | 2017SR380938 | 2017年7月19日 | 2016年10月16日 | 原始取得 |
| 171 | 微禾迅涂图交警抄牌识别软件[简称:交警抄牌识别]V1.6.0 | 杭州元凡 | 2017SR381147 | 2017年7月19日 | 2017年3月8日 | 原始取得 |
| 172 | 微禾迅人脸年龄识别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563978 | 2017年10月12日 | 2017年3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73 | 微禾迅人脸对比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563067 | 2017年10月11日 | 2017年2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74 | 微禾迅前端摄像机接入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564113 | 2017年10月12日 | 2017年5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75 | 微禾迅视频转码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19190 | 2017年11月10日 | 2017年3月23日 | 原始取得 |
| 176 | 微禾迅移动端直播推流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19027 | 2017年11月10日 | 2017年1月12日 | 原始取得 |
| 177 | 微禾迅人脸检测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19128 | 2017年11月10日 | 2016年11月10日 | 原始取得 |
| 178 | 微禾迅公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18948 | 2017年11月10日 | 2017年7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179 | 微禾迅行人轨迹跟踪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19655 | 2017年11月10日 | 2017年5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80 | 微禾迅行人物品分离检测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0072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5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81 | 微禾迅黑名单进出管理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2047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5月2日 | 原始取得 |
1-1-169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182 | 微禾迅鉴黄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2055 | 2017年11月13日 | 2016年11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83 | 微禾迅前端摄像机视频播放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2043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6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84 | 微禾迅人脸性别识别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2250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3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85 | 微禾迅移动端录像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0062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6月12日 | 原始取得 |
| 186 | 微禾迅移动端视频编辑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2255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7月14日 | 原始取得 |
| 187 | 微禾迅移动端直播观看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1663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1月12日 | 原始取得 |
| 188 | 微禾迅云直播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0050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1月11日 | 原始取得 |
| 189 | 微禾迅告警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7SR620758 | 2017年11月13日 | 2017年5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90 | 涂图基于Windows环境下的人脸核查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9SR0037077 | 2019年1月11日 | 2018年8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91 | 涂图基于iOS系统的手势识别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9SR0037084 | 2019年1月11日 | 2018年8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92 | 涂图基于Android系统的手机人脸解锁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9SR0042117 | 2019年1月14日 | 2018年1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93 | 涂图地图和视频的实体化转换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19SR0042125 | 2019年1月14日 | 2018年10月1日 | 原始取得 |
