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锦浪转0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0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泰海通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167,658.38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167,658.38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0,297.514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国泰海通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海通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锦浪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67,658.3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5年10月17日(T日)结束。
根据2025年10月15日(T-2日)公布的《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锦浪转02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锦浪转02本次发行167,658.38万元(共计16,765,838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0月17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锦浪转02总计12,445,074张,即1,244,507,4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4.23%。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锦浪转02总计为4,320,760张,即432,07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5.77%,网上中签率为0.005315132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81,291,670,620张,配号总数为8,129,167,062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8129167062。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10月20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5年10月21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锦浪转02。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 类别 | 有效申购数量(张) | 实际获配数量(张) | 中签率/配售比例 |
| 原股东 | 12,445,074 | 12,445,074 | 100%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7,718,655 | 7,718,655 | 100% |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81,291,670,620 | 4,320,760 | 0.0053151324% |
| 合计 | 81,304,115,694 | 16,765,834 | -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一鸣获配数量为4,216,061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峻适获配数量为898,195张,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伊蓓获配数量为1,283,172张,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锦浪控股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1,321,227张,合计获配数量为7,718,655张,约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46.04%。注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4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锦浪转02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5年10月15日(T-2日)披露的《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及《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联系电话:0574-65802608
联系人:张婵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 话: 021-23187109、021-23187121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