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2证券简称:天宇股份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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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4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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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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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共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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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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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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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
月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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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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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闲置情况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9)等文件,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及使用资金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年产3,550吨原料药等项目 | 33,655.00 | 33,868.78 | 100.64 | 2021年12月31日 |
| 2.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 | 25,745.00 | 17,104.54 | 66.44 | 2027年12月31日 |
| 3.年产670吨艾瑞昔布呋喃酮等6个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 | 10,600.00 | 10,503.13 | 99.09 | 2021年12月31日 |
| 4.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0,000.00 | 81,476.45 | --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1,476.4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8,745.79万元(含利息)。
公司在建项目“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设备购置、生产线安装及项目实施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现阶段公司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使用了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建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将在202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项目投资进度安排,短期暂无大额资金需求,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年产1,000吨沙坦主环等19个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期内,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不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185.5万。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加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授权董事长负责与保荐人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
七、相关审批及批准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监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