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证券简称:太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合计对全资子公司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芯科微”)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公司近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2092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073号),约定公司为全芯科微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芯科微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T1WF66 |
| 法定代表人 | 苏芳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19日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A座2105 |
| 办公地址 | 深圳南山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6栋2105室 |
| 经营范围 | 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8,047.47 | 14,426.58 |
| 负债总额 | 5,916.04 | 11,977.21 |
| 应收账款 | 3,982.11 | 9,586.65 |
| 净资产 | 2,131.43 | 2,449.36 |
| 项目 | 2024年1月-12月(经审计) | 2025年1月-9月(未审计) |
| 营业收入 | 11,201.05 | 18,507.98 |
| 营业利润 | 315.72 | 347.32 |
| 净利润 | 238.80 | 294.86 |
经核查,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太龙股份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最高本金余额:2,200万元
(2)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2月12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733.4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86%。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