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8.2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0,560,855股。
? 出让方为宇信科技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琴鸿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6.17%减少至24.67%,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出让方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的具体情况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宇信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10,560,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0)、《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及华泰联合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5月27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宇琴鸿泰 | 184,256,896 | 26.1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10,560,855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8.28元/股,交易金额为193,052,429.40元。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宇琴鸿泰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其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10,560,855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占所持股份 比例 | 转让股份来源 |
| 1 | 宇琴鸿泰 | 10,560,855 | 1.50% | 5.73% | 首发前股份 |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下降至24.67%,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宇琴鸿泰 | ||||
| 住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5433(集中办公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6/3(询价转让) | ||||
| 股票简称 | 宇信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674.SZ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宇琴鸿泰 | 人民币普通股(询价转让) | 10,560,855 | 1.50 | ||
| 合计 | — | 10,560,855 | 1.5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 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宇琴鸿泰 | 合计持有股份 | 184,256,896 | 26.17 | 173,696,041 | 24.67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256,896 | 26.17 | 173,696,041 | 24.67 | |||
| 注:本次变动前合计持有股份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81%,本次变动后合计持有股份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7%。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 | ||||||
| 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0)、《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及华泰联合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18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受让股数 (股) | 金额 (元) | 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 | 锁定期(月) |
| 1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500,000 | 9,140,000.00 | 0.07% | 6 |
| 2 | UBS AG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250,000 | 4,570,000.00 | 0.04% | 6 |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受让股数 (股) | 金额 (元) | 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 | 锁定期(月) |
| 3 |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50,000 | 2,742,000.00 | 0.02% | 6 |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770,000 | 14,075,600.00 | 0.11% | 6 |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870,000 | 15,903,600.00 | 0.12% | 6 |
| 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230,000 | 22,484,400.00 | 0.17% | 6 |
| 7 | 量函(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0 | 3,656,000.00 | 0.03% | 6 |
| 8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600,000 | 10,968,000.00 | 0.09% | 6 |
| 9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40,000 | 37,291,200.00 | 0.29% | 6 |
| 1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460,000 | 8,408,800.00 | 0.07% | 6 |
| 1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1,920,855 | 35,113,229.40 | 0.27% | 6 |
| 12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50,000 | 2,742,000.00 | 0.02% | 6 |
| 13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50,000 | 2,742,000.00 | 0.02% | 6 |
| 14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60,000 | 2,924,800.00 | 0.02% | 6 |
| 15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50,000 | 2,742,000.00 | 0.02% | 6 |
| 16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50,000 | 2,742,000.00 | 0.02% | 6 |
| 17 |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50,000 | 10,054,000.00 | 0.08% | 6 |
| 18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期货公司 | 260,000 | 4,752,800.00 | 0.04% | 6 |
| 合计 | - | 10,560,855 | 193,052,429.40 | 1.50% | - | |
注:1、“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以公司总股本704,057,060股为基数计算,加总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2、以公司总股本704,057,06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6,698,456股后的数量687,358,60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受让股份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北
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5月2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宇信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7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公司47家、证券公司35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3家、私募基金55家、期货公司2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5月28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28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8.28元/股,转让股份数量10,560,855股,交易金额193,052,429.4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8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5月28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28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8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18.28元/股,转让股份数量10,560,855股,交易金额193,052,429.4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对本次询价转让是否符合《指引第16号》要求,本次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等发表意见:“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宇信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宇琴鸿泰。
2.出让方为宇信科技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0)、《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宇琴鸿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