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224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序号
|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 1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1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2248号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环保”)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环环保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环环保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中环环保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中环环保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环环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环环保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224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凯中国注册会计师:霍金凤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超 |
2025年12月12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352,158.00股,每股发行价为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99,913.54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5,499,999.14元(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829,999.08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44,499,914.40元(包含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不含税人民币943,294.10元的其他发行费用)。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24《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6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64.00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截至2022年5月12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6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16,65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183,34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2020年10月2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泰安岱岳区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山东惠民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2189001040037492 | 54,449.99 | - | 2022年9月15日已注销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225000122671000002 | - | - | 2022年9月15日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 1309075019200034613 | - | - | 2022年9月19日已注销 |
| 合计 | —— | 54,449.99 | -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94.3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94.33万元,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54,661.82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1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297.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0.27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0.2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承德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郸城县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城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城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58010078801400003512 | 86,400.00 | - | 2022年9月15日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城建支行 | 1302011719200208030 | - | - | 2023年5月26日已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2189001040043664 | - | - | 2024年7月10日已注销 |
| 合计 | —— | 86,400.00 | -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581.67万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581.67万元,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82,424.53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7.6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
112.3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95.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18.26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
18.2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表示同意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情形。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表示同意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情形。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695.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28%,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94.33万元,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54,661.82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1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297.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0.27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0.2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581.67万元,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82,424.53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7.6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12.3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95.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18.26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18.2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
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 10 | 54,355.66 54,355.66 54,661.82 54,355.66 54,355.66 54,661.82 306.16 / |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 ||||||||||||
| 54,355.66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 | 2020年:38,147.70(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21,496.10万元) | |||||||||||
|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 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园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 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系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 ||||||||||||
| 11 | 85,818.33 85,818.33 82,424.53 85,818.33 85,818.33 82,424.53 -3,393.80 / |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 ||||||||||||
| 85,818.33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 | 2022年:74,998.95(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38,082.39万元) | |||||||||||
|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 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 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系公司对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695.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 ||||||||||||
| 12 | 编制单位: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合计 | ||||||||
| 不适用注1 1,013.17 138.38 -342.76 846.23 1,655.02 3,189.19否(注1) | ||||||||
| 不适用注2 412.52 486.73 646.43 395.78 1,941.46 1,941.46否(注2) | ||||||||
|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
| 注1: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13%;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垃圾量不饱和,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所致; | ||||||||
| 注2: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园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预计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71%;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供水工程于2024年6月正式进入商业运营,效益未充分体现。 | ||||||||
| 13 | 编制单位: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合计 | ||||||||
| 不适用注12,564.852,029.032,373.751,718.87 8,686.508,686.50是 | ||||||||
| 不适用注2不适用-366.44-30.91-349.02 -746.37-746.37否(注2) | ||||||||
|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
| 注1: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87%; | ||||||||
| 注2: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预计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71%,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发电量未达预期以及尚未取得竞争性电价批复所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