| 194 | 涂图人脸稠密关键点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0SR0019577 | 2020年1月6日 | 2018年10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95 | 涂图在线人像美颜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0SR0024406 | 2020年1月7日 | 2019年10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96 | 涂图在线人脸融合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0SR0024207 | 2020年1月7日 | 2019年4月11日 | 原始取得 |
| 197 | 涂图基于AfterEffects动画模板的视频融合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0SR0025269 | 2020年1月7日 | 2019年10月2日 | 原始取得 |
| 198 | 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园区IOC系统软件V2.0 | 杭州元凡 | 2022SR0378030 | 2022年3月22日 | 2021年1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199 | 涂图基于Windows环境下的AfterEffects动画模板预览器软件V3.0.4 | 杭州元凡 | 2022SR0378029 | 2022年3月22日 | 2021年3月19日 | 原始取得 |
| 200 | 微禾迅移动端非线性视频剪辑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2SR0378028 | 2022年3月22日 | 2021年3月3日 | 原始取得 |
| 201 | 微禾迅移动端流处理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2SR0368664 | 2022年3月21日 | 2021年4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202 | 微禾迅移动端人声变声变调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2SR0368665 | 2022年3月21日 | 2021年5月8日 | 原始取得 |
| 203 | 涂图在线人脸微整形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0SR0019652 | 2020年1月6日 | 2019年10月2日 | 原始取得 |
1-1-170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204 | 涂图人脸微整形微信小程序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1SR0086935 | 2021年1月15日 | / | 原始取得 |
| 205 | 涂图视频五官美妆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1SR0086936 | 2021年1月15日 | / | 原始取得 |
| 206 | 涂图人脸融合微信小程序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1SR0085562 | 2021年1月15日 | / | 原始取得 |
| 207 | 涂图视频融合微信小程序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1SR0086934 | 2021年1月15日 | / | 原始取得 |
| 208 | 涂图图片五官美妆系统软件V1.0 | 杭州元凡 | 2021SR0085563 | 2021年1月15日 | / | 原始取得 |
| 209 | 云深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简称:云镜]V1.0 | 杭州云深 | 2017SR605346 | 2017年11月6日 | 2017年9月23日 | 原始取得 |
| 210 | 云深数据智能管理平台软件[简称:数据大脑]V1.0 | 杭州云深 | 2017SR605406 | 2017年11月6日 | 2017年10月10日 | 原始取得 |
| 211 | 云深大数据热力图客户端软件(Android版)[简称:深图]V1.0 | 杭州云深 | 2017SR605281 | 2017年11月6日 | 2017年10月9日 | 原始取得 |
| 212 | 云深数据采集和辅助侦查工具软件(Android版)[简称:云踩]V1.0 | 杭州云深 | 2017SR605267 | 2017年11月6日 | 2017年10月24日 | 原始取得 |
| 213 | 云深大数据围栏预警系统[简称:云网]V1.0 | 杭州云深 | 2017SR605256 | 2017年11月6日 | 2017年10月17日 | 原始取得 |
| 214 | 云深警务实战中心平台[简称:哨兵]V1.0 | 杭州云深 | 2018SR806625 | 2018年10月10日 | 2018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15 | 云深社会治安防控平台[简称:天幕]V1.0 | 杭州云深 | 2018SR855111 | 2018年10月25日 | 2018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16 | 云深基站扇区定位平台软件[简称:基站扇区定位]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49087 | 2019年5月10日 | 2018年9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217 | 云深大数据批量预警与定位系统软件[简称:设备追逃]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47725 | 2019年5月9日 | 2018年12月22日 | 原始取得 |
