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300755)_公司公告_华致酒行: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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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0755证券简称:华致酒行公告编号:2025-036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3,212.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的进展,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范围之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提供担保额度范围之内,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接受关联担保的审议及进展情况

(一)接受关联担保的审议情况概述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方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为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二)接受关联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华泽集团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同意为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范围之内。上述关联方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及进展情况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情况概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前期担保额度暨新增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精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湖南金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致”)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部分前期担保额度暨新增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华致精品、湖南金致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华致精品及湖南金致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贷款能力,业务和财务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泽集团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华泽集团有限公司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债务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3.债务人:

(1)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

)湖南金致酒业有限公司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之外,公司与华泽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34.46万元。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华泽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3,212.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为华致精品提供担保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湖南金致提供担保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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