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08证券简称:聚灿光电公告编号:
2025-092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相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名增加到
名,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潘华荣(主任委员)、朱火生、黄荷暑、孙永杰审计委员会:黄荷暑(主任委员)、朱火生、施伟力、高利提名委员会:朱火生(主任委员)、黄荷暑、曹玉飞、施伟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施伟力(主任委员)、朱火生、黄荷暑、徐桦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