| 218 | 云深大数据智能分析预测系统软件[简称:涉毒洞察]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50284 | 2019年5月10日 | 2018年12月5日 | 原始取得 |
| 219 | 云深警务重点事件预防系统软件[简称:事件防控]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49488 | 2019年5月10日 | 2018年12月23日 | 原始取得 |
| 220 | 云深警务态势感知平台软件[简称:态势感知]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48505 | 2019年5月10日 | 2018年12月25日 | 原始取得 |
| 221 | 云深警务围栏数据多维提取平台软件[简称:围栏提数]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46619 | 2019年5月9日 | 2018年9月30日 | 原始取得 |
1-1-171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222 | 云深大数据移动围捕系统软件[简称:移动围捕]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50629 | 2019年5月10日 | 2018年9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223 | 云深移动组网协同作战平台软件[简称:移动组网]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48317 | 2019年5月10日 | 2018年9月22日 | 原始取得 |
| 224 | 云深大数据热力图客户端软件(PC版)[简称:云图]V1.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49791 | 2019年5月10日 | 2018年12月18日 | 原始取得 |
| 225 | 云深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简称:云镜]V2.0 | 杭州云深 | 2019SR0391963 | 2019年4月25日 | 2018年3月24日 | 原始取得 |
| 226 | 云深数据智能管理平台软件[简称:数据大脑]V2.0 | 杭州云深 | 2019SR0391872 | 2019年4月25日 | 2018年3月22日 | 原始取得 |
| 227 | 云深数据采集和辅助侦查工具软件(Android版)[简称:云踩]V2.0 | 杭州云深 | 2019SR0389784 | 2019年4月25日 | 2018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28 | 云深大数据围栏预警系统[简称:云网]V2.0 | 杭州云深 | 2019SR0436582 | 2019年5月7日 | 2018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29 | 云深大数据热力图客户端软件(Android版)[简称:深图]V2.0 | 杭州云深 | 2019SR0389803 | 2019年4月25日 | 2018年12月23日 | 原始取得 |
| 230 | 云深微单元辅助分析治理系统[简称:治房]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0207525 | 2020年3月4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31 | 云深大数据行为识别与打击系统[简称:慧探]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0090536 | 2020年1月17日 | 2019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232 | 云深智能时空预警模型系统[简称:云智]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0090691 | 2020年1月17日 | 2019年1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233 | 云深常口和流口动态管控系统[简称:云探]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0090710 | 2020年1月17日 | 2019年10月15日 | 原始取得 |
| 234 | 云深非接触式行为识别与阻断系统[简称:慧眼]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0091102 | 2020年1月17日 | 2019年11月7日 | 原始取得 |
| 235 | 云深新型网络行为分析平台[简称:云脉]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0715625 | 2020年7月2日 | 2020年6月16日 | 原始取得 |
| 236 | 云深数据中台综合治理平台软件[简称:数据中台]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1551989 | 2020年11月6日 | 2020年10月23日 | 原始取得 |
| 237 | 云深社区数据联防预警与可视化系统软件[简称:智安小区]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1642667 | 2020年11月25日 | 2020年10月23日 | 原始取得 |
| 238 | 云深社会治理精密智控软件[简称:数治小脑]V1.0 | 杭州云深 | 2020SR1642666 | 2020年11月25日 | 2020年10月23日 | 原始取得 |
| 239 | 云深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系统[简称:云码监管]V1.0 | 杭州云深 | 2021SR0073083 | 2021年1月14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原始取得 |
1-1-172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240 | 云深涉网新型行为受理平台软件[简称:报案助手]V1.0 | 杭州云深 | 2021SR0075420 | 2021年1月14日 | 2020年10月21日 | 原始取得 |
| 241 | 大数据可视化研判分析平台[简称:捕风]V1.0 | 杭州云深 | 2021SR0580839 | 2021年4月22日 | 2021年4月11日 | 原始取得 |
