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致酒行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经营”)、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糖”)于近日收到企业发展金共计1,310.44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获得补助主体 | 补助形式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金额(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华致经营 | 现金 | 2025年6月27日 | 619.1628 | 13.93% | 否 |
| 西藏中糖 | 现金 | 2025年6月27日 | 691.2871 | 15.55%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收到的企业发展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1,310.4499万元,预计对当年税前利润影响金额为1,310.4499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