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300685)_公司公告_艾德生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

艾德生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

300685证券简称:艾德生物公告编号:

2025-069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

号公司

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阮力先生

由于公司董事长LI-MOUZHENG先生因公外出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阮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53,020,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1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9,103,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2人,代表股份43,917,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65,319,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1,402,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2人,代表股份43,917,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4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0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99%;反对11,382,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86%;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03,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235%;反对11,382,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61%;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9,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91%;反对11,36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94%;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7,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452%;反对11,36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045%;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49%;反对11,35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23%;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该议案获表决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26,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586%;反对11,35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79%;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4%。

4、《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65%;反对11,370,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07%;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3,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390%;反对11,370,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75%;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4,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60%;反对11,367,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89%;弃权3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379%;反对11,367,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34%;弃权3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31,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15%;反对11,449,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4%;弃权3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该议案获表决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29,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102%;反对11,449,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86%;弃权3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7,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77%;反对11,367,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89%;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5,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418%;反对11,367,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34%;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1,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04%;反对11,36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3%;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3%。该议案获表决通过。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19,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482%;反对11,36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73%;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7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4%;反对80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0%;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7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32%;反对80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7%;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8,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48%;反对11,356,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8%;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26,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583%;反对11,356,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69%;弃权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

11、《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88,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58%;反

对78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38%;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8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2%;反对78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6%;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江志君律师、梁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