| 242 | 大数据智能分析管理平台[简称:听风]V1.0 | 杭州云深 | 2021SR0580840 | 2021年4月22日 | 2021年4月11日 | 原始取得 |
| 243 | 移动互联网涉众型经济行为治理与打击平台[简称:天廓]V1.0 | 杭州云深 | 2021SR1017238 | 2021年7月9日 | 2021年6月23日 | 原始取得 |
| 244 | 云深警务数据治理管控平台软件[简称:警务数盘]V1.0 | 杭州云深 | 2021SR1383757 | 2021年9月15日 | 2020年12月21日 | 原始取得 |
| 245 | 云深大数据智能解析系统平台软件[简称:云析]V1.0 | 杭州云深 | 2021SR1383758 | 2021年9月15日 | 2021年8月16日 | 原始取得 |
| 246 | 涉网涉众型经济行为治理与打击平台[简称:云眺]V1.0 | 杭州云深 | 2021SR1902106 | 2021年11月25日 | 2021年11月12日 | 原始取得 |
| 247 | 大数据可视化研判分析平台[简称:捕风]V2.0 | 杭州云深 | 2021SR2227315 | 2021年12月30日 | 2021年7月21日 | 原始取得 |
| 248 | 大数据智能分析管理平台[简称:听风]V2.0 | 杭州云深 | 2021SR2227314 | 2021年12月30日 | 2021年7月24日 | 原始取得 |
| 249 | 云深大数据智情防控平台[简称:云策]V1.0 | 杭州云深 | 2022SR0334148 | 2022年3月10日 | 2021年1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250 | 云深智能化研判工作台软件[简称:寻迹]V1.0 | 杭州云深 | 2022SR0334149 | 2022年3月10日 | 2021年9月21日 | 原始取得 |
| 251 | 云深大数据经济行为分析与打击系统[简称:云眸]V1.0 | 杭州云深 | 2022SR0334147 | 2022年3月10日 | 2021年12月24日 | 原始取得 |
| 252 | 云深大数据警务实战平台软件[简称:神机]V1.0 | 杭州云深 | 2022SR0889943 | 2022年7月5日 | 2022年5月28日 | 原始取得 |
| 253 | 云深在线+人口治理精密智控平台[简称:庙算]V1.0 | 杭州云深 | 2022SR0942891 | 2022年7月18日 | 2022年5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254 | 云深客户关系管理平台软件[简称:云箭]V1.0 | 杭州云深 | 2022SR0889944 | 2022年7月5日 | 2022年5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55 | 涉网涉众型经济行为治理与打击平台[简称:云眺]V2.0 | 杭州云深 | 2023SR0182052 | 2023年2月1日 | 2022年6月2日 | 原始取得 |
| 256 | 协同办案工具软件[简称:云战]V1.0 | 杭州云深 | 2023SR0214763 | 2023年2月9日 | 2022年11月2日 | 原始取得 |
| 257 | 非羁押人员管理系统[简称:非羁码]V1.0 | 杭州云深、浙江云合 | 2023SR0226258 | 2023年2月10日 | 2022年11月2日 | 原始取得 |
| 258 | 云深社区人口智慧分析平台软件[简称:云稷]V1.0 | 杭州云深 | 2023SR0420028 | 2023年3月30日 | 2023年1月4日 | 原始取得 |
1-1-173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259 | 大数据智能情报研判分析平台[简称:玄谋]V1.0 | 杭州云深 | 2023SR0590566 | 2023年6月7日 | 2023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60 | 云深智安小区在线管理平台[简称:云管]V1.0 | 杭州云深 | 2023SR0966983 | 2023年8月23日 | 2023年5月30日 | 原始取得 |
| 261 | 云深大数据特征分析研判平台[简称:云宣]V1.0 | 杭州云深 | 2023SR0967365 | 2023年8月23日 | 2023年6月2日 | 原始取得 |
| 262 | 云深大数据智能工作平台[简称:云巡]V1.0 | 杭州云深 | 2023SR1373439 | 2023年11月3日 | 2023年6月4日 | 原始取得 |
| 263 | 云战资金止付机器人软件[简称:止付通]V1.0 | 杭州云深 | 2023SR1380358 | 2023年11月3日 | 2023年8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64 | 警务信息智能化研判系统[简称:密网]V1.0 | 杭州云深、江阴市公安局 | 2023SR1409676 | 2023年11月9日 | 2023年7月17日 | 原始取得 |
| 265 | 公安大数据智能挖掘与分析系统[简称:鸣锣]V1.0 | 杭州云深、江阴市公安局 | 2023SR1409679 | 2023年11月9日 | 2023年7月21日 | 原始取得 |
| 266 | 警务大数据智能实战应用平台[简称:利刃]V1.0 | 杭州云深、江阴市公安局 | 2023SR1409681 | 2023年11月9日 | 2023年7月8日 | 原始取得 |
| 267 | 开源情报挖掘分析系统[简称:风声]V1.0 | 杭州云深 | 2023SR1484278 | 2023年11月23日 | 2023年3月31日 | 原始取得 |
| 268 | 云战两卡风险查询工具软件[简称:两卡通]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0466770 | 2024年4月7日 | 2023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 269 | 云深警务大模型应用平台[简称:警深一答]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0468006 | 2024年4月7日 | 2023年12月26日 | 原始取得 |
| 270 | 大数据网络筛查系统[简称:猎风]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0786726 | 2024年6月11日 | / | 原始取得 |
| 271 | 云芳AI智能辅助侦查系统[简称:云芳]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1197898 | 2024年8月16日 | / | 原始取得 |
