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汇能”)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拟减持时间区间为:
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1,5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
0.111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或“本次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舟山汇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汇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5日 | 42.82 | 141,500 | 0.1119 |
| 合计 | 141,500 | 0.1119 |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26,431,804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减持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
| 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58,377 | 0.2044 | 116,877 | 0.092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8,377 | 0.2044 | 116,877 | 0.092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周东 | 合计持有股份 | 8,325,620 | 6.5851 | 8,325,620 | 6.585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81,405 | 1.6463 | 2,081,405 | 1.646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244,215 | 4.9388 | 6,244,215 | 4.9388 | |
|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2,100,000 | 17.4798 | 22,100,000 | 17.479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100,000 | 17.4798 | 22,100,000 | 17.479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126,431,804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汇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舟山汇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舟山汇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542,49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1573%,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舟山汇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