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胡建康先生及财务总监顾友楼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114)。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胡建康先生、财务总监顾友楼先生分别计划在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74,000股、365,000股、17,0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胡建康先生及财务总监顾友楼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李勍 | 集中竞价 | 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1日 | 16.7990 | 174,000 | 0.0162% |
| 胡建康 | 集中竞价 | 2025年12月12日 | 16.9096 | 365,000 | 0.0340% |
| 顾友楼 | 集中竞价 | 2025年12月11日 | 16.8118 | 17,000 | 0.001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李勍 | 合计持有股份 | 696,670 | 0.0649% | 522,670 | 0.048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4,168 | 0.0162% | 168 | 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2,502 | 0.0487% | 522,502 | 0.0487% | |
| 胡建康 | 合计持有股份 | 1,462,396 | 0.1363% | 1,097,396 | 0.102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5,599 | 0.0341% | 599 | 0.000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96,797 | 0.1022% | 1,096,797 | 0.1022% | |
| 顾友楼 | 合计持有股份 | 69,666 | 0.0065% | 52,666 | 0.004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417 | 0.0016% | 417 | 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249 | 0.0049% | 52,249 | 0.0049% | |
注1:表中本次减持前以2025年11月14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72,974,716股为依据计算,本次减持后以2025年12月12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72,974,775股为依据计算。注2: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其他事项说明
1、董事长李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胡建康先生、财务总监顾友楼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董事长李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胡建康先生、财务总监顾友楼先生不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违规减持行为。
2、本次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培楠女士的配偶,因本次减持的数量及比例较小,故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勍先生、胡建康先生、顾友楼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