| 272 | 云深数据线索智能治理平台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1475859 | 2024年10月9日 | / | 原始取得 |
| 273 | 无线信号感知一体机(SA/NSA一体主动式定位便携设备)系统[简称:无线信号感知一体机系统]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1748515 | 2024年11月11日 | / | 原始取得 |
| 274 | 开源信息聚合分析系统[简称:听风]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2248275 | 2024年12月31日 | / | 原始取得 |
| 275 | 云深图码联侦智能分析平台[简称:云侦]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2176314 | 2024年12月24日 | / | 原始取得 |
| 276 | 云深重点目标智能管控平台软件[简称:云控]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2143797 | 2024年12月20日 | / | 原始取得 |
| 277 | 智慧侦查一体化平台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2103605 | 2024年12月17日 | / | 原始取得 |
| 278 | 精细化分流设备系统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1934973 | 2024年11月29日 | / | 原始取得 |
1-1-174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279 | 汇集过滤设备系统V1.0 | 杭州云深 | 2024SR1934984 | 2024年11月29日 | / | 原始取得 |
| 280 | 开源数据信息研判平台V1.0 | 江阴云深 | 2024SR1038557 | 2024年7月22日 | / | 原始取得 |
| 281 | 云蝠微信登录网关认证系统V1.0.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0827 | 2024年1月12日 | 2015年12月28日 | 受让取得 |
| 282 | 云蝠无线电子标签内核系统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0866 | 2024年1月12日 | 2016年6月25日 | 受让取得 |
| 283 | 云蝠地方公安专用手机软件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0846 | 2024年1月12日 | 2015年12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284 | 云蝠室内采集仪软件[简称:室内采集仪软件]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0910 | 2024年1月12日 | 2015年6月12日 | 受让取得 |
| 285 | 云蝠实战研判系统[简称:研判系统]V3.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0928 | 2024年1月12日 | 2016年10月18日 | 受让取得 |
| 286 | 云蝠设备管理系统V2.5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0991 | 2024年1月12日 | 2016年3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287 | 云蝠单兵终端采集软件V2.0.3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1017 | 2024年1月12日 | 2016年5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288 | 云蝠猎鹰一键通软件V1.0.3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1063 | 2024年1月12日 | 2017年1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289 | 云蝠满意度评测软件(Android版)V2.1.3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2627 | 2024年1月12日 | 2017年6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290 | 云蝠满意度评测软件(IOS版)V1.0.23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1105 | 2024年1月12日 | 2017年6月27日 | 受让取得 |
| 291 | 云蝠迷你采集仪管理程序软件V1.1.7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1136 | 2024年1月12日 | 2017年9月25日 | 受让取得 |
| 292 | 云蝠采云手机采集软件[简称:PCloud]V5.3.0.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1153 | 2024年1月12日 | 2017年9月30日 | 受让取得 |
| 293 | 瑞安市公安局人员管控系统(云图)V1.2.2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1258 | 2024年1月12日 | 2018年9月15日 | 受让取得 |
| 294 | 云蝠车辆GPS轨迹监控系统V2.4.2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2552 | 2024年1月12日 | 2017年9月15日 | 受让取得 |
| 295 | 云蝠智能大数据移动警务平台V2.3.1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2587 | 2024年1月12日 | 2017年6月19日 | 受让取得 |
| 296 | 人员管控系统V1.2.2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2601 | 2024年1月12日 | 2018年9月15日 | 受让取得 |
| 297 | 云蝠多维联采仪内核软件V1.0.12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4913 | 2024年1月15日 | 2019年6月11日 | 受让取得 |
