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300694)_公司公告_蠡湖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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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1位关联董事陈加珍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175.3399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相关股票已于2025年11月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5,316,977元增加至217,070,376元,公司总股本由215,316,977股增加至217,070,376股。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以及总股本的变更内容,需对《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条款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31.6977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07.0376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15,316,977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17,070,376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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