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9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告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
),特定股东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时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1月11日—2026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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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近日,公司收到苏豪时尚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苏豪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苏豪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股份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股份比例(%) | ||
| 苏豪时尚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624,770 | 14.12 | 14.33 | 15,624,770 | 14.12 | 14.33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苏豪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苏豪时尚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苏豪时尚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