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300749)_公司公告_顶固集创: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对外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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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3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对外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因特”)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对外关联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参股公司浙江因特向嘉兴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本金人民币79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嘉兴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被担保对象(债务人):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本金人民币790万元。

2、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

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64.23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8%,对参股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90.00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4%。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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