| 298 | 云蝠迷你采集仪物联网版内核软件V2.0.3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4930 | 2024年1月15日 | 2018年6月25日 | 受让取得 |
| 299 | 云蝠实战研判系统[简称:研判系统]V4.0.3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4945 | 2024年1月15日 | 2019年10月20日 | 受让取得 |
1-1-175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300 | 多维度安防智慧社区大数据管理平台[简称:智慧社区管理平台]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128 | 2024年1月15日 | 2020年2月3日 | 受让取得 |
| 301 | 优视人机增强识别系统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137 | 2024年1月15日 | 2020年6月16日 | 受让取得 |
| 302 | 平安e租管理平台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233 | 2024年1月15日 | 2020年8月10日 | 受让取得 |
| 303 | 平安e租APP软件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246 | 2024年1月15日 | 2020年8月10日 | 受让取得 |
| 304 | 云蝠随身采集仪内核软件V3.0.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258 | 2024年1月15日 | 2020年10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305 | 云蝠实战研判系统[简称:研判系统]V5.0.3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264 | 2024年1月15日 | 2020年11月20日 | 受让取得 |
| 306 | 多维数图联侦系统V2.8.1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270 | 2024年1月15日 | 2021年3月1日 | 受让取得 |
| 307 | 多维融合一体化防控系统V4.8.1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279 | 2024年1月15日 | 2021年6月1日 | 受让取得 |
| 308 | 云蝠随身采集仪内核软件[简称:随身采集仪内核软件]V1.0.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289 | 2024年1月15日 | 2017年9月12日 | 受让取得 |
| 309 | 云江冰鉴扫黑除恶信息作战平台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302 | 2024年1月15日 | 2022年4月12日 | 受让取得 |
| 310 | 云蝠车辆信息采集仪软件V2.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322 | 2024年1月15日 | 2022年8月22日 | 受让取得 |
| 311 | 道路泛感知平台V2.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331 | 2024年1月15日 | 2022年5月29日 | 受让取得 |
| 312 | 云蝠无线信号感知一体机软件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095342 | 2024年1月15日 | 2022年10月25日 | 受让取得 |
| 313 | 车采设备内核系统[简称:车采系统]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124506 | 2024年1月18日 | 2023年11月2日 | 原始取得 |
| 314 | 便携式单兵设备系统[简称:单兵系统]V1.0 | 温州云探 | 2024SR0124493 | 2024年1月18日 | 2023年11月1日 | 原始取得 |
| 315 | 多维联采仪内核软件V2.0 | 温州云探 | 2023SR1745478 | 2023年12月25日 | 2023年10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316 | 道路泛感知系统V3.0 | 温州云探 | 2023SR1745499 | 2023年12月25日 | 2023年9月1日 | 原始取得 |
| 317 | 云合人口数盘系统[简称:人口数盘]V1.0 | 浙江云合 | 2021SR1329043 | 2021年9月6日 | 2021年5月5日 | 原始取得 |
| 318 | 云合抗原检测上传软件(iOS版)V2.0 | 浙江云合 | 2022SR1370123 | 2022年9月22日 | 2022年5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319 | 云合抗原检测后台平台系统V1.0 | 浙江云合 | 2022SR1382750 | 2022年9月29日 | 2020年5月20日 | 原始取得 |
1-1-176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取得方式 |
| 320 | 云合环境风险等级查询软件(Android版)V1.0 | 浙江云合 | 2022SR1395466 | 2022年10月10日 | 2020年3月11日 | 原始取得 |
| 321 | 云合环境风险等级查询软件(iOS版)V1.0 | 浙江云合 | 2022SR1395465 | 2022年10月10日 | 2020年3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322 | 云合反诈精准宣防系统V1.0 | 浙江云合 | 2023SR1274401 | 2023年10月20日 | 2023年8月1日 | 原始取得 |
| 323 | 云合镇街精准宣传系统V1.0 | 浙江云合 | 2023SR1274368 | 2023年10月20日 | 2023年8月1日 | 原始取得 |
| 324 | 鑫达浏览器APP[简称:鑫达浏览器]V1.0.0 | 数智鑫源 | 2019SR1360713 | 2019年12月13日 | / | 原始取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