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_公司公告_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

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厦门弘创智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创智源”),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分行”)、联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租赁”)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合同》,燧弘华创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国内信用证开证额度、弘创智源与联想租赁开展融资租赁项目,公司为此分别提供5,500.00万元、9,8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弘创智源为燧弘华创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燧弘华创60%股权,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华创银行融资担保事项、弘创智源融资租赁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上海分行;

、担保金额:

5,5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华创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公司与联想租赁签署的《担保合同》

1、担保人:公司;

、债权人:联想租赁;

3、担保金额:9,87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由承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款项及费用和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6、保证期间: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三年;

7、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弘创智源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2,636.5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0.49%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联想租赁签署的《担保合同》;

3、沪弘智创《反担保函》(2份)。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