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周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周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关于选举吴新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李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陈志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关于选举段礼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谭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钱可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1.00-2.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上述审议的议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2.00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信函须于2025年12月22日(周一)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28111336
邮政编码:518109
2、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2日(周一)10:00-12:00,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小姐
电话号码:0755-28111336
传真号码:0755-29819988
电子邮箱:longli@blbgy.com
6、本次股东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52”,投票简称为“隆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议案1.00至议案2.00为累积投票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量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闭会时止。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关于选举吴新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李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陈志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关于选举段礼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谭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钱可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或名称 |
|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号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持股性质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是否受托参会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备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为保障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须于2025年12月22日(周一)16:00前以邮件、信函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如未及时登记请于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表决。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