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08证券简称:聚灿光电公告编号:
2025-088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三)14:00网络投票时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0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
、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05室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的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理制度》的议案 | |||
| 2.07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关于废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子议案2.09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1、子议案2.01、2.02及2.09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号卡复印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1月21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来信请寄: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号中新大厦
楼证券部,邮编:
215123(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登记时间:
2025年
月
日,上午
∶00—11∶
,下午
∶00—16∶
。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陆叶联系电话:0512-82258385联系传真:0512-8225833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联系邮箱:
Focus@focuslightings.com
5、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按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议案的子议案数(10)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2.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 | √ |
| 议案 | ||
| 2.09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10 | 关于废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 |
注:
、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08”,投票简称:“聚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
月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