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新理先生、李燕女士、陈志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段礼乐先生、谭胜先生、钱可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后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段礼乐先生、谭胜先生、钱可元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谭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新理吴新理先生,出生于1975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8月创立隆利科技有限,曾任隆利科技有限副总经理、隆利科技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欣盛杰投资监事;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目前,吴新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875,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8%,吴新理先生与吕小霞女士为夫妻关系,吕小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4,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57%,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燕李燕女士,出生于198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伏特电子有限公司品质部组长、深圳市高科光电有限公司经理助理、隆利科技有限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监事;2016年4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陈志君陈志君先生,出生于1974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深圳普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深圳市风向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利科技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隆利科技投资信息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董事。截至目前,陈志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4、段礼乐段礼乐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师、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2019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段礼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5、谭胜谭胜先生,出生于196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山东纺织工学院科员、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科员、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平谷地产发展(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团队长,深圳长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监事;2022年12月至今任隆利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点星资讯(东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清洛蓝食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谭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6、钱可元
钱可元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南大学教师、无锡郊区工业技术研究所技术开发部主任、航天科技康惠半导体(惠州)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西门子真空开关管(无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总工程师、清华大学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联诚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信息学部研究员、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亦光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青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研究员,2021年7月至今任华毅瀛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方腾光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
月至今任隆利科技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钱可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