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300750)_公司公告_宁德时代: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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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0750证券简称:宁德时代公告编号:2025-07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650,4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3,711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2年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2022年7月21日、2022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简介及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8日。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前):263.23元/股。

4、授予对象:首次授予4,483人,预留授予126人。

5、授予数量:首次授予261.1360万股,预留授予29.4769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当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需要单独列示的激励对象
1吴凯董事、副总经理中国1.98990.7620%0.00082%
2蒋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1.21610.4657%0.00050%
3郑舒财务总监中国0.92130.3528%0.00038%
4谭立斌副总经理中国5.30642.0320%0.00217%
5GUANNANJIANG中层管理人员澳大利亚0.09220.0353%0.00004%
6JunweiChen中层管理人员澳大利亚4.27461.6369%0.00175%
7陈俊超中层管理人员中国台湾0.39800.1524%0.00016%
8方树康中层管理人员中国香港0.14740.0564%0.00006%
9周耀强中层管理人员中国香港0.14740.0564%0.00006%
10SongyanDu中层管理人员德国0.11060.0424%0.00005%
11BOJIANG中层管理人员法国0.11060.0424%0.00005%
12YONGSHOULIN中层管理人员加拿大2.85601.0937%0.00117%
13YONGJIELAI中层管理人员美国2.61641.0019%0.00107%
14MINGCHAOTAO核心骨干人员新加坡0.01880.0072%0.00001%
15廖柏翔核心骨干人员中国台湾0.01960.0075%0.00001%
16谢见志核心骨干人员中国台湾0.04320.0165%0.00002%
17AHMEDARSLAN核心骨干人员巴基斯坦0.01330.0051%0.00001%
小计20.28187.7668%0.00831%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4,466人)240.854292.2332%0.09869%
首次授予合计(4,483人)261.1360100.0000%0.10700%

注:吴凯先生已于2023年6月21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当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KwonHyukJoonJohn中层管理人员澳大利亚1.65833.1375%0.0007%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125人)27.818652.6319%0.0114%
预留授予合计(126人)29.476955.7694%0.0121%

、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激励对象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

核心骨干员工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首次授予部分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归属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预留授予部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部分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四期归属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预留授予部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个月后分五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5%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5%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相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核心骨干员工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分三期归属)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3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1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2-2024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8,5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分四期归属,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归属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3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1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2-2024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8,5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2-2025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2,6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分五期归属,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四期归属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3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1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2-2024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8,5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2-2025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2,6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2022-2026年五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7,5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因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完成授予,因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A/B+/BC/D
个人归属比例(N)10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N)。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5、2022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4年9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5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12、2025年7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13、2025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以及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1)首次授予部分

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有83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9,462股;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一次性作废职级差部分对应的1,831股限制性股票,其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76股,作废后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5股;1名激励对象放弃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其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922股。因此,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存续的激励对象由4,483名调整为3,646名,初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11,360股调整为2,109,145股。

此外,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8股)。因此,上述首次授予部分存续的3,64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2,109,145股调整为3,796,498股。

(2)预留授予部分

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有40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31股。因此,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存续的激励对象由126名调整为86名,初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4,769股调整为208,338股。

此外,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8股)。因此,上述预留授予部分存续的8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208,338股调整为375,000股。

2、授予价格调整

(1)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0,471,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6.528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3.23元/股调整为262.58元/股。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2,384,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25.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2.58元/股调整为144.48元/股。

(3)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609,630股后的4,387,431,6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50.2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4.48元/股调整为139.45元/股。

(4)2025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了《2024年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991,524股后的4,387,474,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12.30元(含税)。此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991,524股后的股本4,387,403,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45.53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9.45元/股调整为133.67元/股。

(5)2025年7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2025年中期分红A股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A股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632,510股后的股本4,380,76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10.07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3.67元/

股调整为132.66元/股。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2022年激励计划一致。

二、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说明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8日,因此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于2025年9月8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已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2024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8,500亿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2024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为10,915.24亿元,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N)。一、首次授予部分3,646名激励对象中:(1)1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5,697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2)8名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的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0股;(3)其余3,62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本次归属比例为100%。二、预留授予部分8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本次归属比例为100%。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8日。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32.66元/股。

(三)本次可归属的批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四)归属数量:1,650,424股,其中首次授予1,559,032股;预留授予91,392股。

(五)归属人数:3,711人,其中首次授予3,625人;预留授予86人。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需要单独列示的激励对象
1赵丰刚董事中国59,69714,92425.00%
2蒋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21,8905,97027.27%
3郑舒财务总监中国16,5833,31620.00%
4谭立斌副总经理中国95,51532,83434.38%
5GUANNANJIANG中层管理人员澳大利亚1,66083050.00%
6JunweiChen中层管理人员澳大利亚76,94319,56725.43%
7陈俊超中层管理人员中国台湾7,1641,79125.00%
8方树康中层管理人员中国香港2,6531,32850.06%
9周耀强中层管理人员中国香港2,6531,32850.06%
10SongyanDu中层管理人员德国1,99199650.03%
11BOJIANG中层管理人员法国1,99199650.03%
12YONGSHOULIN中层管理人员加拿大51,40818,24235.48%
13YONGJIELAI中层管理人员美国47,09516,08534.15%
14MINGCHAOTAO核心骨干人员新加坡33917150.44%
15廖柏翔核心骨干人员中国台湾35317850.42%
16谢见志核心骨干人员中国台湾77839050.13%
小计388,713118,94630.6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3,609人)3,389,8401,440,08642.48%
首次授予合计(3,625人)3,778,5531,559,03241.26%

注:

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②首次授予存续的3,646名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54股;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但其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91股。因此,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由3,646名调整为3,625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96,498股调整为3,778,553股;

③上表中3,625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78,553股,其中第三个归属期若完全满足归属条件后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9,032股,本次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9,032股;

④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KwonHyukJoonJohn中层管理人员澳大利亚29,8505,97020.0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85人)345,15085,42224.75%
预留授予合计(86人)375,00091,39224.37%

注:

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②上表中86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5,000股,其中第三个归属期若完全满足归属条件后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392股,本次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392股;

③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1,650,424股,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

(三)本次归属涉及人数:3,711人。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通过2022年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2年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8日出具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261号),审验了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3,711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218,945,247.84元,其中:计入股本1,650,424.00元,计入资本公积217,294,823.84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预计将于2025年9月16日上市流通。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51,268,3173.32%42,783151,311,1003.32%
其中:高管锁定股151,268,3173.32%42,783151,311,1003.3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08,590,20896.68%1,607,6414,410,197,84996.68%
1、人民币普通股4,252,674,90893.26%1,607,6414,254,282,54993.26%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155,915,3003.42%-155,915,3003.42%
三、总股本4,559,858,525100.00%1,650,4244,561,508,949100.00%

注:

①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系截至2025年9月11日情况,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仍处于行权期,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650,424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作废/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261号)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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