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677 |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 公告编号:2025-157 |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5年
月
日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37.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25元/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
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披露了《英科医疗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82)。
(三)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5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英科医疗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五)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15日
(二)授予数量:
37.00万股
(三)授予价格:
11.25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计划预留授予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陈琼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25.00 | 1.89% | 0.04% |
| 2 | 于海生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2.00 | 0.91% | 0.02% |
| 预留授予部分小计(2人) | 37.00 | 2.79% | 0.06%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股本总额以2025年11月17日总股本654,793,743股为基准。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
两位小数。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及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9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或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以两者孰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或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以两者孰晚为准)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首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或202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以两者孰晚为准)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首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或202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以两者孰晚为准)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首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或202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首个交易日(以两者孰晚为准)至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首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七)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
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且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9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亿元)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112.60 | 90.08 | 16.80 | 13.44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年 | 122.80 | 98.24 | 18.80 | 15.04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8年 | 132.80 | 106.24 | 22.80 | 18.24 |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2029年 | 142.80 | 114.24 | 26.80 | 21.44 |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相应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 业绩考核目标 |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指标对应系数 |
|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营业收入(A) | A≥Am | X1=100% |
| Am>A≥An | X1=A/Am*100% | |
| A<An | X1=0% | |
|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净利润(B) | B≥Bm | X2=100% |
| Bm>B≥Bn | X2=B/Bm*100% | |
| B<Bn | X2=0 | |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 X取X1和X2的孰高值 | |
注:
、上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前),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B,C+,C和D七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 考核等级 | A+、A、B+ | B | C+ | C | D |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 | 1 | 0.9 | 0.8 | 0.6 | 0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八)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361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5年10月22日止,英科医疗实际收到于海生、陈琼两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
民币4,162,5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37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792,500.00元。于海生、陈琼两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分别于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162,500.00元缴存于公司在中国银行淄博临淄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36*****9977的人民币账户内。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655,163,743.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00%,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股份总数655,163,7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90,049,232股,占股份总数的29.0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465,114,511股,占股份总数的70.99%。
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
月
日。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上表本次变动前数据以2025年11月17日基准。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9,196,989 | 28.89 | 370,000 | 189,566,989 | 28.93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65,596,754 | 71.11 | 0 | 465,596,754 | 71.07 |
| 合计 | 654,793,743 | 100.00 | 370,000 | 655,163,743 | 100.00 |
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短线交易情形。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655,163,743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2.2278元/股。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