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_公司公告_永福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6年1月

永福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1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永福股份股票代码:300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1: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A区11层信息披露义务人2: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3号A楼20层2009-2办公室信息披露义务人3: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3号A楼20层2009-1办公室信息披露义务人4:林一文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博宏投资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恒诚投资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博发投资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4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
公司、永福股份、上市公司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因公司进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2,104,000股增加至187,546,035股,其中林一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共计归属210,000股公司股份,上述变动导致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林一文先生的合计持股比例由46.8934%被动稀释至45.6447%;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47%。前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6.8934%变动至45.0000%。
本报告书《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1.博宏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一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60378750J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3年01月10日至2033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对电力业、房地产业、通讯业、计算机网络的投资;企业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A区11层
通讯方式0591-38269681
主要股东博发投资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林一文

2.恒诚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一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603524468
注册资本474.3214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2年12月26日至2032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对电力业、房地产业、通讯业、计算机网络的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3号A楼20层2009-2办公室
通讯方式0591-38269681
主要股东林一文持股39.90%,其他股东持股60.10%
实际控制人林一文

3.博发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一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561386157
注册资本4,659.8707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2年11月15日至2032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对电力业、房地产业、通讯业、计算机网络的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3号A楼20层2009-1办公室
通讯方式0591-38269681
主要股东林一文持股33.51%,其他股东持股66.49%
实际控制人林一文

.林一文基本信息

姓名林一文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03221971********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博宏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林一文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中国中国
黄肇敏总经理中国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诚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林一文董事长中国中国
黄肇敏总经理中国中国
王劲军董事中国中国
钱有武董事中国中国
刘勇董事中国中国
张善传董事中国中国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博发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林一文董事长中国中国
黄肇敏总经理中国中国
王劲军董事中国中国
钱有武董事中国中国
刘勇董事中国中国
张善传董事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拥有永福股份权益外,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公司进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林一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归属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增加;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权激励股票归属综合导致被动稀释以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博宏投资46,185,48625.3621%45,505,68624.2637%
恒诚投资35,378,45319.4276%34,905,85318.6119%
博发投资3,830,7962.1036%3,774,0962.0124%
林一文00.0000%210,0000.1120%
合计85,394,73546.8934%84,395,63545.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是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82,104,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是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87,546,035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

日至2023年

日期间,因公司进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82,104,000股增加至187,546,035股,其中林一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共计归属210,000股公司股份,上述变动导致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林一文先生的合计持股比例由

46.8934%被动稀释至

45.6447%。

.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期间,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47%。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46.8934%变动至

4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博宏投资45,505,68624.2637%17,635,00038.7534%9.4030%
恒诚投资34,905,85318.6119%20,450,00058.5862%10.9040%
博发投资3,774,0962.0124%1,550,00041.0694%0.8265%
林一文210,0000.1120%00.0000%0.0000%
合计84,395,63545.0000%39,635,00046.9633%21.133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林一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5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57,500股(即董事锁定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永福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2: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3: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4:

林一文:

日期:2026年1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3号
股票简称永福股份股票代码300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博宏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A区11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恒诚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册地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3号A楼20层2009-2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3博发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3注册地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3号A楼20层2009-1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4林一文信息披露义务人4注册地不适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股权激励股票归属综合导致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前持股数量:85,394,735股变动前持股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6.8934%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增加210,000股,减少1,209,100股变动比例:股权激励股票归属综合导致被动稀释1.2487%,主动减持0.6447%变动后持股数量:84,395,635股变动后持股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6年1月21日方式:(1)股权激励股票归属综合导致被动稀释;(2)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说明: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不适用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6年1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

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6年1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

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6年1月21日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4:

林一文:

日期: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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