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300716)_公司公告_ST泉为:泉为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V1

时间:2026年3月16日

ST泉为:泉为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V1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6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泉为股票代码:3007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义龙西路21号侨汇大厦3层企慧创业园A-3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180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3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5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泉为科技、上市公司、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

姓名: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义龙西路21号侨汇大厦3层企慧创业园A-321号

法定代表人:褚一凡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2AB7W1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营业期限:2022年10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姓名: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控股”)注册地: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1802号法定代表人:邵志能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QX1T7W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木材收购;木材加工;木材销售;竹制品销售;藤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2011年3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6%,本次增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530.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06%。

2026年2月4日,因债务违约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83万股被司法拍卖完成并过户。本次减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44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54%。

2026年3月11日因债务违约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被司法拍卖完成并过户。本次减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94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4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4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16),泉为绿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8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240万股且不超过480万股。

2025年1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泉为绿能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泉为绿能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2025年1月3日,泉为绿能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6%,本次增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

530.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06%。

2026年2月4日,因债务违约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83万股被司法拍卖完成并过户。本次减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44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54%。

2026年3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因债务违约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被司法拍卖完成并于2026年3月11日过户。本次减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94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4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份变动时间

股份变动时间股东名称增减持方式增减持均价(元/股)增减持数量(万股)变动比例(%)
2025年1月3日泉为绿能集中竞价10.96+100.06
2026年2月4日泉为绿能司法拍卖10.585-830.52
2026年3月11日泉为绿能司法拍卖10.656-5003.12

注: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均为变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三、本次股份变动前后相关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泉为绿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0.20101,027.206.42
国立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20.2412.001,920.2412.00
合计持有股份-3520.44222947.4418.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520.44222947.4418.4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

94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889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4.09%、占公司总股本的11.80%,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9

83.24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3.36%,占公司总股本的6.14%。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褚一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志能

2026年3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褚一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志能

2026年3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东莞市
股票简称ST泉为股票代码3007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义龙西路21号侨汇大厦3层企慧创业园A-3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注册地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180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其他□(请注明)?□□□协议转让间接转让执行法院裁定赠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3520.44万股;持股比例: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变动数量:573万股;变动比例:3.58%;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为:2947.44万股;持股比例:18.42%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东莞市
股票简称ST泉为股票代码3007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义龙西路21号侨汇大厦3层企慧创业园A-3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注册地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180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是否为上市公是□否?

股东

股东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其他□(请注明)?□□□协议转让间接转让执行法院裁定赠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3520.44股;持股比例: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变动数量:573万股;变动比例:3.58%;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为:2947.44万股;持股比例:18.4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褚一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志能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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