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300738)_公司公告_奥飞数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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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0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 日上午9:15至2026年3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100 号22 层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林卫云女士。由于公司董事长冯康先生因工作原 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林卫云女士主 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8 人,代表股份279,274,27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人,代表股份123,98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727 人,代表股份279,150,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49%。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725 人,代表股份6,724,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725 人,代表股份6,724,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826%。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 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393,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反对50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弃权378,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3,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019%;反对502,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65%;弃权378,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伟、陈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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